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瑞公爵坐在他的王座上,这是一具由青铜浇筑而成的王座,它的规格完全是按照国王的等级来打造。公爵握着一只红水晶高脚杯,细细品尝其中的水果风味,如果有品酒师在一旁一定可以闻出它是最顶级的梅洛葡萄酒,它散发出黑色水果、焦糖、摩卡和香草的美好香气,口感纯净、集中、饱满。与其说公爵是在品酒,不如说公爵在品尝权利,品尝金币。
而乔治单膝跪在公爵面前。
“你知道你做错了什么吗?”公爵的声音很冷淡。
“知道父亲,我不该给对手机会。不过就算给了他这次机会又怎样?只要使用天使之翼我就不会再失败了”乔治不卑不亢,从他的眼睛里任然可以看出无与伦比的自信。
“乔治我再教你一次,为了胜利,我们脏了自己的手又如何呢?你要始终记得历史永远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还有你太轻敌了,别以为拿着圣剑就无敌了,那个在角斗场打倒你的家伙一点也不简单。”
“父亲查到他的身份了?”乔治微微吃惊。
“他曾经是蔷薇骑士团的副团长,代号黑色死神!”
大殿里只留下乔治沉重的呼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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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诺夫卡门山是一条绵延数千里的高山,环境千变万化。但无非两种变化,有植被,和无植被。通常一侧若是高大的针叶林,那么另一侧就是荒凉的苔藓和积雪。如果是在山脊,那么两侧都会异常的荒凉。
天气一直都不太好,富兰克林已经连续五天没有看到一丝阳光,越是靠近派伊尔山,天气愈加恶劣,山路愈加陡峭,天也愈加昏暗。
富兰克林知道他离魔剑亥伯龙神应该不远了,只要在越过最后一座山峰。
随着山路的陡峭,富兰克林不得不放弃狮王给他的马。他身上穿的是从驯鹿身上剥下来用短剑简单裁剪的大衣,这头倒霉的驯鹿在两天前被富兰克林用长弓一箭毙命,给富兰克林提供了食物,但是可惜的是由于空气过于潮湿,富兰克林想尽的办法也生不起来火,他只能吃生肉,他并不在意,在他很小的时候为了活着腐败的食物也可以皱着眉头咽下去。
这就是人生,有的人生来就比其他人拥有更多。
为了摆脱跟踪,富兰克林放弃了很多资源,公爵似乎知道他要去取魔剑,出城时有数之队伍跟随,他当机立断丢弃沉重的装备,只留下一把长弓和短剑,日夜不停前进才甩开跟踪者。
天彻底黑了,富兰克林必须找到可以躲避危险的避难所,高山上有幽灵般的雪豹,雪豹在陡峭的山崖上如履平地行动敏捷,山上有棕熊,富兰克林亲眼看到一头棕熊轻而易举的撕碎了一头驯鹿,而山腰上有狼,而且这些狼比普通的狼更加强壮,更加凶残,这些狼的颜色是暗红色的,看起来像血液在毛皮上流动,也许是收到魔剑的影响。富兰克林可不想惹狼群,狼群比棕熊更危险。
富兰克林经过一番思考决定爬上树,在树冠上躲一夜。只是他爬树爬到一半时,一小口袋跌落了,里头有一块驯鹿肉,只是富兰克林并不饿,而且那块肉已经快腐败了,没想太多,他想:不要也罢,我必须好好休息,明天就要上派伊尔山了。他缓缓合上双眼,但他并未睡死,他的睡眠很浅,或者说他从未睡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