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莉莉也只有面对我的时候胆子才这么大。我心里胡思乱想着,有本事你去欺负别人啊。明明在朋友面前都是小鸟依人的小女生,到我面前怎么就化身怪力小金刚了。
我来不及多想。
“唔…”她干净可爱的脸庞凑了过来,离得太近,我甚至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我的思维一度停滞,下意识鼓动喉管。
“你要干嘛…”
“壁咚你~没看见吗?”
谭莉莉面带人畜无害的微笑,让我怀疑这话是不是我的幻听。
“你,我不方便说话。能不能放开我。”
她贴的太近了,我屏住呼吸,憋的脸都快红了。
谭莉莉笑容隐去,浮现一脸疑惑,对我微微侧目,看见我紧闭嘴唇,旋即明白了我的尴尬之处,嘴角咂起,切了一声,道:“我没嫌弃你。”
“可我嫌弃自己啊…”我蚊子般呢喃着,当她松开那双钳子般有力的手后,我揉揉发疼的手腕,埋怨道:“我严重怀疑我两的角色是不是弄错了。”
“虽然我也这样认为。”
“不过明显是因为你太柔弱了。”
谭莉莉一边整理着因为用力制服我而起皱的衣服,一边对我的自知之明点头表示认同。
整理完衣服过后,她捏了捏我手臂上的脂肪,双眸扇动之间,瞳孔高光点亮。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戳着樱花般色彩的唇瓣自言自语道:“果然是虚胖的缘故吗?”
“我…”
我面无表情,无话可说。心里却暗自下定决心回家开始锻炼减肥。就借助昨天在楼下草坪上捡到的铁棍,不错的重量可以当哑铃使用。
像小说里写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我会让你明白惹怒一个自尊心极强的胖子最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我抬起微低着的脸庞。眉眼锐利如刀。眼神凌厉仿佛化为两道剑气刺向她的眼睛。
“嗯。”谭莉莉毫不在意地抬高手臂拍拍我的肩,用鼓励的语气说道:“加油,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嗯?她能听到我的心声?
“话都写在脸上啦。笨蛋。”谭莉莉嘻嘻一笑,转过身离开了教室。
“哈哈,你小子可真强。”
下午放学后,夕阳如火。林荫遮蔽的绿化道上。一胖一瘦一高一矮两个体型截然不同的少年并排而行。瘦小的少年名叫张浩鹏,长得很帅,是很活泼的类型。说话语速很快,表情生动,行动敏捷而且很不安分。此时双手相扣背在脑后,上面挂着一个干瘪的背包,随着他的倒退一前一后晃动。
“看着点路,别摔了跤。”
“怕什么,有你嘛。”
我的话还是有用的,他把背包往前一甩,侧身躲过抡向腿部的背包,加上一个潇洒的转身。稳定背包的同时转换了体位。
张浩鹏攀着我的肩膀,我不耐烦的耸耸肩给他抖落下去,惹得他一脸的悲伤失落。
“干嘛?”
“这就是区别对待吗?谭莉莉拍你肩膀你二话不说,我作为你的兄弟,攀一下你都这么不情不愿。”
“我,没有那个意思…”
“你果然是变心了。”
“什么鬼啊!”我粗暴的打断他给自己加戏的行为,嘀咕道:“你和谭莉莉能一样吗?”
张浩鹏眼睛瞪圆了道:“啊?”
“那个,”我连忙改口道:“你是我最好的兄弟,而谭莉莉,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一个路人而已。你知道的,如果不是班主任换座位把她调到我前面了。我和她根本没有什么交集。”
“不是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吗?早该日久生情了吧,我懂。”
“你懂个鸭脖。你才多大,能懂情情爱爱?而且对于谭莉莉来说,我们不是一路人。”
阳光透过叶荫撒在张浩鹏抬起的额头上。这小子打着哈欠,微微偏头,瞥了我一眼。
“是不是一路人我不管。我说。我感觉吧…谭莉莉对你有意思。”张浩鹏试探着小声提醒我道。
我直视他的双眼,想了一下,就移开了眼神,抬眼望着远方的街道和玩具店旁嬉笑打闹的孩子们。
似乎他的话还不如这些孩子们脸上的笑容真实。
我行走着。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回复他道:“我一身肥膘,也不会打扮,她能喜欢我就怪了。我有什么好的?唯独只有成绩还算过得去而已。”
我叹了口气,继续道:“谭莉莉不是那种爱学习的学生。而且她在学跳舞和唱歌。对她来说我能有什么价值?毫无价值。”
“所以换个话题聊吧。”
张浩鹏拍拍我的背,又摸了摸我的头,安慰道:“天涯何处无芳草。总有一个乖妹子喜欢学习的。你还是有优势的。而且说实话,兄弟你的长相其实挺好的。瘦下来肯定男神级别。”
我笑了笑,点了点头,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随后跳起来狠拍他的手背,“啪!”的一声脆响,笑骂道:“你摸狗呢?”
“不过还是谢谢你安慰我。”
张浩鹏一声痛呼,蹦跳到离我三米之外,指着我控诉道:“靠,你就是这样感谢人的?”
最终还是请张浩鹏吃了根冰棍,才化解掉他的怨气。重庆的夏天井盖可以煎鸡蛋,车皮可以做烧烤。这种热度即使到下午,依然让人燥热烦闷。吃到了冰棍,他上演了一出川剧变脸。瞬间黑脸变笑脸,而且笑得很二。可惜没来得及用手机拍下来。
汗流浃背的回到家,干渴到头晕的我连忙拿了罐冰可乐喝。咕嘟咕嘟喝完一瓶,涨着肚子打了一个长达五秒钟的嗝,逐渐清凉起来。
关上防盗门,来到自己的卧室。一根变了颜色的铁棍静静躺在墙角。约一米二的长度四公分左右的直径。两头镶有灰黑色的球形石头。此外两端有多层环状凸起,棍身中间部分直径稍微小一点,雕刻有总体呈现出流线型的复杂纹路。如果清除掉那红绿色的锈迹,估计看上去会更加帅气。
我看了看手机,时间显示为六点。外婆还没有回来做饭,我喝了可乐虽然丝毫不饿,但总觉得胃里不舒服,好像要再装点零食才满足。
在冰箱前伫立良久。凭借着我对白天被壁咚的事的耿耿于怀,我的理智最终战胜了暴食的欲望。
没有规划地开始了锻炼。把铁棍当哑铃用。十来斤的重量我刚好可以接受。累死累活做满五十个抬举动作,我的手臂酸软无力。
这时我更累了,不觉小声骂道:“我锻炼个鸭脖。我根本没有理由锻炼。”
随便找了个理由就去了厨房,冰箱打开,一个大绿西瓜充斥我的视线。
我最终还是吃到了西瓜。
不仅吃到了西瓜。我还在做瓜肉分离这个步骤时把手掌心给刮到了,虽然只是破了皮,但瞬间冒出点点血迹,把我吓了一跳。简单清洗了伤口,没有流血后,我才开始吃瓜。
西瓜入嘴,冰凉的汁水在口腔爆开,甘甜的味道瞬间布满口腔,刺激着所有的味蕾。仿佛都在诉说这红而通亮的瓜瓤的清甜。闭上眼睛,仿佛在烈日中冲浪,在桑拿房里吹空调。在沙漠里把头探到冰柜里。哇,太美妙了。
吃完瓜,整个人瞬间进入了贤者模式。因为升温而导致混乱的头脑瞬间清醒,我目光惆怅。
“还是去锻炼吧?别说减肥,能把刚才喝的吃的摄入的热量消耗掉就是万幸的了。”
想到谭莉莉随口说的话,“虚胖”对我的刺激太大了。处于贤者模式中的我迅速振作起来,重新回到卧室。将铁棍拿起,来到了采光通风和视野都更好的阳台,坐在小凳子上开始撸铁。刚做一个,突然手掌心一阵疼痛袭来。
“撕~”
“我裂开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销魂的声音脱口而出。
“我靠!什么鬼东西,怎么甩不掉!”当我下意识地将铁棍抛出时。我惊讶的发现,这玩意黏在了我的掌心,而且我能感觉到它正在吸收着我的血液。
这种感觉不只体现在我的掌心,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看到手臂血管开始凸起,皮肉惨白。头也越来越晕。
“我不会没了吧?不要啊…”
发出虚弱的呻吟过后,我的意识陷入了无穷尽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