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标题所言一般,易秋安现在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
游行歌双手撑在他耳边,身体紧贴着他,两双眼睛只差了一把尺的距离。
“我想透你。”
“不,你不想。”
对方非常言简意赅,甚至不打算跟他废话。比起某些傲娇来说,这可算是楷模行为了。
只不过身为当事人的易秋安并不想答应。
“我还未成年,你也未成年,虽然鬼的心智比人成熟,但是也请在乎一下法律的约束。”
“我不怕哦。”
“我怕。”
“你怕不要紧啦。”
“我怕才要紧啊!这种事一般不应该是男女反过来的吗?”
“哼,明明心里就很爽,有一位美少女主动投入怀抱。”
“不,我没有。”
事实上,爽确实爽,这种场面一般只能在小说里看到,发生在现实里还是有些震撼。但是他还是表示不行,毕竟有基本的道德操守。
“没事的啦,我是鬼,不受人类的法律约束哦。”
这么一说好像有点道理。
好,那就透!
个锤子!
精虫上脑也不是这样上的。
于是他就直接跑到了隔壁的空卧室。说是空卧室,其实原本是父母的房间。结果这一对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旅游,而且给自己的生活费也不算很多。最离谱的是,这两人擅自把一只鬼弄成自己的未婚妻还不告诉自己。
真是糟糕的父母……
之前一段时间这间卧室有的时候归未雨,现在游行歌也擅自住了进来,就让给了她。但这几天她都趁他不注意跑来他房间就赖着不走了。
一个比一个难伺候……
当然换房间这种方法是没有用的,因为她们只要想进来,化成白烟就行。
于是很快游行歌再度实现女上位。
“未雨呢?前来救驾!”
“我给她钱去买可乐了。”
“……”
小女鬼只要有了钱就喜欢到处乱跑,至少家里肯定塞不下她,当然,有的时候也会选择网购。
“我们能不能再商量一下?”
“不行哦。”
“你这是强暴啊!”
“对啊。”
“……”
不行了,完全无法沟通,谁来救救孩子?
“不要再挣扎了,来,听话,让我康康!”
“不要!”
“让我康康!”
“歌姐!歌姐不要啊!”
“让我康康你发育的好不好呀!”
……
最终还是保住了清白之身,没别的,只是因为未雨恰好回来了。
为了防止自己的清白之身不保,他决定制定家规。
“第一条:禁止做少儿不宜的事情。”
“第二条:我睡觉的时候不准进来。”
“其他的暂时没有想好。”
尽管游行歌和未雨不想同意,但还是妥协了。
于是,今天的生活依旧和平,一人两鬼的生活也勉强和谐。
直到……
“你是谁?”
“地缚鬼哦,我叫离玖。屋主大人小的时候我就在了呢,现在,请和我结婚。”
“哈?”
ps、就这样,暂时完结了。简介也说过,只是写着玩玩的性质,如果有机会也会开第二本的。先专心把老书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