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暴雨天遇到那个男人。
不是漫画里那种伞边蹭到指尖的浪漫邂逅,也不是深夜桥头的一眼定情。我是在便利店和他抢最后一盒辣鸡泡面的时候,用购物篮砸了他一下。
很自然地,我赢了。
“你再看我一眼,我就把你扔进收银机里卡条形码。”我拎着战利品,站在自助结账机前,冷冷扫过他——一头白发乱得像刚从洗衣机里捞出来,懒洋洋地拖着一把挂满瓶盖的伞,一脸“谁叫我都不应”的厌世。
“……我只是想问一句。”他歪了歪头,声音低沉沙哑,但透着一股子天然呆和漫不经心的温柔,“辣鸡泡面为什么限购一人一盒?国家在防我?”
我顿了一下,思考了一秒这句话里的病理成分,然后转身走人。
我不打算和精神状态不明的人类共处同一密闭空间超过30秒。
直到他追出来,在我打着伞走进暴雨的那一瞬,他走在雨里,像是水雾里长出来的人形虚像,站在我面前,递给我一只橘子味口香糖。
“……赔罪。”他说,“刚刚那个篮子砸得挺重的,我牙好像有点松了。”
我接了下来,拆开扔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抬头。
“你叫什么名字?”
他停了一秒,漫不经心道:
“黎川。”
“黎明的黎,河川的川,不是什么代号,不是艺名,也不是假名。”
我点头,随口一问:“你是干嘛的?”
“什么都干。”他说得理直气壮,“只要你出得起钱,我可以替你打官司、打黑拳、打扫厕所,也可以替你把天打下来。”
“……?”
“我有很多时间。”他说,伸出手,眼尾微勾,“你要不要雇我?”
雨落在他白发上,没什么戏剧化的光线,也没什么配乐——只有那个男人,安静地站在大雨里,眼里却像有星星在炸。
我笑了一声。
“行。那你跟我走吧,雇你的第一份工作——替我炸掉我爸开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