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罗德岛宿似乎撞上了冰山。如今我躺在这狭隘但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位置不对的地方,这是人睡的地方。
昨晚稀音躺在窄床上,她是专业的摄影师,但总喜欢晚上捣鼓自己的照片,她说,白天的时间都在战斗,而且这天一天天的坏下去,再不用完胶卷,就得留给死人了。
确实,专业摄影师最讨厌的就是这个了,让死人占在了一张张胶卷上,风景照让人一直记住美好的东西。
我来这里已经1个月了,我为什么来着地方,什么原因呢?我家乡的修道院要破产了,我自个儿也没弄个清楚。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但我大概是我们还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个了,我没有为生我养我的修道院给予一毛。教义上,孩子必须养自己父母保护他们,但我认为这是榨取。
我不是文学家,也不是哲学家,谢天谢地,我还拿有武器,谁看着我呼吸第一口气,我不知道,但后来的“父母”们只想让我帮助他们停止别人的呼吸或者自己去当食物的肥料,这事我所意识到,我的前半生就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踹上的一脚。
若想呼吸,想要歌唱,得先张着大嘴,疏通鼻孔,让肺叶尽情搏动,需要乐器什么的么?无所谓了,一股恶臭立刻袭来,又死人了。那些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那,各个张着大嘴,来年哪儿就会长出金色麦子,从北边吹来的风会刮起黄金的麦穗、麦穗们会如波浪似的此起彼伏。
但现在无所谓了,我来到这里了,这便是一首歌,我正在唱歌。
这是唱给你的,空弦,或许唱的很糟,甚至令人摸不着边际,我也想唱的悦耳,唱的动听,但我认为、唱的太好反而会败了你的性子,你不愿意听凯尔希说话,也不愿意听博士讲,那些人要么唱的太好或者就是不够好,
记得12月31日那天么?第一次杀了人,亲自射出这根箭,它直接飞进了那乌萨斯人的颈部,箭端刺穿了喉咙,气管,红色的鲜血直流,接着,你拔箭继续搭载弦上。吓,已经不记得自己杀了几个人么?第一次杀人,只有这次记忆如此深刻,世界分
崩离析,人与人最近的也是最远的桥梁,却是一支弓箭的长度,那些残酷的战斗,壁垒,脚下的土地,金钱,故乡,当万物期盼着、期盼着走向成熟,我却同你走向初始,书写下来的现实,便是我从小战斗,在兰登修道院,在哪里安全的看着火灶。
20个冬日里射箭杀死多少头野兽?我记不清了,连第一只也记不清了,只是看着它们口吐鲜血
身体不断抽搐,失禁,嚎一声,过去的景象与现在重叠,我所见的死亡与那个我不认识名字对乌萨斯人重叠,仿佛我在可见的过去杀了他数次。
在半夜我打开了宿舍里的灯,就是想看一看自己还是否清醒着,一个人坐在黑暗中一定会摸索些什么,不顾其他人怎么想,夜晚的走廊,会看到黑暗里有火星,博士在哪里抽烟,将生命在烟灰里燃尽,他说“自己的大脑没有失去记忆,身体还记得一切,但在漫长的时间里自己愿意当个傻瓜”
博士据说是一个很博学的人,他总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后天会怎么样,之后便预报,哪里要爆发灾难,哪里会死多少人,而这些都是他促成的,或许他也知道自己迟早预报了自己的未来,所以在此呼吸之前决定做傻瓜,抛弃掉自己。
在暗无边际的走廊里,放弃了前进,选择做生命的癌,如果人太聪明了,就会去理解他人,甚至理解了敌人,这样的话再之后去杀死对手反而会觉得伤心。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博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博士就是神,他从来没有扮演过别的角色。我只能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