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案件其实很简单,就是大宫十四郎他在排练的时候因为失误而杀害了东都摄影所的老板城田春彦。
这一点所有在场的人都能作证,甚至还有一台摄影机将当时的事情完全拍摄了下来。
大宫十四郎的态度看起来也很诚恳,直接表示是自己的失误,所有的责任都在他一个人身上。
而木春由乃这边虽然有着中级的情报能力,但实际上,在案发时的场景已经没有什么好再说的了,江杭并不能从木春由乃这边弄清楚这次案件究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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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一下日本的刑法典,然后用百度翻译了一下过失杀人的相关内容,日本对过失伤害的罪行判的是比较轻的,如果不是嫌疑人自身有重大疏忽的话,也就是所谓的‘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的话,缴几十万罚金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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