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作家隆纳德·诺克斯首次提出了推理小说写作中的十条原则,也就是著名的“诺克斯十诫”: 罪犯必须是故事开始时出现过的人,但不得是读者可以追踪其思想的人。 侦探不得使用超自然或怪异的侦探方法。 犯罪现场不能有超过一个秘密房间或通道。 作案时不能使用尚未发明的毒药,或需要进行深奥的科学解释的装置。 故事中不得出现中国人。7 侦探不得用偶然事件或不负责任的直觉来侦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