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眼在那间充满死人骨灰味道的地下酒馆里喋喋不休了半个小时,何慎言才算是搞明白了这个世界是什么情况。总而言之,就是某一天,那些紧身衣的疯子决定联合起来干票大的...他们成功了。英雄们大多都死了,只剩下几个疯的疯跑的跑。世界一夕之间成为废土。先是和英雄们的战争,再是他们之间内战,一直打了六年之久。打的整个世界分崩离析,距离完全的废土差不了多少。鹰眼呢...如你所见,差不多瞎了。自己的女儿前不久也要杀自己。老头这些年为了活下去做了不少腌臜事,比如帮人运毒之类的...但好在没杀无辜的人。
至于金刚狼,他的情况就复杂的多。
何慎言了解了大概后,他站起身来。两人身上的锁链被自动解开。他说:“跟我来吧,罗根,送你一程。”
罗根默默点头。他当然知道恶灵骑士能跑多快,至少比他们来时开的蜘蛛车快得多。鹰眼跟在后面,他还不死心的抱着那个箱子,甚至拿出一管血清喝了下去。但随后就将箱子扔在了地上,他愤愤地骂着:“妈的!是苦艾酒!”
罗根嘲讽一笑:“还不死心?人要服老,你这瞎子还想着第二春?变成第二个史蒂夫罗杰斯?”
鹰眼将自己的乱发束在脑后,他语气有些落寞:“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史蒂夫罗杰斯了...”
三人走到巷子口,坐上那辆蜘蛛车。何慎言手上猩红的火焰一闪而过,这辆车原本朴实无华的外形立刻变得招摇了起来。车门上浮现出尖刺,前窗变得扭曲,引擎盖与车头一起形成了一个大张着嘴的骷髅样式,甚至还冒着猩红的火焰,就连轮胎都高了不止一倍。
“你们这帮骨头架子是不是都喜欢这种风格?”罗根见状有些无奈,他不想节外生枝,只想快点回自己乡下的老家把钱给浩克帮,好让他们不再来找自己麻烦。
是的,就算一个恶灵骑士加入了他阵营。这个老头依旧没有反抗的心思,他过去的野性与雄心似乎都在这几十年的种地生涯里被磨平了,现在的他只想当个庄稼汉,把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养大,看着他们平安长大,那样的话,死而无憾。
毕竟他想死很久了。
雷鸣般的声音在城中响起,一道猩红的影子撞破那高大的城墙飞了出去,轮胎狠狠撞在地上,溅起大片尘土,鹰眼发出一声兴奋的长啸,像是在宣告着什么。魔化后的蜘蛛车在这雪地上留下一长条燃烧着猩红烈焰的轮胎印记,由地狱之火供能的引擎驱动这辆车,让她爆发出了难以想象的速度。
有多快呢?
天刚蒙蒙亮时,他们走了两星期的路居然几个小时便到。随着距离的减少,罗根的心也开始跳的快了起来。他期待着用这笔钱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不至于沦落到甚至要卖女儿的玩具来度日。他想给家里添置一套新家具,想给妻子买一套新衣服,给儿子买把好点的枪让他去打猎...
何慎言踩住刹车,停在了这片荒原之上,前方有一片房子,不多,有着菜地和猪圈。罗根飞奔下车,他叫着邻居的名字:“多诺凡!老家伙!出来!把我的玛琳也叫出来!告诉她今后咱们不用再看浩克帮的脸色了!”
他的邻居,一个秃顶的老人从自己的家里走了出来,他满脸不知所措,手里紧紧捏着一顶帽子。看到这一幕,何慎言的面色变得严肃起来,鹰眼也察觉到了不对。只有老罗根还乐得像个傻子,他久违的笑得非常开心:“哎呦!多诺凡!你看你那个哭丧的样!给谁看呢?我们有钱了!”
多诺凡低着头,他语气悲伤:“罗根...”
罗根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
他走进他的邻居,钱箱依旧被他紧紧抓在手里:“快说啊你,怎么了?我老婆孩子怎么了?”
“浩克帮已经来过了。”
钱箱啪的一声,扔在地上,钱撒了出来,风吹起它们,像是为悲剧做着注脚。
“你在说什么胡话?不是还有两个星期吗?”
多诺凡甚至不敢直视罗根的眼睛,他闭上眼摇着头:“他们说,无聊,手痒,要找点乐子。”
罗根呆立在那儿足足两分钟才继续往前走,他来到自己的家门前,推开门,眼前的一幕触目惊心。
三具尸体躺在血泊之中。他的妻子,女儿,儿子就那样死了,躺在那里,只是因为浩克帮的手痒。
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多诺凡跟在他身后,嗫喏着说道:“你可别做傻事!罗根!大不了让他们把租子划到我们头上来出气,你可不比当年了!”
清晨的阳光打在罗根的脸上,他苍老的侧脸的确如同多诺凡所说,他不比当年了。年轻时眨眼便能自愈的伤现在可能要花上两三天,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有多少年没伸出爪子来了?
多诺凡的絮絮叨叨在他耳边吹过,他只是看着那三具尸体,目光停在了他妻子的身上,她仰躺着,蓝色的眼睛毫无生气的看着天花板,瞳孔中倒映出一张颤抖的脸。
罗根非常喜欢她的眼睛,每当他们对视时,就算他这个粗人心中都会充满爱意。
那双眼睛里有一个诗意的宇宙,诗句太美,因而无法复写。甚而无法记住。
但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多诺凡还在说:“有什么事,咱们帮你担着。给孩子和玛琳办个体面的葬礼,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只要你千万别跑去山里寻仇,白白送死。罗根,日子还长着呢,总要过的呀。”
罗根没有回答。
“罗根?”
“哥们,老子不叫罗根...”
他双手指缝间探出六根闪着寒光的利爪,一如年轻时锋利,鲜血顺着流下,与他家人的鲜血混在一起。金刚狼举起双手,他说道:“...金刚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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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绿皮肤的家伙正站在河里洗着身上的血液,他们闲聊着:“我还是不懂为啥老爸不让咱们吃那两个小崽子,还是不爽。他们看着就嫩。”
“因为老爸是派咱们去给那个老糊涂蛋罗根送信的,不是吃饭,鲁弗斯。”
“哼,只吃他老婆也行啊。红头发的都是培根味的。他起码也该让咱们吃一个。”
“你就不能闭上嘴好好洗澡吗?妈的!平时没见你少吃!这次是老爸的命令,我猜他就是想活动活动筋骨...赶紧洗完了咱们去‘尖叫玛丽’那儿好好爽爽。噢,前段时间你不是老念叨那破电视吗?比欧和卢克把它修好了。比利·鲍勃还找了两部电影,吉姆·贝鲁西演的。那家伙真是要多贱有多贱。”
他絮絮叨叨了半天,自己平日里碎嘴的同伴却始终没有回应。他回过头去:“不至于吧?我不就喊两句吗?你生什么气啊?”
但他的同伴已经不见了。
他低头看去,血液染红了河流。他同伴正安静地躺在河里,碎的就像被切开的洋葱。鲁弗斯的半个下巴飘了过来,碰到了他的膝盖。这绿皮红衣的男人哆嗦着问道:“鲁...鲁弗斯?”
一只钢爪捅穿了他的大腿,凶手刻意旋转了一下,好让他感受到更大的痛苦。男人惨叫一声,跌在河里,接着又被一只手提着上了岸,像条死狗一般被扔在岸边。借着月光,他看到一个熟悉的人——那个被打倒在地屁都不敢放的,据说以前是英雄的老头正双目赤红地看着他,注意到他的视线,罗根狰狞一笑,齿间滴落点点鲜血。他怒吼着扑了过去,在尖叫声与艾德曼合金利爪切割肉体的声音中畅快的笑了。
岸边。
何慎言和鹰眼正坐在蜘蛛车上看着罗根的复仇,他们没有插手,罗根坚持这是他自己的事。鹰眼有些恶心的摇摇头,不是因为那混蛋的惨状。他再死一百遍也是罪有应得。他只是万万没想到昔日的同僚,浩克居然变成了一个黑帮头子,一个军阀,还生了这么多吃人的杂种。
何慎言看着罗根熟练的将那家伙大卸八块,突然笑了:“至少这些东西,他还没忘啊。”
他和罗根很相似,两人都不知道如何拯救他人,只懂杀戮。他们有着相似的处事方法——暴力。用暴力诉诸一切。
尽管想改变,但这种已经深入骨髓的东西是没办法改变的。他们都背着相同的宿命:孤身一人,亲近的人都会受到伤害,永远无法获得平静。而罗根的经历也提醒了他一件事。
失去人性,失去很多。但失去兽性,意味着失去一切。
他发动汽车,开到罗根面前,准备接他上车。罗根一言不发的上了车,坐在后排。他没收回爪子,将其搭在膝盖上,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他身上湿漉漉的,还全是鲜血。鹰眼扭过头去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蜘蛛车逐渐远去了。
但这两个人是没办法满足这头再度尝到鲜血滋味,正饥肠辘辘的老狼的。所幸,今夜还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