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很早就想写的,碍于种种原因,没写出来。
【本章模板来自于朋友之前写的类似于这样的文章,已经获得转载权,说抄袭维权的....我跟他是朋友,问过他了,不信我这有聊天记录。】
【并非完全转载,部分没必要的会去删减,本文还是希望能对青少年有所帮助,毕竟舒克还是年轻人多一点。】
先说说什么是强奸?强奸是如何定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所以类似酒吧捡尸、与精神状态异常的妇女发生性行为(夫妻关系除外),因为受害人没有清醒的意识或认知力,这种性行为就可以说是强奸,而且只要是受害人报案,几乎百分百认定强奸。
强奸案的发案特点
1、在刑事案件的发案量来看,中国一年的刑事案件约为110万宗左右,其中强奸案大约在2万宗左右,从工作实践中看,由于强奸案的诉讼和证据收集相对困难,能够提交到法院的案件和真实发案的差距应该相差巨大,实际发案量至少超过5万。至于那些没法界定的,疑似性侵的事情,那就更多了。所以强奸案是一类普发并且高发的案件,并不是多么罕见的事情。
2、强奸案的发案规律有着明显的季节性,夏季高发,约占全年的三分之一,春季其次。和大家印象偏差的比较大的是,强奸案发案时间上来看,从早上七点到下午六点的白天和其余夜间的发案基本对半开,发案时间是呈现散布的现象。当然考虑到后半夜的睡眠时间,实际夜间发案相对集中一点。所以,并不是白天就安全的,白天并不妨碍某些人性欲勃发,案犯只看适不适合发案,并不会管是不是白天。
案犯的年龄分布:14-18岁约为10%,18岁以上的约为90%,在18岁以上年纪的男性中,年龄呈散布状态,一直到50岁以上,才明显变低。但是值得注意的一个相关数据,猥亵女童案件的案犯,以25岁以下以及50岁以上男性为主,约为70%。
4、案件的发生地点以由高到低,分别为出租屋>低档旅馆>宿舍>酒店>私家住所> 车内>野外。所以出租屋这种环境复杂,尤其是群租楼的地方,除了防火防盗,身为女性的话也得防色狼。
5、强奸案有预谋,或提前有想法的超过80%,临时起意的不足20%。其中采用的暴力手段威胁或实施暴力的超过75%,酒后,拍照胁迫,精神状态异常的约为25%。
6、受害人与案犯的关系,最常见的是工友、老乡和邻居,其中熟人(案发之前有多次接触的包括网上聊天)超过80%,完全陌生的不足20%。其中危害最大的是陌生关系发生的强奸,这种强奸通常伴随严重暴力威胁和抢劫的情况,最常发生的区域是城乡交界处比较偏僻的河堤树林,小公园。早年的时候,以拦路抢劫强奸、拾物平分、摩托车(黑车)搭客抢劫强奸为常见的类型。
7、强奸案中,一对一强奸的超过90%,轮奸案不足10%,并且约有5%左右的案件有强奸致孕的情况。强奸致孕往往是由于当事人年纪小或者精神发育障碍。
被强奸之后该怎么办?
首先是保护好自己,确定安全后及时报警。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在已经被侵害的情况下,你发狠话,说其他多余的都只能激起案犯的凶性,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所以这时候第一考量首先是自身的安全,其次才是保护好痕迹和物证。
重点:千万别洗澡,更别洗当时的衣服。
根据自身情况疏导情绪,记得报案结束后,服用紧急避孕药和就医检查,避免性病等情况造成二次伤害。如果对方有高度的艾滋嫌疑(例如双性恋,吸毒人群,滥交群体),建议72小时内服用抗艾阻断剂,这个在各大城市的定点医院(查不到是哪家医院可以电话咨询当地防疫站)可以自费领取。
倘若在酒店/旅馆/公寓之类的环境下被强奸,而案犯已经离开的情况,和营业者打招呼:
重点:千万别清理房间。
报警之后会面临什么?
首先是询问。报警之后,通常警方接报警后,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询问内容包括并不仅限于,案犯的基本资料,双方的关系,详细接触过程,是否意识清醒,是否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胁迫,在性行为的时候是否戴套,是否进入身体,持续时间多久,是否射精,衣着状态,是否造成身体损伤情况,事后的清洗状况,衣着状况。
然后是取证。询问完成之后会有提取物证的过程,相关案件的物证包括并不限于:受害人的血样或口腔拭子、阴道擦拭棉签(棉签通常由当地医院的专业医生提取或女法医提取,如果条件不允许,有可能在有女性在场的情况下由男法医提取)、抓伤或咬痕处的擦拭物、指甲和乳房擦拭物、衣物尤其是内裤肯定会提取。一般情况这种物证的检验经常会采用剪取的手段,如果衣物昂贵希望保留的话,一定要提前和警方说,要不然就算退回给你衣物,可能上面也会有几个洞。你没看错,我就遇到过要求返还衣物的,据说当时那套内衣是某某品牌,价值数千元。另外中心现场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有直接的影像资料或其它监控视频(比如醉酒昏迷状)也是重要证据。
除了物证,强奸和自愿性行为最大的区别是强奸是强迫发生的,所以除了上述物证外,还需要证明受害人是被强迫的,因此一般需要进行检材是否遭受暴力、恐吓、拘禁等行为。在强奸案件中,受害人身上的伤痕和衣物暴力撕扯痕迹对认定强奸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大多数强奸案最后证据不足就在无法证明是被强迫的,基于无罪推定的法理精神,只能认定无罪。
其它辨认指认。案犯抓获之后,通常还要受害人做辨认笔录,辨认案犯的照片,这步是肯定不用和案犯做正面接触的。实际上,报案之后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通常是不会再有机会给受害人和案犯有接触的机会。如果有抢劫,还有财物的扣押移交程序需要当事人配合。当完成了这些之后,剩下起诉和诉讼都不需要受害人的参与,统统有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并移交检察院进行公诉,如果有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建议找律师帮忙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申请。
关于破案和处罚
由于强奸案多数的情况都是熟人作案,破案率非常高,在实际案件中,立案后成功移交起诉的约为80%。这部分案犯都是先被刑事拘留,然后由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诉。部分案件在公安机关初步审查后就不立案,不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这部分事件具体比例暂无数据支持,按照我平时的了解情况来看,约有50%的警情不立案。
所以立没立案是一个关键,如果你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那么通常大多数案犯会被移送起诉。强奸案是公诉案,受害人报警后,警方侦破,捕获后会提起公诉,此时受害人不是原告,而是证人。所以作为公诉案件,是不能调解的,即使赔钱给受害人,也仅仅是取得谅解,受害人也不能撤销案件。
强奸案的的处罚,刑法规定如下: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个人会着重讲一讲儿童以及青少年性侵保护。
首先,法律是由人制定的,可能会有漏洞是一定的,这其中还有一些环境因素。
性教育”不等于“防性侵教育”
“防性侵教育”也不是防性侵的关键措施,对儿童的充分保护才是关键。
但是关于儿童性侵案件这方面,大多都是熟人作案,甚至中国历来重视“熟人社会”、“人情社会”,侵害者是关系很好的熟人,甚至亲人,为了维护家族关系,家族荣誉,多数选择沉默和回避。
当孩子鼓起勇气告诉父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糟糕事情的时候,得到的回应可能是谩骂,骂她不知羞耻或者是怀疑以及不相信。
很无力,也很绝望。
儿童性侵害(child sexual abuse) 又称儿童性侵,在我国法律概念上对应的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指“任何人为满足其性欲或其他目的,侵犯不满14 周岁儿童的性权益,实施的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包括:强奸,猥亵,嫖宿,引诱、组织、强迫儿童卖银,向儿童传播淫秽物品,以儿童为题材制作淫秽物品及以其他方式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在儿童保护领域里,通常使用“儿童性虐待”一词,是指对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性接触,以虐待儿童达到成人的性与支配的目的。它与身体虐待、忽视和情感虐待一起构成“儿童虐待”。
当然,可能进行猥亵或性侵幼童或未成年就是其法定监护人。
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一般这种案件常常以难以被定罪然后不了了之。
例如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网传的“G1402次列车发生的意思猥亵女童”的视频。
视频中,一名30多岁的黑衣男子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不停用手撩起女孩的衣服亲吻小女孩扭捏着身子,一直表示很抗拒但男子还是不停下自己的行为公然的继续“猥亵”着小女孩。
女孩一直在躲避男子,大喊着:“爸爸疼,爸爸不要…”
可男子还是没有丝毫停止猥亵的意思,就连周围的乘客都看不下去了,而坐在男子旁边的应该就是小女孩的母亲和外婆竟然全程都无动于衷,并且还自顾自的玩手机,可能她们认为这时候父亲照顾女儿的“特殊方式”?
后面还有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最后男子都把手都伸到小女孩屁股里去了。
“ 经查,当事人周某和小女孩确实是父女关系,所以周某的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
此为南昌铁路公安处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23:56分在微博发布,不要去谩骂不公正,我国法律需要进一步修订,并不是喷他个三言两语判案不当就能解决问题。
可能类似的事情,或许也正在万千无数中国家庭中麻木上演着,可能最后孩子都已经习惯了监护人对他/她实施这种行为,认为这样是正常的。
父亲、亲戚、家人。
这些人都是孩子最亲最亲的人。
可也在无形之中成了最危险的人。
在贴吧里也有也有很多很多孩子说出了自己受到这种事情的影响:有的女孩说不敢拥抱了,即使是面对喜欢的男孩子,也很害怕和他身体接触;再也不相信任何人;至今都无法步入婚姻的殿堂,那样的接触成了我一辈子的梦魇,没有勇气再去重复这样的事情,也害怕生了孩子自己的孩子会面对这样的事;更有甚者跟亲人直接断绝了关系,老死不相往来……
已经有多少父母都在把没有界限的亲密和爱混淆在了一起,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孩子已经是独立的个体,孩子的身体只属于他们自己,这些打着“爱”的名义的,抚摸、强行亲吻、看孩子洗澡,已经远远超过底线的亲密接触。
更严重的一方面。
在心理学角度来讲,这已经对孩子造成了隐性性侵害。
隐性性侵害对孩子带来的最直接的心理伤害它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破坏孩子的身体界限一个是破坏孩子性心理的正常发展轨迹。
怎么理解呢?
据研究表明这样的孩子在长大以后性自尊心会较低身体羞耻感也会很低与同学、同事的相处中,也会造成很多困扰和尴尬甚至会影响他们交往异性朋友对亲密行为产生可怕的恐惧心理而到最后当她们自己面对真正的侵害的时候也会茫然、 错愕她不会认为那是伤害她会习以为常但身体的痛苦又让她们把这种伤害强加到自己一个人身上都是我自己的错。
于是我们看到那些明明被侵犯的孩子脸上仍然是一副冷漠的懵懂样子他们已经在这样无底线的身体接触中无形中放弃了自己的身体“我的身体不重要”到最后她们自己都会认为这是一种“正常行为”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这样纵容下去的后果有多严重?
就像给茫茫黑暗幕布撕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无数强光涌入你挡也挡不住你遮也遮不掉最后怎么弥补都再也弥补不了了。
1.难发现
2.难定性
3.难查证
4.难起诉
5.难定刑
可以说打击家庭恋童,远非普通人能力所及,而且这样的趋势很难遏制。
据调查统计
光2017年公开报道的儿童性侵案中,家庭成员(父亲、哥哥、继父、祖父等一些)
作案的有32起,占总数的15.3%
在广州的一项数据调查中。
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至亲至近的关系。
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有着至痛至恶的伤害。
曾经试图举报过几个恋童癖QQ群,群里的东西我无法用语言形容,很恐怖,街上骗来的小女孩,家庭里包括父女,少部分还有母子,亲戚性侵小孩的,这种触目惊心的东西都有,而且这种恋童癖群绝对不少。
注意:在儿童或者未成年性侵案件中,男女比例相对持平,并不是说猥亵的就只是女童,并且相对与女童,男童或在被性侵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相对于女童被性侵,男童反而显得无人问津最后默默承受过去,成为一生挥之不去的阴霾。
最后,说说如何保护自己吧......
从发案特点就可以总结出怎么保护自己:最常见的性侵案件,都是女的单独和刚刚认识或者说不算熟识的人一起待在独立的封闭空间,比如工友,老乡,邻居待在出租屋房间聊天。又或者晚上一起吃宵夜,喝酒,然后被带到旅馆侵犯。
不是说女的没有交友的权利,但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你交友的前提是保证自己的安全,自己要衡量好,和人聊天可以在公众场合,而不是非得在单独的房间。你去和那些刚认识的人(哪怕是女人)一起宵夜,喝酒,在做这些的时候,有没有人保证你喝醉后的人身安全。
外出选择交通工具的时候,能坐正规出租车就做正规出租车,在没有出租车,尽量坐网约车,相对这些车辆来说,那些路边兜客的黑车和摩托车危险性高得多。对于临时起意或拦路抢劫强奸的案件,河堤和没有监控的小公园也是危险地方,并且各地均有专门抢劫情侣的团伙。所以单独出行,尤其是黄昏和傍晚,尽量避免去这种治安巡逻和监控比较薄弱的地方。
强奸案的受害人衣着状态并没有明显特征,在统计上,衣着看不出相关性。熟人作案的时候,看的是时机,而临时起意的强奸案,事实上占的是少数,同样案犯考量的是侵犯的难易程度,和衣着的相关性并没有想象那么大。当然,你硬要穿得很性感,还单独走在黑夜的没有人的小巷,公园里,确实可能遭遇更多的危险。
怀疑恋童癖者应立即向有关当局报告。
收集证据。注意非法活动的时间和日期,参与者的姓名和行为的位置。如果活动发生在线,屏幕可以打印任何来自计算机的信息,如可能形成互联网恋童癖行为踪迹的。
打电话给警察或去警局。你必须发表一个声明,所以准备好跟你的投诉一起记录。跟特殊犯罪单位的人说话。该部门处理对儿童的性犯罪。
国外可联系FBI。联邦调查局处理在线儿童色情和在线恋童癖活动。联邦调查局有一个专门的线路来处理针对儿童的网络犯罪和一个网站,让你可以在线报告犯罪。
注意嫌疑人与之联系的任何儿童。通知当局。和孩子的父母交谈 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孩子可能处于危险之中。当然,在与他人分享信息之前,要向当局说话,但孩子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我们生活的社会不可能完全消除犯罪。你也没办法左右别人,所以自己保护好自己,避免自己陷入危境是唯一,最省力,最有效的手段。
感谢MCU和卷卷小姐提供的另一小部分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