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是所有负面感情中最正当、也是最为不讲道理的。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的法律条文,也是对一切自卫本能的笼统概括——不同物种之间要想共存,就必须让彼此都意识到相互争斗需要付出的代价才行。1 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生物而言,要靠自制力将报复()行为控制在对等的范围之内,都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拥有了可以将电流沿着网线送出、把屏幕另一头的人瞬间击毙,或者让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