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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云骑士的军队像一柄无往不利的军刀,向羿月圣国的心口割去,他已经不像之前那般的软弱和多情,因为那些依旧沾染着血腥的教训依旧缠绕在他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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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
金昭王冲进营帐一拳狠狠地击打在刚刚得胜归来的绯云骑士的胸口。绯云骑士踉跄几下,有些迷茫的看着自己的皇帝朋友。“绯云,都是因为你!”金昭王愤怒地嘶吼道。“圣皇陛下,发生了什么?”“因为你的优柔与软弱,因为你不愿意压迫与征服,因为你那次退兵让敌人得以喘息,20座城整整20座城的烽火狼烟,20座城的土地沦陷,20座城的将士奔走逃亡,20座城的百姓妻离子散!”绯云骑士没有说话,他什么都说不出来。
“以骑士之名!”。大军碾过人走相号,马走相泣,倾巢之下,安有完卵?
征服,为了守护,战斗,为了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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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凌骑士,我是您第十二代子民,我需要您的力量!”寒风王十二世跪伏在地,一团团黑色的烟雾涌入那空洞的衣甲“我要,你的血。”老国王的华袍为血污所染。黑色的头颅生出一层肌肤,。老国王被丢到地上:“这是你第二次召唤我,说吧,想要什么,皇帝?”“我要这天,只有一个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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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绯云骑士的军队终于停止了步伐,绯云环顾四方,从故乡翟明殿开始,一直追随自己的骑士,从一开始的千人只剩下十四个了。“绯云阁下,您的双枪…”银纹骑士,洛兰摘下面罩,他是绯云见过最优秀的女骑士之一。深蓝色的短发被汗水浸得光亮,倒贴在早已被晒得黝黑的面颊上,那面颊很粗糙,但仔细看她的五官还是精致的,一如血染的玫瑰。“没什么的,换两柄其他的长枪用用就是了。”绯云骑士丢下手中的双枪,这对长枪跟随他太久了,而每天又要染上成百上千人的鲜血,本来银白的长枪早就化作了血色,而现在,这对长枪饮食了,太多的鲜血与仇恨,终于不堪重负,破碎了。长枪只有在主人手中时才有生命,而现在当它们脱离绯云骑士的掌心,它生命中最后一缕光华也消失了,插在地上,已然成为了死物。
“早听闻羿月圣国幻空骑士与其坐下踏夜龙马,踏地无声,踏雪无痕,潜行能力,之于天下,全无敌手。如今一见,名不虚传。”山雾中荡出了一抹淡蓝色的影子,一人一马,如静谧的幽灵从山间飘至“绯云阁下好眼力,是在下输了。”幻空骑士跳下龙马,把长枪挂在马鞍上,理理踏夜龙马的毛发:“老伙计,你也老了。”幻空骑士一缕灰白色的头发,从头盔中探了出来。
“老先生,不必太过忧伤,骑士会老,但骑士之名不会。”飞云起是从马上胯下,他不知道幻空骑士是来干什么,但他看出幻空骑士并无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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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云阁下,请收下这对长枪。”幻空骑士抽出一个龙皮包裹。
飞云从未见过如此吸引自己的长枪,那长枪一红一蓝,纹有神龙,赤枪神龙生着一对金瞳,英气逼人,仿佛要冲上九霄傲视群雄,蓝枪神龙生一对银瞳似要混入汪洋,翻波弄浪。只是看了一眼,就仿佛感受到其中所蕴含的无上伟力“这是…传说中羿月圣国三大圣宝之一冰火双龙之枪!?”“正是,圣国主君念绯云骑士神勇,有心结交,特赠此物。如愿成为帝国之将领,再另赠送五十座城池,不必为圣国征战只要与圣国交好便是。”幻空骑士有些嫉妒地看着绯云。这个人年纪轻轻,却是整个人类中体质最强的存在,着实令人嫉妒。
“感谢好意,还是拿回去吧。”绯云骑士把脸移开,眼睛却依旧被长枪深深吸引着。“绯云阁下说笑了,长枪是对英雄的敬意,即便是敌人也应该给的,告退,下次见面一定比试一二。”幻空骑士越上龙马,几步就消失在山雾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