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前注意:情节刺激,不喜勿喷。)
爱兰和兰娜杀穿了那条廊柱走廊后被禁卫军救援队发现了,指引两人离开了秘境。
穿过走廊后在大厅里找到赫柔,赫柔躺在柱子下,靠着柱子,手捂着自己小腹上拉的大口子,肠子都流出来了,双手双腿上也有大大小小的口子,有的甚至见了骨头,血已经流了一地,当着几个禁卫军的面自己把肠子塞回去了。
当然这秘境里还没有谁有这个本事把赫柔伤成这样,都是她阻断了痛觉,对自己动手时没轻没重了也。
这几个禁卫军领头的说:“还活着,拿担架送出去。”
外面,教授把爱兰领到了女皇这儿“陛下,人领来了。”女皇转过身来:“没受伤吧,爱兰。”难得爱兰对人恭敬:“我没事,陛下。”
“你的好友如梦呢?”女皇看了一眼远处孤零零望这边观望的兰娜问,爱兰心情有些低沉,拿出赫柔的那块怀表看了看,说:“在秘境里我们走散了。”
女皇没再多问:“她肯定没死,她回来后把她人给我送我办公室来。”女皇话刚说完,最后几个禁卫军归队了,抬着的担架送到女皇跟前,“吾主,这是属下在秘境最深处发现的最后一名幸存者,但是貌似只剩一口气了,我等用治疗魔法把她这口气吊住了,等您……”
“知道了。”女皇抬手准备施展一个大回复术,爱兰凑过来一看喊了声:“如梦!”女皇听了停住了,兰娜听到了几步跑了过来,趴在担架旁看着还在喘气的赫柔,她知道这伤不是一般魔法能救回来的,立刻来到女皇面前跪求女皇:“求您救救她,陛下。”
女皇看着担架上的赫柔,看看一旁的爱兰,有看回赫柔身上,对范德里克吩咐道:“范德里克,你来安排撤离事项,我有要事处理。”
手上的魔法阵再次浮现,不过不是原来治疗的淡绿色,而是象征空间的银色,随后赫柔和女皇一同消失了,赫柔被女皇带着了,担架上只留一大滩血迹。
帝都,女皇的寝室里,赫柔躺在女皇的大床上,眼睛睁开了。
床尾对面女皇站立着,身上的甲胄变回了常服,女皇凌空坐下,美臀下出现了一张椅子正好接住,女皇点上了一支细烟卷。
淡淡吐出一团烟,开口说道:“这点伤对你应该不叫个事吧,不会以为我查不出那条信息的来历吧。你虽然看起来伤的很重,其实都是出自你自己的手笔吧。”
“秘境里应该主要的怪物是恶魔,也有些骷髅杂兵,你这是刀伤,而那些骷髅杂兵都是你我这等实力能一指摁死的杂鱼。而那些骷髅造成不了这样的刀伤,更不要说恶魔了。”
“造成这样伤口的兵器应该是锻造十分精良,刃口十分锋利的,这样的武器不可能出自那些怪物,只可能是你自己的兵器。”
“我说的不错吧,可惜在场的只有我有这个本事看出来。”
躺在床上的赫柔听的清清楚楚,她推断这个女皇恐怕是宰相马卡多那个灵能者水平的。索性赫柔也就不演了。
赫柔的永生者特性,区区这种程度的致命伤,只是眨眼的功夫就已经痊愈了:“抱歉陛下,把您的床弄脏了。”赫柔坐了起来,座下的床已经被血染了个通红,一大滩血,赫柔就坐在血泊中。
“这倒没什么。”女皇灭了烟,凭空拿出两份文件:“这是你的档案,赫柔·伊丽莎白·爱尔温莎,这是你来时搭乘的那趟客舟的成员信息。”
赫柔问:“所以陛下找我何事呢?现在我只是您这个院长的一名学生。”
放下了文件,女皇翘着腿说:“听说在爱尔温莎时被称为神童,是个政治天才,今年才十二岁。我叫阿西娜拉,已经一百三十多岁了,你叫我声曾奶奶都不为过。”赫柔听了有些诧异,虽然知道女皇陛下已经年纪很大了,但是这副年轻貌美的外貌、婀娜多姿的身材,赫柔不敢相信这是个一百三十多岁的老太婆。
“所以,陛下找我到底所为何事?”赫柔问着,赫柔已经是正襟危坐的恭敬姿态了,跪坐在床上,低着头不敢直视她。
女皇也坐正了,说道:“叫我的名字吧。”
“是陛下,阿西娜拉。”赫柔有些受宠若惊。
“你的实力能穿越层层我亲自设下的防护魔法并能悄无声息的将情报送到我眼前,你的实力不亚于我。”阿西娜拉说,赫柔反问:“阿西娜拉你是怎么肯定是我干的。”
阿西娜拉对赫柔的反问笑了:“那魔力我有种熟悉的感觉,而魔力量和实力成正比,而你是我遇到过的魔力最强者,现在看来那个时候你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实力,可惜你并不擅长隐藏实力,被我探查的魔力量也远大于其他人。所以那则情报只可能是你发来的。”
“你猜对了,的确是我。”赫柔笑着说,又忽然正经说:“所以到底找我什么事?我不想惹事,我只想我们一家子安安稳稳的守着一亩三分地。”
阿西娜拉站了起来,底下的椅子又消失了,阿西娜拉来到床边说:“这么说吧,我看上你了,我打算纳你为后。你的好友爱兰是我的女儿,你在来帝都时的那艘客舟上也已经认识了我的儿子——赫墨斯。我虽然已经有了一儿一女,但是那是我用自己的精血和魔法创造的儿女,而我后宫也从来没有过哪怕一位妃嫔。”
“所以,我打算娶你为后,让你怀上我的孩子,带你直接来这儿是有原因的,就是准备办事的,我的魔法不出十次办事就能让你怀上。”
(这俩段被审核ban了)
(这俩段被审核ban了)
概括:无需在下多云,各位亦能自行补乎。无非是,一人欲,一人逆,二者强乎。
(按理来说情节当改,可是这个情节的存在相当的重要,是后续很多事情的伏笔,实在改不了,我讲个文言的大概,烦请诸位读者自行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