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间贴,你们都是些什么小天使啊喂!(坏笑)
今天北京又下了一天的雨,腿疼得厉害,没办法,只能在客厅来回倒着走,反正也走不快,索性就拿出手机来写点什么。
下午正腿敷药的时候,我把改书的想法告诉了编辑,正好也向蒜子哥请教一下,他的建议是像我这种想把第三人称改为第一人称,并且文章内容改动比较大的情况,干脆直接重开一本。
之所以要改成第一人称,是老爸和老先生的建议,对,你没看错,我这写个同人文还被两个长辈看了个遍,不,准确地说,是我读他们听,因为他们都不想盯着看,那种羞耻程度,我就不形容了,请自行脑补。
他们听得倒是认真,一个在那说,
“那个什么老虎,和那个什么班还挺威风~”
一个跟那猜希尔是不是女主hhh,然后没过多久,两个人便开始逐一给我挑毛病。
“好多地方听不懂”
“玩个游戏还有这么多专业术语?”
“你平时说话的时候比这个有趣,你不如试试把自己代入进去,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老话说得好嘛,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看比赛的能有几个是职业选手啊,好多老百姓啥都不懂不也看得起劲。”
……
听他们说完,我想了想,确实是有道理,八岁那会儿刚接触宝可梦的我,什么都不懂,但丝毫不影响我抱着游戏机玩得起劲,当时看个无印的道馆战都能激动半天。
很多读者可能找同人文,可能是为了找到曾经的那份感动,为了感受心中向往的人与宝可梦和谐有爱的温馨日常,为了找一个能够描绘人与宝可梦共同成长,一起圆梦的故事,来填补曾经的意难平……我之前的那种写法,显然是很难留住这种读者的。
至于“四个技能太少了,不如多加点技能”,我只能说不是不能写,但爽不爽就不一定了,你可能觉得你一只宝可梦一场战斗能使二三十招很帅很猛很无敌,但对手也一样吧,举个极端点的例子,两只梦幻打起来,怕不是要打一辈子。
当然也可能是我游戏打多了养成了惯性思维,虽然组队的时候,也巴不得自己喜欢的宝可梦能一个顶十个,什么轴都能塞进去,但恰恰是因为技能有了限制,组队的时候才没那么大选择的压力。
况且能带的技能每增加一个,在对战选出的时候,我觉得选择压力都不止是倍增了,应该算指数级暴增,这先读玩得溜的人,怕不是都把自己读秃了hhh
扯得有点远了,今天主要是想让大家帮忙搓点角色卡出来,这个打算其实很早以前就有了,只是当时不太好意思(现在脸皮厚了h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