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尾巴,一个很有V市风格的阴郁的星期六,胧如愿见到了老友林洵。因为还没开始上课,他正住在某高档酒店的套房里,每天都很无聊。作为东道主,胧自然是请客加陪玩。
说是请客,其实也就是一顿海底捞。说是陪玩,也没有什么可玩的。
如果有人问胧他吃完饭干嘛,那只会得到一个回答。
遛弯。
纯纯的北京老大爷了属于是。
于是胧就堂堂正正地带着兄弟压马路,毕竟也是自己混了五年的城市,从郊区的高中到城里的大学,他也还算门清。
“和北京像吗?”站在天桥上,胧问道。
他觉得,霓虹闪烁的高楼大厦,桔黄色的千万道车水马龙,在哪个城市也都没什么区别。
可林洵却说,不像。
大概是北京的空气太过于干燥,而V市又太湿润。
“老戴,你戒烟了。”林洵摸了摸瘦削的脸,戴上了风衣的帽子,要不然冷风刮的生疼。
“早就戒了,我现在过老年人生活,除了有时熬夜以外,活的很健康。”
胧穿着厚实的羽绒服,把手揣在兜里。
“健康?二十岁的人为什么会在乎那种事儿?我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洵一直很困惑,他搞不懂为啥当年意气风发的大哥现在变成了一条咸鱼,他也搞不懂为什么这个人有最令人羡慕的女朋友、圈子和未来,但却选择了放弃一切,来到籍籍无名的C校,变成了一个普通写码的大学生。
“打住,这个话题没啥意思。”
胧低下头,眼神聚焦在红绿灯上。
“我只是选择了最适合我的生活方式,仅此而已。”
林洵有点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希望胧说的是实话。
“我问令狐姐了,她也不告诉我。”
“因为没必要说啊。说出来也不改变任何问题,好多事都是这样,既成事实。当成不可抗力吧,就像你错过高考一样,不过没那么严重就是了。”
胧摸了摸自己吃饱了的肚子,最近倒是没怎么长胖,但愈发地能吃了。
“换个话题吧。这日子你打算怎么过?现在没有你爸妈管着,选择权完全在你。”
说到这个话题,林洵的眼里亮起了光。
“首先,我得找个女朋友。”
“啧。我就知道。”
胧转身,走下天桥,林洵赶紧快步跟上。
“这次是认真的,不再是嘴上说说了。高中那会儿,没办法,必须跟他们卷成绩。现在,我要把亏了的全都补上来。”
“你喜欢哪类女生?”胧回头看了看穿的一点都不时髦的哥们,他不像是有那方面天赋的人啊。
“这种事情哪是言语能够说得清楚的,我要广撒网!至少先加入学生会再说吧?”
嚯,话头递到兄弟面前了,可以啊!
胧一边在心里感激林洵的配合,一边拍拍林洵的肩膀:“那我可以给你介绍CSSA活动部部长,也是个可爱妹子,只不过名花有主了。”
林洵表示疑惑:“你不是一直跟他们不对付吗?你高中的时候跟我抱怨过多少次?怎么回事,是你洗白了还是他们洗白了?”
“别想太多,就是介绍个人给你认识,具体的你们自己聊去吧。”
胧用手指猛戳行人按钮,那红绿灯却不肯变色。
“哼,所以你还是有朋友的嘛。我就说了,一个人不可能孤身一人在一个异乡城市过两年的,那真的会压抑出病来的。”
胧摇摇头,他知道人远没有那么脆弱。
“孤独只是个词,你不去想它,它就不存在。”
“得了吧,所有单身狗都用这种说辞骗自己,谁难受谁自己心里清楚!”林洵毫不留情地讥讽道,“你真的没有喜欢的人吗?上课时抄你答案的可爱同桌,图书馆里看书的漂亮小姐姐,篮球场上的运动美女...大学里这么多人,那么多情侣,你就打算一直单着?”
胧挤眉弄眼地摊摊手。
“没有就是没有,你让我怎么办嘛?”
“真没有?”
沉吟片刻,胧还是说出了标准答案。
“哎呀,真他妈没有。算了吧老林,别难为哥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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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十二点钟,胧坐公交车回到家。
屋里的灯关着,雪乃并不在。
话说她最近来的频率好像变少了,呆的时间也变短了?看起来也好像是有心事的样子,总觉得没有一开始那么自然了。
要不下次问问她?
不不不,还是算了。我这一死宅,就别给青春期美少女做心理辅导了,真不配吧。
胧换好衣服,躺在床上,他突然感觉有些无聊。
想一想,确实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作业写完了,连手游的体力都清干净了。
他知道,这种时候,才是最脆弱的时候。这种时候,才是孤独蔓延的时候。所以一般他都用杂事儿填满这些空档:单机游戏、鬼畜视频、穿越小说...
逃吧,一路逃到梦里去。
为了逃避现实,今夜的胧,读起了自己当年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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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杂谈(3)
戴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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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祖国的接班人,我必须承认,我的生活无可挑剔。
但‘青春伤痕文学’,却又是那么诱人,我必须体验一下!
我知道,我在这美好的一七七二中学,是注定无法经历一场轰轰烈烈撕心裂肺的爱情。所以,我只能靠做梦。梦里,我是一位远征边疆的盖世英雄。我爱上了一位大家闺秀,她是那么的美丽,乌黑的长头发,大眼睛,小嘴红唇。腰似初春的垂柳,腿像疾驰的骏马!
啊,我是那么的爱她,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但我注定无法与她长相厮守,因为我有自己的使命。保家卫国,征战沙场!那才是男人的世界!男人的浪漫!
在那凄凉的雨夜,她哭着求我不要走,而我却没有回头。
“你要是离开我,我就爱上隔壁的书生!”
她这样刺痛我的心,而我不肯觉醒。因为我是天下无敌的征夷大将军,要为天下百姓带来美好太平的盛世!
“忘了我吧。他能给你爱情,我只能伤你的心!”
“爱本就是梦境,和你借的幸福,我全部还你!”
可悲,可叹。爱情就像一叶浮萍,来去都随风。
心碎前一秒,我们用力地相拥着沉默。
我终究是离开了她,从此,我的心中,再也没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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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儿,胧已经绷不住了。自己是怎么写出这么尬的玩意儿的?说实话,这可能是自己写的最烂的凑数文章了。如果他有学生把这玩意儿交给他的话,他肯定会用红笔写上四个大字:狗屁不通!
为什么大家闺秀的腿会像骏马啊?什么富瑞控?
为什么她说爱就能爱上书生啊?书生勾八谁呀?
为什么会抄好几句离歌的歌词啊?意义不明啊哥!
而且为什么要用那么多叹号啊,尬死了,我不能接受!
胧忍住抠出三室一厅的脚趾,继续读下去。毕竟这是曾经的自己写的,总不能太离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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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了,我又回到自己熟悉的房间,那里并没有她的踪迹,也没有我们爱过的证明。一切恍如隔世,梦的感觉却又如此真实。
可能那就是所谓的伤痕。
但是,我还是愿意相信,如果真的是爱,那即使两人之间隔着整个战场,整个国家,不,甚至是整个世界,也不足以分割两人。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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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胧叹了口气,心想这玩意儿还是别被雪乃看见了,简直是灾难。
但是,在那皱巴巴的作文纸下方,赫然写着一行日文小字:
“写得真好呢,小小的胧君!”
后面还暖心地画了个笑脸。
卧!操!
这下社会性死亡了!
胧把作文扔在地上,尴尬到在整张床上打滚。
他已经能脑补出雪乃和自己同款的“蚌埠住了”表情包了。
现在卖掉飘萍屋跑路还来得及么?
...
但是,在这寂静冰冷的深夜,胧的孤独,总归是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