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芭拉!冲鸭!”
林德在舞台下,举着应援棒,手舞足蹈地为芭芭拉应援。
一个月前,林德成穿越到提瓦特,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蒙德第一偶像”芭芭拉的经纪人。
林德成也换了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名字,林德。
“芭芭拉在唱这段的时候,总是容易跑调。”林德心道。
在舞台下的林德,比所有人都要紧张。
这首歌芭芭拉练习了整整一个礼拜,总是有几个音调就是唱不准。当芭芭拉发现林德都比自己唱得更准确的时候,芭芭拉沮丧了好久。
“林德先生帮帮我!”芭芭拉每天晚上,都要拉着林德,到城外没人的地方,狠狠地练到深夜。直到林德撑不住了,才肯放林德回家。
芭芭拉每跑调一次,林德就要唱一遍替她纠正错误。整整一个礼拜,每天夜晚的练习,把林德蹂躏得口干舌燥,嗓子沙哑,喉咙肿痛。
我明明只是经纪人,我干嘛要去做声乐老师的工作?
不过,林德之所以要做芭芭拉的经纪人,正是因为他希望芭芭拉成为“提瓦特第一偶像”。
总之,先征服蒙德,然后是璃月,然后是须弥,最后,要站在枫丹的欧庇克莱歌剧院开演唱会!
辛苦就辛苦一点吧!只要芭芭拉能成功,那林德便会认为这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谁叫林德是芭芭拉的头号粉丝呢!
“芭芭拉!冲鸭!!!!!”
一个声音撕心裂肺地响起。
林德向着这声难听的声音看过去,是那个脑子有病的私生饭艾伯特。
这王八蛋总号称自己才是芭芭拉头号粉丝,整天跟踪芭芭拉,上班送,下班堵,真是一条死缠烂打的狗。芭芭拉因为他的这种行为,精神衰弱了许久。最后,林德把这事儿报告给西风骑士团,这狗东西才消停了一点。
艾伯特疯狂地甩着手中的应援棒,头发都要被自己甩秃了。周围人也受不了这家伙的张牙舞爪,纷纷离这家伙远了些。
林德收回目光,继续把注意力放在舞台上的芭芭拉身上。
她穿着不同以往的漂亮裙子,仍旧是圣洁的白色。白色的泡泡袖,白色的蓬蓬裙,白色的长筒袜。腰间点缀着蓝色的蝴蝶结,呼应着她蓝色的眼睛。
她转了个圈,脚步轻快地在地上点了两下,就像一只灵活的团雀,轻巧地起跳,轻巧地落地。
然后她唱出那段她一直唱不好的段落。
林德在台下紧张地握紧了拳头,屏住呼吸,听着她的歌声。
“啦~啦啦啦……”
这歌声悦耳动听,属于一个十几岁少女的纯真。
林德松了口气。太好了,没跑调。不枉我每天晚上陪她练习。
接下来的部分,芭芭拉练习得都很熟练,林德放松了心情,专心地欣赏芭芭拉后面的表演。
这次小型的表演,有五六十名观众。
在林德成看来,规模非常小,相当于一个地下表演水平。
林德成穿越到提瓦特之前,在电视台的工作就是偶像节目的制作。虽然他没当过主要制作人,但也算是吃过见过的。他见过那些想做偶像的小女孩多么的努力,努力到最后,连名字都无法被人记住。
林德成不希望芭芭拉也做这种无用功。所以,他决定,要帮芭芭拉规划一条专门属于芭芭拉的成名道路。
今天的小型演唱会是芭芭拉迈出的第一步,接下来要如果运作,林德成心中也有了大概方向。
五首歌全部表演完,芭芭拉与台下的粉丝一一道别。
然后她愉快地跑到了林德身边,一把拉住了林德的胳膊。
“林德先生!你看到我的表演了吗!”
芭芭拉脸上洋溢着喜悦,在舞台上的汗水还留在她的额头,林德拿出了手帕,给芭芭拉擦了擦。
“表现得非常好!”林德说道。
“多亏了林德先生!我觉得我今天唱的非常好!比平时要好得多!”
林德表示赞同。
有些人在舞台下平平无奇,但只要一上台,整个人就会散发出明星的光芒。平时做不到的事,上了台就做得非常好。这就是所谓的“表演天赋”。
芭芭拉的天赋非常高。
“今天辛苦你了,想吃什么,我请客。”林德说道。
芭芭拉想都没想,就说道:“蜜酱胡萝卜煎肉!”
林德笑了一下。我就知道,你们蒙德人只爱吃这个。
两人肩并肩,从西风教堂前的广场,走到了“猎鹿人”餐厅。
在他们身后,一个身影在阴暗中,咬牙切齿地尾随着二人。
这人便是艾伯特,一个自诩为芭芭拉“头号粉丝”的家伙。
“自从这个混蛋出现在蒙德之后,芭芭拉只围着他一个人转!可恶!可恶!”艾伯特内心愤恨地想着,“芭芭拉一定是被他骗了!一定是!我要拯救芭芭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