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五月的太阳比想象中猛烈,无论人还是动物,都乐得在这午后的暑热中,觅阴凉处歇息。在小溪边上的树荫底下,白衣少女一边倚靠着大树,一边摇曳摆弄着手中的鲜花。“花儿呀花儿呀,可别觉得我傻!我这顶着日晒暑热的,才能够遇上你们,可要是躲了这日头,天一黑,我没准就见不着你们了...”
正在少女独自胡思乱想之际,稍远处却有动静传来。少女心头一紧,大气也不敢出,就在原地僵着。不一会儿,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少女便鼓起勇气,蹑手蹑脚地往刚才有动静的地方挪过去,却只是微微抻起脖子,借着身前草丛的掩护,往前面张望。
只见前面草地上,扑倒着衣衫不整的......人?!这人只能看到背面,无法看到正脸,一头淡金色长发胡乱的搭在背后,一时间竟无法分辨其性别。少女虽一时害怕,但终究还是善良,本着“救人为先”的想法,大着胆子靠近,轻声呼唤,想看看这人是否还醒着。不一会,有声音从那人口中飘来,似是呓语,又像是求救;少女赶忙拿过来取水的木筒,试着喂那人喝水......
是夜,一人自昏睡中醒来。只是这眼前尽是陌生,心思细密,料想是有人救了自己,且看这屋内陈设,这多半还是大户人家。不一会,自有仆人进来,伺候穿衣、洗漱。尔后,被仆人引至偏厅,却见有人早已在厅中端坐着,似是本家主人。这边不敢造次,微一点头,边自寻一座,与眼前人相对而坐。坐,也只是轻轻坐下,不敢倚靠。“小哥不必太拘谨了”男子边笑着边挥手道。见主人如此爽朗,小哥也只是心里放松了些,但说话仍是小心翼翼:“哪里的话,我也是蒙了救命之恩,才能坐在这里。不知道恩人如何称呼?”“免贵姓薛,你可以叫我薛将军。”“将军?!”小哥心中一怔,似乎有些印象,眼前可能还不是个一般的长官,乃是防卫成国北境的重将之一。
将军视乎并未察觉到眼前人的震惊,试试淡淡道,“嗯,救你的不是我,是我家二女儿。”“哦?”小哥接下来自报家门,有时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意外晕倒在溪边草丛中,幸得将军之女相救,不然性命难料。想必是那人说讲的女儿,也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正好,将军今日也是闲得无事,倒也乐得和这小青年攀谈解闷。
自家的宝贝女儿也是随侍左右。
小哥一边陪着聊着,一边留意着这薛家二小姐。姑娘与自己年纪相仿,小脸虽然还是带着点稚气,但眉目如画,双眼灿若星辰,可能假以时日,就会出落成端庄可人的女子。
小哥这边在暗自留意着别人,薛家人也在留意着他。当家的初时只当他是个不谙世事的公子哥,但交谈中却发现此人言语得体,虽然少了些实务,还是是个爱纸上谈兵的青年,但天文地理、人间世事,都有些见解,不是那些只知声色犬马的轻浮公子。
“果然是名门出身的,家教是有些不一样。”出身寒微的薛将军暗自感慨道。
心里喜欢这个年轻人,甚至还动了“也许可以考虑让他入赘咱家”的想法。薛家夫人倒是有些不忿,哪有着急把自家宝贝女儿往外送的?
薛二小姐并不知道这底下暗涌的波涛,家里好不容易来了个生面孔,同龄人,也不忌惮薛家的将门高位,可得好好一起玩耍找乐 - 少女许是情窦未开。
不过数日,少年的身体已经恢复如初,毕竟年轻,也没有明显的外伤。
眨眼间就是离别之时。少女在仆人的陪同下,把人送至隘口。
临行前,少年从身上的包裹里,取出一个礼盒,往少女身前一递。
“碗?”
“这是我前几日在镇上悉心挑选的一个碗。不要生气!我只是看着紫萦你有时候分不清左右,但是碗呢,只要你一拿起来,想着碗是左手,筷子是右手拿的,不就不会分不清了?”^∀^
少女拿着这奇怪的礼物,听着这奇怪的解释,顿时哑然失笑,一时间哭笑不得。
一会儿,紫萦背过身去整理了下仪容,收下“宝碗”,说声谢谢。
真宁家的小哥挥手作别,“自己明明是主动离去的那个人,心中却满是不舍”。大概在薛家待的这几天,是他十七年人生里最快乐的时光。
缘起而聚,缘尽而散。
话说,真宁氏沿着路径,途中时而步行,时而搭上商人的马车队,也坐过驴车,紧赶慢赶不知多少个昼夜,终于来到了伦多镇。
凯亚来到这伦多镇,也是心中小小地惊讶了一下。这阵子看着不大,外圈有石砌的城墙不高不矮,有着持枪持矛、身穿布甲棉甲的士兵把守着。端的是“麻雀虽小,五脏齐全”。
有见及此,真宁氏心中实在是放心又有些担忧。放心的是这个镇不大,但防卫设施和人员一应俱全,终于不用像路上那般担惊受怕。忧的是听说西边这块看来确实不太平,时有兵祸贼乱,如今得见这阵仗,怕是自己也离祸乱不远了。
“唉!管他作甚,来都来了,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凯亚心想,便循着香味来到街边小档。
两张小饼,几片肉干,三颗炸蒜,就是一餐。
小白饼圆如满月,没有油水,只是用小炉烧烤而成;吃起来不干不硬,轻轻撕开咬开,还能闻到淡淡的小麦香气。
“要是烧制时加点小葱或者芝麻就好了,一定风味大增!”凯亚边吃边想着,但佐以稍咸的肉干和简单炸过的蒜,也是一番美味,只是得多喝水。
饱腹过后,凯亚一扫之前的疲累,开始认真琢磨起自己的前途。他摸了摸自己的随身钱袋,只觉得比出发前干瘪了许多。“这可撑不住去大点的城市呀。也许,我该在这里谋份差事?”
说干就干,但能干什么呢?
日已西斜,所幸夏末秋初,天气不冷不热。镇中的居民、路上的行人各有各忙,但眼见一身形修长、一头淡金色长发的年轻人脚步匆匆,却不熟悉路,四处绕圈,神色急切,又避开周遭目光,只走自己的路。
早有好事者报向值班的士兵守卫。
“你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两名士兵带头拦住年轻人的去路,直接质问,但见眼前青年身体修长,着藏青色棉质薄衣,一顶布帽下,是淡金色长发,举止有礼,不似普通平民。
“两位兵大哥好。我复姓真宁,名凯亚,从远处来,只是路过这里,想......想在这里谋份差事。”说罢,尴尬地挠了下头。
“远处是哪里?别跟我耍滑头!找活干,会像你这样到处乱窜,到处乱瞟?”
“是北边的阿尔山,薛琮薛将军家那里过来。”
两个士兵,尤其是站在后面没有说话的老兵,心中一凛。薛家?按说这街上随便拦下来的一个人,不该跟那般大人物扯上关系,但这人的言行举止,看着就算不是公子哥,也是个喝过墨水的,颇有几分可信,可得小心一点。
“这样吧”,老兵开口道,“你跟我们走一趟,我们长官他说你没事你就没问题。他认识人也多,大的小的文的武的都有。没准也能帮你谋份差事~”
要是出言拒绝,今天这关怕是过不去了。凯亚,瞄了瞄老兵腰间的佩刀,大概也猜出来这老兵至少是个队长,说话应该算话,便依了他的话。
不一会儿,三人骤至城楼,凯亚眼前便是长官。接下来该说是交流也好,盘问也罢,总算洗清了小哥的嫌疑。至于差事嘛,长官正色道,“干活得有门手艺,你会些什么?”这下年轻人可犯了难,他一年方十七,出身小富之家的小哥,哪里会什么真本事?支支吾吾之后,只得跟长官说,自己识字,算是小有文采,记账、书信、抄文拟文,统统不在话下。
“哈哈哈”,眼前你的长官还没等小哥自卖自夸完,便打断他的话,“我们这里可不比那些什么大城、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