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科索恩·莱特。我的姓在巴巴鲁斯语言中代表希望,光。
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好吧,事实上,巴巴鲁斯人大多都是农民。
我们必须耕作、保护这些仅存的可以食用的粮食,不然就会饿死。
当然,为了抵御那些对我们以及我们的粮食虎视眈眈的野兽和山魔王——霸主,民兵组织孕育而生。
每一个聚落都有一个民兵团驻守,而我的父亲就是他们的一员。
因为工作压力极大,父亲经常酗酒,每次回来,我都少不了一顿毒打。
拳头已经将我的心,铸造的如同这一成不变的环境一样了。
母亲是一个农妇,经常下田干活,一干就是一整天,但是他长得很美,早年是村里少见的花姑娘,喜欢种花,当然是建立在我外公还活着的时候。
这就说来话长了,我妈妈的父亲是商队的商人,有足够的钱让她那么打扮,那么花费。
直到,他死后,钱财被我舅舅独占,我的妈妈被踢出家族后,又被我这个便宜父亲的英俊外貌给迷惑了,好吧,主要是他有钱。
于是靠着母亲劳动赚来的钱和父亲在民兵队里服役的钱,我总算是能上学了。
说是上学,也就三年,读完,大概教道乘除法后,我就随着我妈,下地务农了。
反正,我就有一个妹妹。
她和我的母亲一样漂亮,流着一头乌黑的浓发,眼睛像是,西瓜籽一样,黑得发光。
请允许我的用词不当,但是,我也只能用西瓜籽来形容了。
“哥哥!今天学校里又教了什么,跟我说说嘛~”
“好啦好啦,我这就把手抄的给你看看。”
我宠她,并不是因为她好看,额,确实有一部分原因在里面,可是,还是因为他有着其他巴巴鲁斯人没有的东西,希望。
对,就是希望。
她总是愿意干一些一般人不愿意干的,无用的事。
比如,在地里种上野外采来的野花。各种各样,红的,紫的,蓝的,绿的,白的。
有的甚至会咬人。
噌的一下就都长出来了。
这时候,一般人都会惊讶地看着她。
这时候,她就会回眸一笑,白色的牙齿,微微眯起的眼睛。
每次看到他这样,我都发自内心要保护她,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男人的保护欲吧。。。
虽然,一切都在那个下午变了。。。
那年我十三,她十二。
我依稀记得,那天的太阳落下的很快。
我拿起斧头,今天,还要砍柴。
夜晚,在浓雾上面可能有东西下来,所以,得时刻警惕。
“哥,太阳都下山了,今天还是别出去了吧。”
她一边翻着书,那是一本叫《炎拳》的漫画书,我至今还保留着它。
“不不行啊,今天不砍的话,明天交税就交不起了。”
“那,那,唉。没事,你先去吧,我有不好的预感。”
我后悔,当时没有陪在她身边,这样,或许还能多出点与她在一起的时光。。。
或许,或许,没有那么多或许。
我踏出门。
“对了!这件大衣你带上,妈妈昨天帮你买的,怕你晚上着凉,或是遇到野兽。”
她踮起脚尖、刚发育的胸亲亲贴在我的悲伤,隔着一层布料,却任然可以清晰地感受到。
我没有方面的想法,巴巴鲁斯人都这样,郁郁寡欢。
她帮我披上了这件打毛衣。
巴巴鲁斯阴冷的晚上,它确实可以起到保暖的作用,但是,帮我保暖的或许并不只它,还有她。
“好啦,保重。”
我推门而出,回头,竟看到,她在雾中摇摆着手臂。
“一路平安。。”
我经过花园,此刻,花儿们微低着花瓣,看不出什么神色。
我握紧了斧头,朝着村外头赶去。
“这么晚了,小心点。”
“谢谢大哥。”
门口的民兵提醒着我。
穿过明亮的街道,穿过哨站,我的靴子踏在巴巴鲁斯荒寂的土地上。
这里是山坳里,最近的树木在八百米远。
我放慢脚步,耳朵仔细倾听着周围环境的变化,右手紧紧握着斧子,经管它已经年久失修,但是依旧可以斩断来自巴巴鲁斯野外的威胁。
“砰砰!”
“呜呜呜,嗷呜呜呜呜呜!”
半路上,我突然听见了一声狼鸣,霎时间大地被狼群迁移的声音笼罩。
居然,来自背后。
来自,家的方向。
不对,应该是绕过了那里,然后迁移的,之前有听到枪声。
说罢,我攥起口袋里的一发摔炮,在地上一甩,噼里啪啦,狼群绕开了他,继续前进。
这是信号,狼害怕发出巨大声音的东西,尤其是炮仗和枪械的声音,听说是巴巴鲁斯殖民时期留下来的习惯。
这也使得巴巴鲁斯后来的居民得以在众多妖魔鬼怪中保住性命。
“嗷呜呜呜呜呜!”
狼群被这一声炮响驱散开,而我在看清楚他们的样貌后,突然觉得有些违和感。
【这狼怎么这么大啊,算了,现在改前进了】
透我逐渐适应了黑暗的环境,黑暗视觉的作用让我看到了远处浓雾中矗立的树木。
【速战速决。】
我迅速冲向最近的一颗断树,目测还没有腐朽,我抄起斧子就砍,将它分成了一个个柴火,背到背上。
斧头砍击的声音并没有吸引来不速之客。
我擦了一把汗。
在赞美了幸运女神后。
返回了城镇。
“砰砰砰!砰砰砰!”
“啊啊啊啊啊!救救我!!”
回头的刹那间,我听到了聚落里传来的枪声以及怪物的嘶吼。
“操操操!”
我突然意识到,那些狼不是从地面上走来的,而是从,山壁上滑下来的,这不是迁移的狼群,而是这些狼被某种东西逼迫着进行了迁移,按照体型来看,这些狼应该是高地上的鸣狼,而不是山坳坳里的轰狼,这些家伙在迁移的时候还有心思嚎叫,这完全不是轰狼的作风。
所以。。。所以!
我疯了似的整个身子被寒冷与血压上升而产生的热量包围,整个人已经在精神暴走的边缘了,我没握着东西的左手指甲,已经死死扣进了老茧里,但是过度的紧张让我完全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我现在的心中只有那个平日里对我笑,对我撒娇,在关键时刻安慰我,鼓励我,让我的生活不再是单调黑白而是五彩缤纷的她。
我必须回去!快!快!
你不能回去!快走!快走!
两股声音不断催促,而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只要她活!
每跨出一步我都觉得,我的心脏慢了一拍,平日里心率异常正常的我,现在心房里已经装满了一窝子兔子,咚咚咚咚像是敲响的丧钟。
我的眼中只有那个越来越近的聚落。
“啊啊啊!帮!帮帮。。帮我。”
之前嘱咐他的那个民兵身上正坐着一只打死啃咬的尸体。
“操!行尸!操!操他妈的!!”
平日里几乎不用的污言秽语喷薄而出,咒骂着那些破坏我平静生活的操蛋鬼!!让他们滚!滚出我的生活!!滚出我的世界!
“告诉,告诉珍妮,我,我爱。。额啊啊啊啊!”
被行尸咬过的民兵队长很快丧失了理智,我高举斧子,狂躁、愤怒占据了高峰一斧子,将他身首异处。
【没时间等了,没时间了!既然西面已经被攻破那么!】
没有理会那些站起来的尸体,我只直冲向家的方向。
我恨不得从那些尸体上卸下两条腿给我装上,如果当时我有做过手术,如果当时我手里有爆弹枪,如果!如果!当时我有动力甲!为什么!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步呢?!就不用了啊!为什么!
我来到家门口一脚踢开房门,我只听到了那句让我心安的话。
“哥,哥你回来了?是,是你吗?”
“是我,没事了,我们快走,跟我去民兵营那边!”
“可是,可是。”
“先走!”
我一把拉起蹲在书桌里的胡桃,以我此生最快的速度跑向民兵营。
周围的行尸很快追了上来,我只能靠着聚落里的灯光不断地跑!跑出这个地狱!跑出这场该死的浩劫!
可当我走到民兵营的时候,我只看到了燃着大火的房屋。
那里面走出来一个身形肥肿的男人(?)
身上几乎没有一寸完好的地方,肚子上长出一支支触手无规律地摆动着,上面还挂着几个民兵的尸体,诡异的是,他们临死前是笑的。
当他一出现,周围的行尸都停止了动作。
他指着被我抱在怀里的胡桃,一字一顿地说道。
此刻,我似乎成了不重要的背景,像个蝼蚁一样,精神上已经跪在了面前这个肥硕的霸主之下。
“给我~”
“不行!!”
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我几乎是嘶吼着说出这句话,我从来没有像这样生气过。
我明白,自己的聚落抽中了黑签,成为了霸主的目标,而眼下,他已经猜到了,虽然之前不敢肯定,但是胡桃大概率是被某种超自然力量附体了,之前的一切能力,都是证明,每当她长大一点,这种能力遍更强,甚至能治愈疾病。
“我不能把她给你!!……求,求求你,放我们吧。”
我跪了下来,肉体上的。
我情绪总是平复的很快,这是巴巴鲁斯人的天赋,但是爆发的时候,比任何人都要狠毒。
“不行哦~”
他钻满蛆虫的嘴巴一张一合彻底堵死了我的心。
“哥哥,我不想死,我还有很多想看的书!我还想吃书里说过的拉面!你答应我的!以后一定陪我去吃!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要有一个大房子······”
“你答应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