第31章:旧神的遗产
接着,盖尔侃侃而谈起来,说:
“那后山的地下城,传说是古代王者的墓穴,勇气之神的残躯就埋在这里!”
“我跟你说,古代时候人类不像是现在一样窝囊,传说在勇气之神的庇护下,人类也能吸收魔力来修行,有厉害的战士,也有魔法师!一点也不输给魔族。可惜现在是不行了……”
他嘬了一口酒,继续说道:“那地下城里,估计有一笔横财,当然,我们这种泥腿子是别想了,但你俩是懂魔法的,也许有机会。”
发财的事谁不想啊?马丁心思动了,心想:若是有钱,可以给茉莉买几个厉害的魔法,还能武装一下我自己。
而且,为什么说,那个时候的人类能修炼?而现在不行了?
比起财富来说,马丁其实更在乎这个。
这大叔说得传说,和茉莉以前听来的几乎吻合。
茉莉老家在南方,这里是北方,相隔千里,传说竟然一致。那就说明,勇气之神以及古代人类的事情确实有一些根据。
然而马丁刚要询问具体的情况,一旁的彼得大叔就说:“发横财?呵,四十年前,有一伙佣兵,名头响当当的,有百十来人,还带着几个厉害魔法师,到后山去调查,后来一个人都没回来!那地方是人能去的吗?你快别胡说八道,回头害了马丁他们。”
盖尔一惊,说:“哎,还有这事?我都不知道。对不起!”
马丁心想:看来是高级副本,现在去不成。
这事不急,反正古墓也不会长腿跑了。
就在这时,最后一位客人姗姗来迟。
正是昨天那个债主,芬恩·麦克。他手里提着个柳条篮子,里面装着些红彤彤、像是野莓的果子,另外还小心翼翼地捧着两个小麻布袋,一个装着半袋粗糖,另一个则是一袋盐——在这个时代,这两样可都是能当硬通货的精贵玩意儿。
芬恩·麦克个子不高,身形有些瘦削,一对眼睛滴溜溜转,透着一股精明劲儿,那气质让马丁想起一位故人。他一见众人,连忙脱帽行礼,脸上堆着笑,挨个寒暄起来。众人也纷纷还礼。没等马丁招呼,茉莉已经很自然地站起身,像个女主人一样,微笑着拉开一张空着的木椅,示意芬恩落座。
环境确实能改变人。若是还待在那个压抑的城堡里,茉莉那点社交恐惧症怕是一辈子都好不了。可跟着马丁出来闯荡这些日子,她的胆子明显大了许多,言行举止间也多了几分从容。
人已到齐,菜也基本就绪。马丁招呼一声,和茉莉一起,将陶罐里的炖鸡、铁锅里的羊肉、熏牛肉等一一端上桌,又将熏牛肉仔细切开,露出内里粉红的肉质和诱人的油脂纹理。
“来尝尝我这手艺!”马丁说道。
盖尔拿起一块烤得焦香的咸牛肉就往嘴里塞。
“好吃!”
说完这话,大伙儿就开始埋头炫饭,也不说话,一时间,河岸边只剩下刀叉碰撞和咀嚼吞咽的声音。
等吃爽了,打起嗝来,大伙这才腾出嘴巴,称赞马丁的手艺。众人对此赞不绝口,说他有这手艺,就应该去给国王做饭,一年少说也挣他妈100个金币!
酒过三巡,气氛更加热络。马丁看着芬恩·麦克那张透着精明的脸,忽然想起一事,便开口问道:“芬恩老兄,你姓‘麦克’,你跟野马镇那位‘麦克爵士’认识吗?”
芬恩·麦克正端着酒杯,闻言一愣,随即放下杯子,带着几分自嘲笑道:“哦?马丁兄弟你还知道野马镇的麦克爵士?呵呵,说来不怕你笑话,那位算是我的远房堂兄吧。我们都是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只不过他们那一支是‘大麦克’,我们家是‘小麦克’。祖上因为……嗯,因为点家产矛盾,早就分家了,我们这一支就流落到这边来了。”
马丁问道:“既然祖上是爵爷,怎么到了你们这一辈都成平民了?”
芬恩·麦克——就叫“小麦克”吧,他拿起一块烤面包,蘸了点炖鸡的汤汁,叹了口气:“卖了!”
“啊?”马丁和茉莉都有些惊讶,“爵位还能卖?”
“那时候兵荒马乱,南方眼看守不住,国家都要亡了,祖产什么的都毁了,不卖爵位换钱,怎么活命?怎么拖家带口逃到北方来?”芬恩·麦克耸耸肩,“卖了钱,买了粮食和车马,一路北上,才在这柳溪镇扎下根来。”
“为什么会战乱呢?”茉莉忍不住轻声问道。
“啊?”众人惊讶。
众所周知:农民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卖地的。
彼得说:“我早就有这个打算,我儿子前些年在南方参军,后来就没消息了,我总得去找找看。”
大家想劝,但也不知该怎么说。老人留下就是等死,去南方说不定死在路上。而且茫茫人海,上哪找一个参军的儿子去?说不定,那孩子早就没了。
“别劝我了,总好过干等死。”那老农端起杯子来,“喝一个吧!”
大家陪他喝酒,祝他能父子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