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轩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拧开酒壶又大口灌了几口,摇了摇酒壶,酒已经不多了,看来又要去万民堂了,算了,这次直接去喝个痛快,就不麻烦把酒带回去了,再来几个下酒菜。
万民堂门口,一身狗哥(艾登·皮尔斯)装扮的墨轩走进饭馆,随便找了一处空位,熟练的喊到:“小二,点菜。”
一名杂役打扮的伙计连忙跑过来,用肩上搭着的抹布把桌子擦干净一脸笑嘻嘻的问到:“客官用点什么啊?”
墨轩也是这里的常客,随即说道:“先给我来二斤烧刀子,一只绝云椒椒鸡,一份花生,再来一份万民堂水煮鱼,就这些。”
“好嘞,客官您稍等,我这就去后厨报菜。”
很快,小二端着一盘花生和一壶酒走了过来,将手中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小二先行告退。而墨轩取了个大碗,倒了一大碗酒,咕咚咕咚的喝起来,又抓起几粒花生豆扔进嘴里,很快,这点花生还没完,酒就差不多见底了。
这时的墨轩也有点迷糊,而他就是沉迷于这种醉酒的感觉,它让墨轩忘记烦恼,不去想在其他世界的伤心事。
很快,菜上齐了。而墨轩早就因为酒劲迷迷糊糊,也不顾什么斯文吃相,只是大口的吃着酒菜,左手一个鸡腿,右手用筷子夹起一块鱼肉,在猛灌一口酒,中途还让小二加了一斤酒,很快,酒足饭饱的墨轩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而小二也是见怪不怪了,这位爷每次来喝酒就点这几个菜,每次都是喝的酩酊大醉,趴在桌子上一睡就睡到第二天早上开门,顺道再吃个早点在离开,别看这位爷奇装异服,有些邋遢的样子,可却从未少过酒钱。看今天这架势,今天这位爷怕是醒不过来了。
转眼,又来了一位客人,小二满脸陪笑的上去迎客。
“客官您这边请。”小二将这位客官引到座位上,这才开始问这位客人要些什么。
“一份金丝虾球,一份烤螭虎鱼,要快。”吩咐完小二,这位客人又掏出了一份卷宗,还在不停的涂涂改改。
想到这里,刻晴不由得细细的打量这个人,直到没被大衣遮住的枪套和甩棍。好奇心瞬间就上来了。
她悄悄摸摸的走过去,尽量不吵醒这个人的情况下,她撩起了墨轩的大衣,看见了插在枪套里的m1911和旁边的甩棍,她先是轻轻的取下那小小的圆柱形物体,打量许久并没有找到这究竟是何物,直到她不经意间挥了挥手中之物,缩在把手内的棍体被甩了出来,整个把手变成了一根奇怪的棍子。
刻晴使劲地在空中挥了两下,发出了阵阵破风声,这东西如果打在人身上绝对不好受。
而另外一个倒“L形的东西又是什么⊙∀⊙?”就当她将要成为的将它抽出来的时候,另一只手却先她一步抽出手枪顶在她光洁的额头上,不知为何一种来自本能的危机感让刻晴不敢乱动,只得举起双手,表示自己并没有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