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罗兰,你是知道的,我和希尔文刚有了一个孩子,最近手头又有点紧,所以你看转正的事……”
阳光明媚的清晨,狮鹫骑士团的人事处,准骑士亚瑟搓着手,正一脸讨好地看着人事官罗兰。
“抱歉”,罗兰叹了一口气,“你转正的事情不是我能说了算的,必须要通过考核才行。”
亚瑟黑着脸,“所以你们就让我一个连正式骑士都不是的准骑士去打三圣骑?”
罗兰见四周没人,便附到亚瑟耳边低声说道:“我们骑士团只认实力,不问出身,以你的实力就是当个黄金骑士也足够了,大团长也很欣赏你。
可你也是知道的,上面有太多人看你不顺眼,你考核一直被卡着不通过就是因为有人暗中施压。
于是我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让你和三圣骑在角斗场打一场对决。
只要你能挺过十分钟,考核就算通过,这样也能堵住上面人的嘴。”
亚瑟沉默片刻,然后点点头。
关于骑士的等级,各个国家统一了标准,骑士侍从———准骑士(见习骑士)———骑士(正式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白金骑士———皇家骑士、帝国(王国)骑士、圣骑士。
前面的等级没有区别,最后一个等级根据归属对象不同而被授予不同的称号,比如专门效忠于王室的,叫皇家骑士;隶属于国家和军队的,叫帝国(王国)骑士;服务于教廷的,叫圣骑士。
不过三圣骑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们直属于法兰克尼亚皇帝,是帝国的象征,却也受到了教会的册封,分为“天空骑士”罗贝尔、“大地骑士”埃尔贡、“海洋骑士”雷恩,三人以“天空骑士”罗贝尔为首,合称三圣骑。
在罗兰看来,以亚瑟的实力想要打赢三圣骑难如登天,但狮鹫骑士团的大团长已经打过招呼,三圣骑会适当的放水,所以这次考核对他来说实际上并不难。
亚瑟全名亚瑟·法兰克尼亚,是法兰克尼亚帝国某个不得宠的皇子与精灵王公主的私生子,父系的祖先可以追溯到龙之谷的那位主人,“苍穹幻龙”提丰;而他母亲则是“精灵王”安格斯的女儿。
他有着代表帝国皇室身份的红头发,却没有精灵标志性的长耳朵,不过容貌倒是和精灵一样俊美。
作为一个私生子,更是一个混血儿,他从小就不受待见,无论是人类还是精灵。
人类认为精灵愚蠢、贪图安逸,同时也嫉妒精灵的寿命悠久,而精灵则认为人类自私、贪婪、狡诈、血统卑劣。
这些因素导致亚瑟同时被两族所歧视。在他们眼里,亚瑟是玷污了各自种族血脉的杂种。
他同时不被帝国皇室和精灵王室所承认,除了亲生父母和他有些来往外,其他那些有着血缘的亲戚几乎与他断绝了关系。
不过就算有父母,其实也和没有一样。
他出生于精灵之森,却在三岁时被扔给了帝国,他父亲又因为顾及自己的名声,把他丢回了森林,而很快精灵们又把他给送了回去……
来来回回好几趟,他就像个皮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最终,两方都厌烦了,直接把他给丢到了边界的森林里。
那时他只有三岁,虽然很小,但也知道大家都不喜欢他,他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他了。
虽然他已经习惯了被人讨厌的感觉,但当他真正感受到自己被抛弃后,他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
好在他没有遇到野兽,在森林里靠吃野草活了七天后,被一对善良的商人夫妇发现并收养了。
养父养母只是普通行商,并不富裕,但对他很好,因为没有孩子,就把他当儿子养。他们教他如何在野外生存,如何与人交流,学习经商技巧,教他如何做人。
养父养母带着他一边旅行一边经商,走遍了法兰克尼亚,见识过许多事物,他在养父母那感受到了缺失的父爱和母爱。
那些日子是他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结果在他十岁那年一切都变了。
他们的马车在森林里被一群哥布林袭击,养父被哥布林用弓箭当场射杀,养母则被哥布林当着亚瑟的面给按在了地上,来满足它们这种劣等生物那最低级的欲望。
哥布林身材矮小瘦弱,样貌极其丑陋。若是单打独斗,就连亚瑟这种小孩都有可能打不过,但它们极为奸诈,数量极多。
几只哥布林将亚瑟扑倒在地,将他按在地上,让他动弹不得,然后一边当着他的面伤害着他的养母,一边从他身上生啃下肉来吃掉。
亚瑟拼命地挣扎着,身上是被哥布林撕咬的剧痛,耳边是养母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内心也是无比的惊恐和屈辱。他也哭了,是疼哭的,也有被吓的。
亚瑟虔诚地向神明祈祷,希望神明能够降临,拯救他们母子,结果什么也没发生,于是亚瑟绝望了。
他开始憎恨哥布林、憎恨神明、憎恨将自己丢弃的人,憎恨这世间的一切……
也许是极度的痛苦和对哥布林的无比憎恨,奇迹发生了。尖锐的木刺拔地而起,将伤害他养母的哥布林全部刺穿,他那传承自龙之谷的支配者以及精灵王的血脉,觉醒了。
其余哥布林见状大惊,赶紧从他身上跳下,想要逃跑,结果却一个都没能逃掉,一根根荆条将它们缠绕住,然后慢慢捆紧。在它们痛苦的哀嚎中,这些哥布林被全部绞杀。
亚瑟缓缓从地上爬起,他浑身上下血肉模糊,脸上、手上、脖子上,还有其他地方,身上全是咬痕。
他傻笑着,忍着剧痛摇摇晃晃地走到掩面哭泣的养母面前。他刚想安慰养母,对方却突然拿起哥布林的短刀,一把刺入了自己的胸膛。
亚瑟睁大眼睛,那一刻,他的整个世界都破碎了,他终于精神崩溃,嚎啕大哭起来。
那一天,他又成了孤儿,又成了一个没爹没娘的杂种。
从那以后,亚瑟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变得性格阴郁,他当过乞丐、盗贼、山匪、商人、杀手……各种活都干过,只为填饱肚子。
同时各地都开始流传着一个传说,有一个非常年轻却又实力强大的冒险者,穿梭于各大丛林中,发疯似的寻找那些哥布林巢穴,只为屠杀那些哥布林。
后来,亚瑟的名气越来越大,就连一些达官贵人都有所耳闻。
等到亚瑟十五岁时,帝国的一名伯爵出重金雇佣他为自己的护卫,这时人们才发现:怎么是这个小杂种?!
那名伯爵自然知道亚瑟的身份,并将他还活着的事告诉了他的生父。亚瑟生父什么也没表示,只是安排他进了直属于皇家的狮鹫骑士团。
其实亚瑟一开始很抵制自己生父的安排,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不幸全是这些个不负责的混蛋所造成的。
但是他最终还是接受了,因为他有了软肋。
在一次按照惯例围剿哥布林的行动中,他救下了一个少女,那个少女和他差不多大,外貌不算出众,但性格很是开朗。
后来那个少女经常来找他,和他聊天,听他讲自己的故事。少女得知了亚瑟的悲惨经历后并没有歧视他的出身,反而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
在和少女相处的过程中,亚瑟开始有了一种奇怪的情感,有人告诉他这个情感叫“爱”,虽然他觉得这种情感很多余,但他就是忍不住想要。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亚瑟翻进了少女家的院子。
那一晚,少年向少女提出了索取,而少女也没有拒绝少年。
在一段不可描述的经历后,少女有了孩子,少年当了父亲。
然后亚瑟就开始为养家糊口而奔波了。
他开始疯狂的接取冒险者公会的任务,也不只满足于屠杀哥布林,对于他来说,只要有钱,让他做什么都行。
可自从他的身份被世人得知后,就再也接取不到高级任务了,而低级任务的报酬很少,仅仅只够维持基本的生存需求,他和爱人只能挤在一个矮小潮湿的小木屋里,而爱人肚子里的孩子又需要营养……
于是他终于放低姿态,去找了自己十几年未曾谋面的生父。在对方傲慢的施舍下,他成功的谋到了一个骑士侍从的职位,有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但这还远远不够,他并不满足于此,他想往上爬,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家人拥有更好的生活。
他的实力很强,远超同级别的任何人,他晋升的很快,不到一个月就从一名骑士的侍从升为了见习骑士。
可当他成为准骑士后,就再也没晋升过了,他要求转正,成为一名有封地的骑士,可他的要求却被一再驳回,然后就有了上文所说的事了。
很明显,这是有人在故意刁难他,或许是来自于自己生父的政敌,又或许是因为自己是个不受人待见的“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