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佳节。
在这个牛郎与织女相会的浪漫日子里,贺良却苦逼的开着车,奔跑在一处人迹罕见的乡野小路上。
没有任何目的,仅仅是拿到驾照后熟悉一下操作,避免当马路杀手。
这辆白色的小轿车还是跟好兄弟借来的。
车开得并不快,音响里传出女歌者动人的嗓音,深沉哀婉,勾人思绪。
“就算是天定的良缘,也会有辛苦……如果爱是命中注定的相遇,为何还会有这么多痛苦……”
哪怕和前任分手一年了,每次听到这首她最爱的歌,他都难免有些伤感。
但感情的事情就是这样,爱的时候,死去活来,不爱的时候,泾渭分明。
贺良在这条小路上一直兜圈子,听着歌,也并不着急回市区,欣赏着马路两边辽阔的旷野,偶尔途径而过的车辆,心情也会好一点。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贺良点开了车载电子屏幕上的通话按键。
里面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好兄弟,今天的更新呢?”
贺良慵懒的回答:“今日七夕,作者摸鱼,无更。”
“你一个单身狗又不过七夕节,你拖个什么更,速速给爷更新,你新开的那本书挺有意思的,一个女剑仙从异界穿越过来,很有看点啊,白金之姿,夜不能寐。”
贺良笑了笑,开着玩笑:“作者跟女剑仙约会去了,无更啊,客官下次一定嗷!”
“我差点就信了,那你早点回吧,你这人就是太长情了,明明都分手一年了,还是对那个坏女人恋恋不忘,我挺担心你的,你练车到晚上直接去我家,我请客吃饭!吃大餐!”电话那头好兄弟的声音豪迈起来。
贺良心中一暖,嗯了一声,然后关掉了电话。
其实贺良并不是忘不掉那个人,仅仅是怀念过去温馨浪漫的时光罢了,据说从社会抚养机构长大的人多多少都有这样的特点。
重感情。
天色渐渐黯淡了下去,地平线的上空弥漫起漫天的火烧云,牛郎与织女星隔着银河遥相呼应,那天边飞过的喜鹊,不知是否将跨越重重的银河,化身桥梁,让这金风玉露相逢。
贺良正感慨着,忽然间天色变了。
天空卷起倒挂的漩涡状乌云,四周猛然昏暗起来,狂风涌动。
一道紫色的雷光惊破了七夕夜的良辰,直接劈闪在诡异的天象之上,似乎要把天空裂为两半。
电闪雷鸣,飞沙走石。
“天气预报没说下雨啊。”贺良诧异的说,准备返回市区找好兄弟欢度七夕了。
赫然间天空的乌云出现了扭曲,一个光球猛地破开了重重云层,宛如陨石般朝着贺良砸落过来!
“卧槽!”
从贺良的视线瞧去,那是一团炽热明亮的光辉,朝着他撞来,直接将他眼前的一切笼罩,什么都完全瞧不清楚,尽是光明如海。
他下意识的踩下了刹车,忽然一声沉闷的轰响在前方炸开,掀起的大风直接把挡风玻璃的边角位置震裂出一道痕迹,大约过了几秒钟,到那刺目的光辉才散去。
前方百米的距离,有一道恐怖的大坑,索性没有砸到马路,倒是直接把旁边的绿树砸倒了,并且伴随着一阵滚滚浓烟扬起。
“运气不错,牛郎织女给我发喜糖了。”贺良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他猜想可能是小型陨石坠落,没有直接砸中自己的车,那可真是万幸了。
按理来说,贺良应该在感叹一声后,驾车离开,但他偏偏好奇心作祟,下了车,走上前瞄一眼那个陨石坑,毕竟作为一个小说作者,难得遇上这样的场面。
这一瞄却不得了,坑洞里躺着的并不是什么陨石,反倒是一个人!
一个穿着浅蓝色道袍的少女!
准确来说,是类似那种仙侠故事里,修真门派装饰的打扮。
道袍上缀着流云纹,并不繁重,反倒简约,长长的大袖恰好盖住了少女半张脸,但仅凭如此,还是能瞧出躺在那的姑娘模样清秀可人,肌肤白皙如玉。
“这是什么情况,逆向穿越者?”贺良揉了揉头发,跑到了坑洞里。
空气是炙热的,白色的气浪浮动起来,让他感觉自己像是在蒸桑拿,他半蹲在少女身旁,伸出手来探了探对方的鼻息,“还有气,是活的。”
“喂,你还好吗?”贺良傻不拉几的问了一句废话。
然后他看到了少女身下流淌出鲜红的血液。
想了想,他直接将少女拦腰抱起来,先从这个炙热的坑里转移,免得大活人被直接烤熟了,在这个过程中,他身上的衣服难免沾染到了血渍,然而他掏出了手机,准备拨打120。
虽然听起来很扯,但他确实看到一个少女从天上砸落下来,情况很不好的样子,自己也不具备什么急救的手段,打电话呼叫医生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手机上120三个数字刚刚按下去,贺良还没来得及拨打,就听见他身后传来一声甜美的询问。
“请问这位公子,此处小千世界可是轩辕之界?”
那声音清脆悦耳,婉转动听,就像是屋檐下悬挂的风铃,在微风的轻拂下摇曳作响。
贺良扭过头看去,就见那少女从地上站起来,傲然婀娜的身躯俏立,正一脸疑惑的看向他。
贺良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连轩辕界的定义都没搞清楚。
“咦,听不懂我的语言吗?”少女举起右手,中指的位置有一枚玉戒,她单手掐了一个道诀,说道:“青缘宝玉替我把语言译成此界人士能听懂的话。”
少女右手中指的玉戒亮了一亮。
然后她再次看向贺良,一本正经道:“请问这位公子,此处小千世界可是地球?”
贺良:“……”
他狠狠点了点头。
少女眼眸一亮,又问道:“请问这里是东方苍龙国吗?”
贺良点头。
少女蓦然一喜,“岭南行省,花月市?”
贺良再次点头,忍不住问道:“你的伤,真的没有大碍吗?”
少女低头看了看自己正在被鲜血浸透的道袍,摇了摇头,“无妨,一点小伤而已。”
一边说着,她的嘴角淌出一道血流,赶紧用手背擦了擦。
“看来着陆点没错,如果没有意外应该能顺利找到那个人吧。”少女转身就飞纵而去,倒不是御剑而飞,而是像轻功高手一般,脚踩着树枝借力凌空,然后半途又重重摔了下去。
贺良露出疑惑的目光:“真的没事吗?”
她起身拍了拍道袍上的灰尘,再度纵身跃起,转瞬就没了身影。
贺良猛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这可太草了。
如果不是面前的坑洞极大,衣服上沾染着血渍,他差点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
贺良回到小轿车上,按耐不住分享的欲望,拨打了电话:“喂……好兄弟,我跟你讲一件事,你不要害怕啊。”
“你TM脱单了!?”
“我差点被一个异界来的少女给砸中!她跟个陨石一样从天而降,吓死我了!”
“???”手机那边传来一个绝望而又怜悯的声音,“完了,你写小说终于把自己给写傻了。”
花月市某火锅城。
今夜商家的生意极好,座无虚席,在这个极为浪漫的节日里,不仅仅有年轻情侣出来吃饭,多年的老夫妻也不少。
但在火锅城的一角,却有两个男人面对面坐着,显得有些不太那么合群,从旁经过的情侣们,难免会投来一些异样的眼光,在心底默默取笑两人。
哪有人七夕跟好兄弟约会的?
这是什么人间惨剧啊!
真!可!怜!
“事情就是这样,我真的没有发癫,你车的挡风玻璃就是这么碎的!”贺良再三强调。
他的视线朝前看去,透过火锅蒸出的朦胧烟雾,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露出了面目,瞧着十分魁梧,满脸虬须,跟个劫道的山大王一样,对贺良的故事频频点头。
他叫佟昊,一个听起来就很威武霸道的名字。
注定是个日天之人。
是贺良的死党,高中同学。
“不就碎个挡风玻璃嘛,多大点事,你还编故事骗我,不用你赔了。”佟昊夹起一块涮好的嫩羊肉,放在倒满蒜蓉的调味小碗里弄了弄,丢入嘴巴里。
“我那件沾了血的衣服还在家里,你到时候跟我去看!”贺良信誓旦旦,指天发誓,“我真的看见了,一个穿着道袍的女人轰的一声就砸到我面前!”
瞧贺良这副认真的模样,佟昊也不禁信了几分。
“卧槽,这也太离谱了。”佟昊又问道:“那女人漂亮吗?”
“挺好看的。”贺良想了想少女的容貌,嘴角难免泛起一丝笑意,谁不喜欢漂亮又苗条的女人,男人这种生物,哪怕被钉在棺材里,眼睛腐朽了,化成了灰,也无法改变喜欢美女的心。
“这你不赶紧下手,天降美少女啊,这什么前世修来的缘分,你就那么让她跑了?禽兽不如啊!”佟昊一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模样。
“如果我是你,最起码得问清楚她叫什么名字。”
贺良的眼睛忽然直直盯着旁边的落地窗,看向了一楼,伸直了手臂,“就是她,就是她!你看你看!”
落地窗外是霓虹闪烁,车水马龙的商业区。
佟昊愣是没瞧出哪里有穿道袍的姑娘,一眼望去满街上都是人。
贺良倒是立刻起身,直接追了出去。
……
……
虞采薇穿行在这个陌生的都市里,四处打量,她抬起右手,中指的玉戒光辉闪烁,指引着她找寻什么人。
她的奇装异服并未引起路人的侧目关注,就好像没有人能瞧见他一样。
然后,她来到了一座火锅城的店面门口。
“是这里吗?”
虞采薇看向玉戒。
但玉戒的反应变得微弱起来,光辉明显的暗淡了许多,她不禁皱了皱眉头,“此界灵气稀薄,并且穿越此小千世界,已经耗尽了青缘宝玉的灵力,若不赶紧找到那人,可就麻烦大了。”
此刻,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她跑了过来。
“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贺良走上前,露出疑惑的表情。
虞采薇看见他,也显得很意外,一双秋波潋滟的美眸倒映着眼前之人,回礼道:“公子,咱们又见面了。”
她忽然灵机一动,问道:“你是不是叫贺良!?”
贺良一愣,点了点头。
“果然!是我一开始脑子不清醒,竟然忘了问你的名字,白白浪费了许多时间!”
虞采薇一把抓住贺良的手,掌心赫然一变,凭空又出现了一枚玉戒,“戴上它。”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贺良不知所措。
虞采薇眸子蕴着光,兴奋道:“若公子你能戴上这枚青缘宝玉,那说明你就是我要找的命缘之人!”
虽然这一幕来得很突兀,但看在虞采薇模样好看的份上,贺良还是拿起了玉戒,戴在了左手食指上。
“戴上了,然后呢?”贺良期待的问。
虞采薇注视着玉戒,发现没有任何的排斥现象,她不禁喜上眉梢,脸颊攀上一抹嫣红的霞光,“我叫虞采薇,是玉剑宫弟子,奉师门之命,他来此界寻找你的!”
“请和我成亲吧!”
贺良瞪大了眼睛,即诧异又震惊。
他猛地甩了甩头,试图让自己清醒点,“你……认真的吗?”
“没错,我要做你的娘子。”虞采薇美眸泛着秋波,对着他微微一笑。
贺良摸着自己的心脏,感觉心跳的有点快,“等等,这是不是太草率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好好说清楚!”
这个时候,佟昊也从二楼下来,来到了贺良的面前。
“你说的那个漂亮姑娘呢,我怎么没见人啊,就你杵在这。”佟昊一脸疑惑。
贺良反应过来,指着眼前的虞采薇,“你难道看不见她?”
“谁?”佟昊眯紧眼睛,很认真的朝贺良指得方向瞧去,别说漂亮姑娘了,压根就没有一个人啊!
贺良一直在跟空气自言自语。
贺良背脊一凉,朝佟昊身旁挪动了几步,满眼都写着震惊,“你不会是鬼吧?”
佟昊被贺良的动作给惊到,整个人也是头皮发麻,眼角一抽一抽的,“这是七夕啊,又不是中元节!我靠,你可别吓唬我!我胆小!”
瞧着面前疑神疑鬼的两人,虞采薇纤细的指尖捋过鬓边的丝发,微微笑道:“我不是鬼,但若想经由青缘宝玉强行破界而来,必须抛弃肉身,化作灵体,非常人可见,奉玉剑宫掌门令,轩辕界与云瑶界将逢一劫,唯有找到我的命缘之人,结为夫妻,才可化解这场浩劫。”
虞采薇看向贺良,“而经过师门推演大道,我那一位命缘之人,名贺良,就在此界,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让你戴上了另一枚青缘宝玉,期间没有发生任何的排斥,很显然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这些话,贺良都听得懂,只是他仍旧狐疑起来,“我怕你真是我写小说写多了,产生的幻觉,有个叫狐尾的作者,因为写的小说太癫,都把自己写进精神病院了。”
佟昊皱起眉头,看向贺良的左手,很惊讶:“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玉戒指,我记得你手上刚刚明明什么都没戴!”
好兄弟看不见虞采薇,却看得见这枚戒指。
“这里不是个说话的地方,要不先去我家?”贺良用询问的目光看向虞采薇。
“妻依相公之言。”
她没有任何意见。
就是这个改口是不是太快了一点,他还没同意成亲呢!
七夕之夜,星月皎皎。
佟昊开着车,神情除了担忧就是疑惑,尤其是通过后视镜看见后座的贺良,在和空气互动,他差点把车开去了精神病院。
人只会相信自己看得见的东西。
虽然贺良左手多出了一枚玉戒,不过那很有可能是自己早就买好,揣进兜里的。
“良仔,你那位姑娘又说了什么啊,你怎么忽然笑得好傻逼?”佟昊下意识的问。
“她说小轿车是金属妖兽,还说咱们地球人虽然没什么修为,灵气又稀薄,但是炼器之法很高明。”贺良转述虞采薇的话。
佟昊眉角抽搐。
他愈发相信贺良得精神病了,还病得不轻!
我可怜的好兄弟啊!
坐在一旁的虞采薇看向笑得开心的贺良,正襟危坐,缓缓道:“以《万界婆娑游记》载,如轩辕界一般,灵气稀薄的小千世界,其实并不少,但往往能发展出另类的文明,很显然这世界的炼器法异常发达,你这位朋友应该是个御兽师吧?”
“不不不,这真不是什么妖兽,就是个轿车而已。”
贺良乐得摆手。
虞采薇默默消化这个崭新的词汇,显然自己的一些固有认知并不符合这个世界的规律。
很快,这辆白色的宝马驶入一处老旧社区。
社区里的路灯昏暗,还亮着灯的窗户并不多,看起来人迹清冷。
贺良的房子在一栋老楼的六层。
没有电梯,只能爬楼梯。
贺良拔出钥匙,扭开门锁,打开了灯,迎面而来的是一间两室两厅的房子。
空间并不算大,但独居足够了。
佟昊轻车熟路的打开了冰箱,从里面掏出两罐可乐,忽然间意识到了什么,又多拿了一罐。
他将两罐可乐拿给贺良,问:“你那个姑娘,她喝这个吗?”
贺良看向虞采薇,来自修行界的少女坐在沙发上,一丝不苟,像是一尊玉雕塑,仅用眼睛打量着四周稀奇古怪的炼器法宝。
然后他看到了贺良递来的铁罐子。
“这又是什么?”
“好喝的东西。”贺良比了一个大拇指,然后替她打开了拉环,忽然从铁罐里冒出极为诡异黑色物质。
虞采薇下意识的一掌拍去,直接将可乐罐子拍到墙上,砰得一声,可乐水四处飞溅。
正在找遥控器的佟昊吓了一跳,他看见一罐可乐从贺良的手中飞出去,猛地砸到了墙上。
“这不是毒药,真的挺好喝的。”贺良没有想到虞采薇反应这么大,拉开拉环,仰起头,喝了一口给她看。
“相公抱歉……是我太冲动了。”虞采薇脸色一红,意识到了自己的失礼。
贺良又给她拿了一罐。
递到了虞采薇的手里,“你还是称呼我为贺良好了。”
“好的相公。”
=====
北京城即是大明朝的首都,也是一座辉煌壮观的军事堡垒。
而这个军事堡垒,却有一个很麻烦的地方,门太多了。
内城九门,外城五门。
而这些城门都是天然的攻击目标。
永王大军来袭,导致了朱汉唐有很大的防守压力,无法确定对方的主攻方向,三万天策军将士若分散在各个城门外,很难合力应敌。
于是乎朱汉唐玩了很险的一招。
他身穿甲胄出现在了永定门,身后帅旗招展,巴不得永王知道自己在这里。
皇帝既然在此,这永定门就是毫无疑问的主攻方向,一旦城破,生擒皇帝,一切就尘埃落定了。
【诛佞臣,除藩王,以一城之兵大胜叛军,陛下君威远布四方,完成隐藏任务:朕是天子!获得奖励,请查收。】
【奖励属性:天命+1(仅限京城范围内)】
【属性介绍:一年之内,小冰河期造成的影响降低,万民归心,百官威服,陛下的政策更容易通过施行,心怀反心之人不敢造次,您成为了大明国都里真正的皇帝。】
以前的朱汉唐就是个傀儡吉祥物,被随意拿捏。
但经过一系列的操作,以及文官集团勾结藩王造反的失智行为。
挟大胜君威,朱汉唐已经可以在京城为所欲为了!
眼下改革的阻力极小,哪个不长眼的文官赶出来哔哔,分分钟被拖出去午门斩首。
而支撑改革需要钱财,钱财哪里来?
河南一地的藩王与京城的文官集团。
大明藩王主要集中在河南,而其中又出了一个永王造反,那就别怪朕不讲究祖宗情面了呀,抄个家收个庄园很合理吧?
就是藩王们去了阴曹地府见到了太祖皇帝,那也没有诉苦告状的理由。
文官集团也不成势,成了一群瑟瑟发抖的小绵羊,尤其是秦宗泰那一派人,正是养肥了宰的好时候。
但抄家也是一个技术活,尤其是文官集团有不少隐形资产,分散在各个领域,以千奇百怪的名头存在大大小小的钱庄,才不会傻乎乎的集中在府邸里等你来抄,不懂其中门道的人,最多抄个百万两银子。
这个时候就需要召唤大明九千岁魏忠贤了!
虽然名字里带一个贤字,魏公公可是从不干人事,要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个落第秀才,有老婆有孩子,因为不满生活现状,想当内卷王又没有脑子,于是愤然切了烦恼根,投身了太监这一光辉的行业。
突出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顺带一提,在大明朝当太监,可是热门就业途径。
不仅衣食不愁,祖坟冒个青烟,就混到皇帝身边当差了!
一步登天,执掌权柄。
除了没有男人该有的快乐,几乎完美拥有一切。
所以民间私下割鸡成风,越贫苦的地方越想通过割鸡翻身。
以至于朝堂多次下达政令,不许私自屠宰家禽!
结果卵用没有。
割鸡使人快乐,越快乐越割鸡,巅峰时期,皇宫里就有一万太监,那些割了鸡却没被选拔进去的人就更多了,难以估算。
并且像魏忠贤这样有知识的太监,更容易得到重用。
实际上皇宫里有一个叫内书堂的机构,有知识渊博的学士专门负责给宦官扫盲,并且还有类似科举一样的考试制度,择优而录入司礼监,御马监这样的实权机构。
能在皇帝身边混得开的太监,真不是什么废物点心,能力肯定没话说,就是普遍人品不行,缺了点正常人的东西,很容易心理扭曲成为变态。
朱汉唐呼唤魏公公,“爱卿,抄家,人傻钱多,速来!”
很快魏忠贤就从山东跑回了京城。
但并不是搞定了盐政工作,风风光光的回到了皇帝身边,而是一脸狼狈,披头散发,穿着一身类似乞丐的打扮。
“发生甚么事了?”
朱汉唐瞧见魏忠贤,一脸惊讶。
魏公公当即跟皇帝诉苦,“陛下!呜呜呜!您可要为咱家做主啊!”
伴随着魏忠贤的讲述,朱汉唐的血压都升高了。
盐政关乎大明朝的财政,但由于贪官污吏上下勾结,故意把官盐的质量弄低,造成私盐横行,本来就会被贪污的盐税,又有一大部分流入了官吏士绅的手中。
魏忠贤去山东整治盐政,带了一帮人过去。
一开始,山东地界的官员还客客气气的,各种宴饮招待,打听皇帝陛下的想法。
时不时贿赂一下魏忠贤,让他做做样子,大不了私盐牟利的钱,我们分你一丢丢嘛,看你是皇帝的心腹狗腿子,大不了再加一丢丢。
但魏忠贤是何等奸诈狡猾的人物,他在脑海里做了一个对比。
要是把这帮狗东西给搞下去,朝廷可以正常收盐税,自己随便捞一点,都比这帮人施舍的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所以山东的官僚士绅根本拉拢不了魏忠贤。
既然拉拢不行,那没办法,只好送魏公公去见太祖皇帝了呀!
某一日,魏忠贤带着心腹在外游山玩水,顺便探查风土人情,忽然之间冲出一帮子自称梁山泊好汉的土匪,把他的人全杀了。
瞧着不对劲,魏忠贤跳水跑路,靠着伪装成乞丐,这才一路跑回了京城。
梁山泊好汉?
魏忠贤用脚丫子想想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哪来的土匪不绑架人勒索钱财,而是冲着灭口,割人脑袋,再浇桐油点火焚尸的!
这杀手的手法也太专业了吧!
魏忠贤哭泣讲述着自己的悲惨遭遇,朱汉唐无奈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没事,给朕一年的时间,朕要改革,一年之后,朕再去找他们算账!”
如被诛九族的秦宗泰所言,身为皇帝,朱汉唐暂时也只能指挥的动京城一带,去了别处,只要想动钱袋子,那皇帝两个字可就不好使了。
他们能杀魏忠贤,杀你皇帝也是轻而易举的。
与其泄愤一般杀向山东,浪费时间精力,不如老老实实在京城种田改革,扩大自己的实力。
然后再用精兵良将杀光了这帮狗东西,顺便还能让自己培养的寒门读书人掌控地方的权利。
朱汉唐完全把自己当成一个拥有京城的军阀了,除了京城之外的土地都不是自己的,所以对地方的谋逆举动,格外沉得住气。
“忠贤,盐政的事情先缓一缓,朕现在赋予你更大的使命,抄家!”朱汉唐道。
一听抄家两字,魏忠贤原地满血复活,询问了抄家的范围,立刻就带着人手风风火火行动了。
既然都抄家了,那顺便也搞定一下武将勋贵和皇亲国戚呗,他们已经失去了制衡文官的作用,杵在那里又碍眼,一起抄了。
于是乎,魏公公的快乐小黑屋一时间人满为患。
懂不懂奉旨抄家的含金量啊!
甚至抄家的罪名都完美无瑕,无懈可击——秦逆同党,永王同谋!
要么抄家但是陛下开恩,饶你们谋逆大罪不死,要么诛九族,全家一起见太祖皇帝,大人们,你自己选呗!
朱汉唐丧心病狂的抄家,一瞬间使得自己的小金库堆满了金银。
一时间京城怨声载道,但偏偏看戏的百姓拍手称快,纷纷夸朱汉唐是千古明君。
反正这些骑在人民头上的蛀虫,贪污了民脂民膏也不会花在百姓身上,还不如给皇帝抄了。
皇帝得到了实惠,百姓内心爽翻了天。
为了更好的完成抄家的任务,魏忠贤还专门颁布了告示,只要百姓能检举出官僚、勋贵、皇亲们在民间秘密藏钱的地方,统统重重有赏。
一时间,东厂的大门都被络绎不绝提供线索的百姓给踏烂了。
抄家快乐,乃是皇帝与百姓同乐。
今天的大明朝啊,又是和平的一天。
所以天策军几乎全军都在永定门下列阵。
其余几个门,因为人数不够,则退到城门上防御,防御人员构成有五城兵马司,宫中禁卫以及征调的民夫。
再加上天策军第六营的士兵灵活分配,看哪里压力大,就往哪里扑。
这就是朱汉唐的布置了。
令旗挥舞,号角鸣响,擂鼓阵阵。
果然,一瞧朱汉唐在永定门上,哪怕冒着城墙上轰鸣怒吼的红夷火炮,永王派遣出十万精锐如潮水一般扑向永定门。
然而永定门外的防御工事坚固无比,壕沟阻敌,拒马栅栏后面则是严阵以待的天策军将士,待到敌人靠近,纷纷举起火铳,激射出夺命的弹丸。
并且当第一排射击完毕后,第二排迅速向前,与第一排错开位置,更替射击!
如此一共构筑了五排火力,火力不间断的朝着叛军倾斜而来!
除此之外,天策军在阵地上架设虎蹲炮与平虏炮,瞄准来犯之敌,倾泄炮火。
这两种炮火力不及红夷大炮,属于轻型火炮,但近距离发射威力也不可小觑,另外尚有一窝蜂这样的防御神器,绑着火药的箭矢窜着一浓烟,扎进了血肉之躯。
硝烟弥漫,沟壑之中填满了叛军的尸骸,但他们始终难以突破永定门下的防御阵地,攻势被打退一波又一波。
天策军本就士气高扬,战斗力爆棚,他们身后即是京城,也是皇帝所在,背负着大明朝的希望,作战更加英勇。
哪怕有个勇武之人突破了阵地闯进来,也立刻被一旁的刀盾手,长枪手给当场斩杀。
叛军仅凭蛮力无法突破永定门下的防御工事,而其他城门的战况也不理想。
守城的部队以民夫,礌石滚木,以及金汤不要钱一样朝着试图蚁附攀登的叛军砸去,因为要进攻的城门多,叛军的部队也被分散了,余下的五万人,每个城门也只有五千兵力进攻。
又不是什么精兵良将,哪怕永王拿出再高的奖励,也得用命享用才行啊,所以一旦受挫根本不可能玩命登城。
京城保卫战从早晨一直打到了中午。
永王损失惨重,尤其是永定门下的争夺,堪称大型绞肉机,投入了十万兵力,以及各种攻城器械,也对天策军的防御工事造成了不小的打击,但就是无法从正面击溃,被两万人堵在城门外乱杀。
感觉情况不对,永王立即下令鸣金收兵,再重新指定作战计划。
然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瞧出叛军败退,第三营骑兵如风一般出击,追着人砍。
蒙古兵射弓箭,不擅长弓箭的军士用马槊或者三眼火铳,交织出死亡的大网,进一步扩大战果,差点导致永王的暂时性撤退,又变成了大溃败。
所有兵马好不容易回到了营帐里,一清点损失,永王差点哭了出来,直接伤亡两万人,被毁的攻城器械无数,留下的军械武备更是难以估计。
“你不是说城中会有人接应吗,为何不见有所行动!”
永王怒气冲冲的指责秦宗泰。
秦宗泰沉默不语,深深叹了一口气。
这说明什么,那肯定是自己在京城里的布置被连根端起了呗。
事已至此,永王打完休整以后,再强攻一次,他再愚蠢也瞧出永定门是陷阱了,这一次主力不在攻打防御坚固的永定门,而是其他门。
然而忽听炮声轰鸣,大地震颤,营帐外响起震天的杀声。
“皇帝杀过来了!?”永王如惊弓之鸟一般,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道。
从抵达京城以后,永王接连受到挫折,心气已经所剩无几了。
只听有探子紧急回报:“殿下,营外忽然出现了一支自称勤王讨逆的军队,正气势汹汹杀来!”
永王一惊,连忙打听甲胄样式与颜色。
探子回禀情况。
“是边军,一定是边军!九边重镇的大军出手了,他们一定是瞧本王败了,不再袖手旁观吗,要拿本王的脑袋给皇帝邀功!”
永王彻底情绪崩溃了,哭着嚷着要跑路。
秦宗泰震声道:“哪来的边军,一定是京营部队假扮的!哪怕边军真的要下场,战败的军情传递到九边重镇,他们再遣派大军,三天时间根本来不及!”
然而永王还是犹豫不决,“万一真是边军,一旦合围将咱们包住,那就死亡葬身之地了!”
如今不仅仅是永王心态太崩了,他手下的乌合之众,因为接连的军事失利,也崩了。
瞧着忽然出现的一支援军,也不管是不是真的,纷纷倒戈投降。
这毁灭的消息传到永王耳中,他当机立断,“跑!”
带着十数个绝对忠诚于自己的亲军,立刻驰骋骏马从军营里跑掉,生怕迟一点就被人抓住了。
瞧见王爷跑路,本来还有一点抵抗意志的军士和将领也都纷纷投降,兵败如山倒。
只是永王没有跑出去多远,一队骑兵忽然拦截住了他的去路,“永王殿下,陛下说想与你叙叙旧,不知是你下马束手就擒,还是让本将来动手!”
说话的人叫盛玉,身形魁梧,气力惊人,乃是纪锋向皇帝推荐的一个颇有潜力的宫中禁卫。
弓马娴熟,舞刀弄枪无一不精湛。
朱汉唐一瞧此人属性,顿时就把他调入了天策军。
【盛玉】
[职位:天策军第五营先锋]
[经济能力:60]
[文化能力:70]
[政治能力:65]
[科技能力:40]
[军事能力:75]
[专属被动——破军:天生斗将,小规模作战时,获得20%全属性加成,饮酒后,造成的伤害再提升10%。]
很喜欢盛将军的一句话,“无双,万军取首!”
十数个亲军还想护着永王跑路,只见盛玉单枪匹马冲上来,一枪一个全宰了。
冷锐的枪刃指向永王的脑袋,盛玉颇为豪迈道:“犯吾天子疆土者,盛必击而破之!”
魏忠贤抄京城里那些达官显贵的钱轻松写意,但朱汉唐交给他的任务还有一项——河南的藩王。
这可就不好抄了。
首先藩王们在河南的势力根深蒂固,除了没有实权,要粮食有粮食,要土地有土地,自己有着大片的肥沃庄园,以及在田地里劳作的佃农。
属于河南地界上的大地主。
永王造反,家底都打空了,又有谋逆的罪名,魏忠贤只对永王的资产下手,倒是不难。
但其他藩王可就不好办了,一不小心就把别人逼反了,联合起来,或者带着万贯家财投降农民军,又或者跑路到南方,仅有一城势力范围的皇帝也无能为力。
魏忠贤虽然喜欢敛财,但也知道哪些人能拷掠敲诈,哪些人不能,他犹豫再三,在抄永王家的时候给朱汉唐上奏折,阐述这项工作的危险程度,想给朱汉唐提个醒,免得其他藩王真造反,朱汉唐拿他祭天背黑锅。
朱汉唐收到奏折觉得九千岁言之有理。
但来都来了,只抄一个永王不合适吧,朕改革需要大量的资金,不从藩王那里榨点钱,朕不舒服。
圣意下达后,魏忠贤思索再三,想出来一个办法。
他派手下去拜访其余藩王,先是安抚一通,说天子圣明,知道王爷们没有参与永王叛乱,但京城的百官却无依不饶,要把你们也都削藩抄家,但陛下于心不忍,左右为难,要不这样吧,你们出点钱,我带回去拿出给陛下,就说是藩王们的孝敬,是对大明朝,对陛下忠心耿耿的证明,这样陛下也对百官有个交待。
魏忠贤这一番话可以极其高明。
黑锅京城里的官员背了,又不损伤朱汉唐的威严,还给皇帝立个一个贤明的人设。
真不愧是你啊,九千岁!
藩王们也怕皇帝一言不合真的来抄家,听魏忠贤说可以花钱买平安,自己当然愿意出点钱。
虽然会出一顿血,但至少王府封地还在,大不了以后再从百姓那里榨回来嘛!
于是乎大家都高高兴兴的出钱,交到魏忠贤的手中。
魏忠贤贪污了一小部分,又将大部分交给了皇帝。
一顿操作下来,大家都很满意。
其实抄永王家的时候,魏忠贤还对当时响应永王造反的府县官员的资产一顿抄,当然比起藩王的钱,这些也仅仅是零头。
朱汉唐对待参与了谋反的家伙可不会心慈手软,他知道就大明朝现在的情况,并不适合搞怀柔这一套,对待反贼若不重拳出击,皇帝的威严也会荡然无存。
何况杀的人也都是官宦士绅,对于被迫裹挟进来的百姓和普通士兵,朱汉唐根本就没有杀心,全都待罪打发回河南一带继续种田了。
而京城里的官员,除了跟秦宗泰一条心的明反,朱汉唐下旨诛九族以示恩宠,其余官员都是抄了家,但官职保留,继续在朝廷做事。
毕竟朱汉唐搞钱是为了改革,不是为了胡乱杀人,无端端搞得朝堂一空,对谁都没有好处。
官员们待罪办公,但俸禄也得到了提升,称之为养廉银。
针对这一点,朱汉唐的想法是,朕拿你们的钱,是因为你们这些钱本来就不干净,榨取民脂民膏而来,朕现在给你们开高额工资,让你们保留官职继续在朝廷打工干活,工资足够你们养活一家人了,可别给脸不要脸,逼急了,朕真的会掀桌子,把你们全杀了。
朱汉唐大肆打压官僚,压得文官集团喘不过气,不禁让人想起太祖皇帝的雷霆手段。
如今有了钱,手里又掌握了军队,文官也都不敢哔哔,改革的内部条件算是有了。
但外部条件并不算好。
有消息称农民起义军最强大的那一支,也就是李闯王的部队,似乎有从陕西跑出来,在京城脚下武装面圣的想法。
还有女真人打草谷的频率高了许多,九边重镇时不时发个军报,跟京城伸手要钱要粮食,如果没钱又没粮,边军搞不好哗变投敌,导致女真提前南下。
朱汉唐得搞定这两件事,才能安心在京城种田搞发展。
先说九边军镇吧。
这是明朝依托长城建立的边塞防御体系。
虽然叫九边,但实际上不止九个军镇。
耳熟能详的辽东、宣府、大同、蓟镇就属于九边军镇。
由于卫所制度的崩坏,明朝防御北方的边军,施行的是营兵制度,军队里最大的叫总兵,有多少个军镇,就有多少个总兵,虽然总兵头上还有巡抚,但巡抚是朝廷里的低阶文官任职,属于监督总兵干活,最开始巡抚还能管管总兵,随着明朝北方边塞的情况恶劣,朝廷更加倚重边军,总兵的实权变大,巡抚其实就成了摆设。
而九边的总兵们也是一个人管辖一个地方,互为犄角,又互相钳制。
他们打不过女真,但女真鞑子要想打败坐拥坚城与山河地利的他们也够呛,算是五五开吧。
永王叛乱的时候,九边总兵们得知了消息,却都纷纷处于看戏的状态。
毕竟是老朱家自己的事情,谁当皇帝无所谓,给边军发钱发粮就行,再说了,万一站错队,那麻烦可大了。
所以袖手旁观是最合适的办法。
而朱汉唐三天之内打崩了永王的二十万大军,令边军刮目相看,纷纷上奏折请罪,说是要防御女真动向,救援京师慢了,刚准备起身动兵勤王,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就自己把叛军消灭了。
真是天降神主,天佑大明啊!
朱汉唐收到了九边总兵的请罪奏折,也没有处罚他们,但心里也很不爽。
但玩政治的,心都脏。
不爽归不爽,朱汉唐还是准备把宗室里的漂亮姑娘嫁给总兵们或者他们的儿子当老婆,顺便自己还要娶最强的辽东军镇总兵的女儿当妃子,开始臭不要脸的拉拢行为。
不求别的,先给朕老老实实守住边塞,给朕创造种田改革的时间!
为了这个国家,皇帝自己都得出卖身体,用联姻巩固势力。
辽东总兵没有去勤王,却得到了皇帝陛下的恩宠,不禁大为感动,他一个臭当兵,能跟皇帝攀亲家,那是多大的福气啊,立刻就派人从女儿里挑了一个最漂亮的,准备给朱汉唐送去。
最后千挑万选,选择了自己的十闺女,芳龄十六,美丽动人,堪称辽东一枝花。
然而听闻要嫁女给皇帝,辽东总兵最小的十三闺女却来劲了。
“爹爹,听说当今天子用兵如神,三日而溃永王二十万叛军,真厉害啊,我也想跟姐姐去京城见识一下,行不行嘛。”
“行呗。”辽东总兵乐呵呵的想。
他似乎忘了,朱汉唐对待老丈人那叫一个恩宠啊。
指拖行魏忠贤快乐小黑屋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