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无忧倚靠着墙坐在床上,回忆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再怎么说这个太离谱了吧!一群大小姐闲的没事找男生攻略什么的。就算退一万步来说到底为什么会找上我?”
实在想不通的常无忧放松身子平躺在了床上,开始怀疑起了人生。
明明难得重活一世,自己就要这么咸鱼的活着吗?
即使打算这么一辈子咸鱼的活下去,至少也得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吧?
像这样子拿着每个月不定期的生活费勉强度日,这样的生活真的是我想要的吗?
常无忧陷入了沉思,自己从重生到现在这段时间内,自己的生活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地方。每天也仅仅只是两点一线的生活,上学放学,仅此而已。
想到这,常无忧突然有一种想要改变现状的冲动。
那么,我现在有些什么“资本”去打破这平凡无奇的现状呢?
在常无忧的心中,最先想到的就是当一个异世界的搬运工。
就像前世看过的那些小说的主角那样,将前世的一些作品照搬到这个世界。
起初常无忧对此还是感到蛮有兴趣的,但是一想到自己并没有像前世看到的那些主角一样有过目不忘甚至是记忆回溯能力,这个想法就很快被常无忧舍弃了。
前世的常无忧是一个自由职业者,虽然是从名牌大学毕业,但是并没有从事和自己专业对口的职业,调酒师、咖啡师、这些职业反而让常无忧更加的感兴趣。
除此之外,常无忧还利用许多空闲时间观看了许多各式各样的文学名著。
至于二次元的轻小说之类的反而看到十分少。
“那么,就试试能不能将前世那些文学名著写出来吧!毕竟比起去打工,还是自己宅在家写作更加让人舒适。”
想到就做,常无忧起身来到了自己的书台前,将自己书桌低下尘封多年的破旧纸箱重新拿出。
强忍着洁癖感将充满灰尘的纸箱打开。
里面是一台破旧的电脑。
常无忧还清晰的记得这台电脑是自己养父母给自己的第一个生日礼物。
时隔多年不见,看到这台电脑还是有些怀念当初和养父母与妹妹一起生活的日子。
常无忧矫情的笑了笑,随后轻轻的将电脑拿出,用一条半湿润的毛巾小心翼翼的将电脑擦拭干净。
“应该还能用,毕竟当初买的时候还是初一罢了...”
将电源插好,按下开机键。直到电脑能够成功开机常无忧才稍微松了口气。
熟练的输入密码,随后电脑进入熟悉的windows系统。
“怎么说呢?虽然已经确定了这个世界和之前的世界不是同一个世界,但是依旧有很多相识的地方啊!”
看着熟悉的系统界面以及那充满灵性的window7开机提示音,常无忧追忆的笑了笑,随后打开了word文档。
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常无忧在很早以前就已经了解过了,只是当时衣食无忧所以就没有考虑过谋生手段。
这个世界的文学作品也有很多很经典的。
例如《人格》、《信念》、《贵族崛起》等。
不过这些名著在常无忧看来和前世的名著相比还是有段距离。
更别提这次常无忧打算照搬的书籍。
《百年孤独》,这个书名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在前世名为加西亚·马尔克斯就曾以此作品一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常无忧相信即使在这个世界,这样跨时代作品依旧能够绽放出独属于它的魅力。
想到这,常无忧开始边回忆边打字,即使没有完全回忆起来也没有关系,虽然靠自己的文笔可能会有些落差感,但是大体上不会影响作品的优秀。
就这样,在磕磕绊绊的思考与打字中,时间转瞬即逝。
等到常无忧从打字中回过神来,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一点。
常无忧伸了伸懒腰,保持文档后将电脑关机。
随后重新躺会了床上。
“啊啊!一时间有点太过投入了呢!按照这个进度虽然有一些漫,一年时间应该就足够将整本小说重现了。两个月后应该就可以投稿了吧!”
一想到自己将有一笔能够支撑很长很长时间的收入,常无忧就感到一股莫名的成就感。
“睡觉吧睡觉吧!明天还得应付那个腹黑的大小姐呢!哎,希望这件事情能赶快解决。一天不解决,我的咸鱼生活就一天都会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