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早早离开了家,跑去一家不错的花店,买了一爱丽丝鸢尾花和一束康乃馨放在了包里,然后他买了两块面包,走到了市里的小公园,一边吃一边喂着公园里的鸽子。
空气中的大源根本无法满足他的需求,就像是一头已经断奶的雄狮,需要大量的肉食来满足那将要化作杀戮兵器的身体,如果食物不够,那就只能活活饿死。
太阳升起来了,大概是五点半左右,平时路明非很少起的这么早,除非是以前在军队时或者冒险时有东西偷袭,否则他都是雷打不动的六点起。
但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感谢他那善解人意的妻子,他不必在那个让他悲伤的日子里看到有人大摆宴席,喝着美酒庆祝。
她只需要自己给她一个跟往常没什么不一样的拥抱,在祭拜母亲和父亲后喝酒直到醉过去。
但她不知道的是得以沐浴龙血的自己根本没那么容易醉,或许希腊那群英雄能把自己喝倒,但是她,绝无可能。
又或许她早就知道了。
每当她醉了,路明非就把她抱到床上,然后一个人走到酒窖,没有佣人会打搅他,哈根会在门口帮自己处理那一天的公务,政策方面自己已经写好,感谢天朝早年的历史课程,自己在那个时代还算得上博学多才,要不然恐怕连个王都干不好。
每当这天,还算熟悉花语的他会在母亲的墓前放一束康乃馨,然后送他的妻子一束玫瑰。
但是相隔两个世界,送玫瑰显然不合适了。
还是那个七楼的阳台,这地方没人会来,很安静,偏僻走不了车,暑假凌晨五点四十也没有家庭主妇需要起,明媚的阳光,夏日清晨的微风,这些是母亲生前最爱的东西。
那个女人从不喜欢黄昏,但她一直迁就着那个犹豫不决的小破孩,陪他看自己最讨厌的东西。
他对着那束鸢尾花说了很多,企望这花中信使能把自己内心的思恋和歉意传达给他的妻子。最后,他把那束花送进了风中。
路明非闭上了眼,他不忍看到那花落到尘埃里的样子,就算是自欺欺人,他也想让这个自私又白痴的梦变久一点。
他生生止住了自己险些踩在上面的脚,双手将那支花捡了起来。
他像是一只拿到饱满浆果的松鼠,把那只花小心翼翼的放进了那个旧书包的夹层里,准备参加同学会回来做成书签。
嘟嘟嘟~
陈雯雯打来电话了,说了一些同学会的注意事项,因为几次讨论路明非都没去,所以建议他跟那几个帮他做了活的同学道个歉。
路明非应了,说个对不起而已,而且放一群人的鸽子确实是他的错,即使他对那群人根本没什么印象。
他在QQ群里发了句对不起,然后就把手机收了起来,完全不关心那些人要说什么。
反正那群同学原不原谅他根本就跟他没什么关系。
道歉认不认真得分事情,一群压根不熟甚至以前把他当佣人使唤的家伙有什么资格得到他真诚的道歉。
尼德兰王室不再是他的王室,土地不是他的土地,人民不是他的人民,但是他就想回尼德兰去,他想哭在那,笑在那,活在那,死在那,即使那是假的,只是个一戳就破的梦境。
他找了一间酒吧,点了几瓶伏特加,因为他听说这东西够劲儿。
惯例不能改,今天不能喝醉,因为钱不够,但是还是得喝两杯。
就这样,路明非一直喝到中午,桌子上堆了如同计算好的一样堆了二十多个酒瓶子,他拿起他那旧外套穿上,提着包脸不红气不喘的在酒吧工作人员见了鬼的眼神里走出了酒吧。
一名服务员见他走远了,上到他桌子前拿起酒瓶嗅了嗅,又把瓶底剩下的酒倒进了嘴里。
见了鬼了,这酒竟然是真的!
“你们录像了吗?”
“没…”
旁边的小姑娘也终于回过了神,那个客人的喝法都快把她吓蒙了,生怕下一刻那个人会吐出血来,但是事实证明是他们想多了。
啪
是酒杯和桌子碰撞的声音,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女孩拿起她的车钥匙走出了这家不大不小的酒吧,她走出门口,看着那个跟档案里描述的一点都不像的男孩打了一辆车,单手提着那个破包,在正午的阳光中走进了车厢的阴影里。
她手里提溜着一瓶跟之前路明非喝掉的那些一般无二的伏特加仰头灌进了嘴里。
真辣,这学弟真能喝。
她很擅长看人。
那种脑子里无时无刻不充斥着冒险精神,眼神中包含着悲凉,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能让自己感觉自己还活着的人。
真的非常容易懂,如果放在剧本或者小说里,他一定是那种主人公样式的大英雄。
这种人其实就是朋友太少,等到了学校认识了那一群跟他差不多的怪胎,情况也许就会好转了。
高速公路到了,诺诺不再想那些有的没的,她可不是那种喜欢操心的角色。
车上的路明非闭眼想了想文学社有哪些人,一个有钱的泼辣女孩,一个风流的公子哥,一个文学少女陈雯雯,还有其他一些跑龙套的。
似乎整个文学社都是绕着这三个人建立起来的,就连自己当初也是为了其中一个人进去的,是为了谁呢?
但自己能看上她哪儿呢?有钱吗?
路明非确信自己没什么拜金属性。
所以是为什么呢?
付完车钱,在那个司机一副谁都欠他五百万的表情欢送下路明非默默走向了电影院大门,附近没什么人,因为这地方已经被包场了。
进门后,整个电影院冷冷清清的,因为即使是文学社的人全都到了,也不过能坐这个影院不到三分之一的座位,如果普通人穿着短袖走进这个开着空调的夏日影院,他估计会冻得打哆嗦吧。
几个人见他来也没什么动作,也就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来的不是宴会的主角后就回头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几乎没人在乎那个进门的衰仔,甚至连点个头示意的都没几个。
当然,他必须是那个男主角才行。
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坐下,闭上了眼睛,等着节目的开始。
后来他听到有人在叫他,他得去哪个台子上,那个比之他以前召集臣民开会时坐的座位都要低的台子上。
然后灯亮了,很亮,亮到普通人睁不开眼,但是他只是瞳孔一缩,依旧瞪着眼睛,他看到昨天那个女同学走了进来,身后播放着两个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拥抱在一起的画面,然后就是掌声,祝福声。
他也跟着鼓掌祝贺,那两个人的气质不怎么合。
自己去看了一眼那个人。
不说别的,那个女人成了他嫂子他们家绝对不得安生。
自尊心高的要死,如果得知丈夫不是凭借真本事赢的,她必然会心生芥蒂,结果至少是两家不和。
这不像简爱,因为简不像是陈雯雯那么没主见。
有个女孩哭着跑了出去,自己留了一句祝福之后打算去看看那个女孩,毕竟曾经爱过。
没错,他还以为他以前喜欢的是那个豪爽阔绰的小富婆呢。
但是还没等他到门口,大门就被推开了,一个满身酒气的女人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伶着半瓶让路明非十分眼熟的东西。
路明非赶紧上前把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搀扶住,顺便接过了那半瓶伏特加。
因为半瓶好酒如果被摔了是很让人心痛的事情。
“路…路明…非,跟我回车上拿你的东西!”
很明显,这酒上头了,机灵古怪的小巫女终归是被路明非连喝二十瓶的行动骗到了,如今醉掉的她也只不过是个喜欢瞎胡闹的孩子而已。
“行行行,走吧走吧。”
在那群同学一脸不可思议的眼神中,路明非搀扶着那个红发美女,一口气闷掉了那半瓶隔着十几米都能闻到酒精味的伏特加,拿过那个女人手里的钥匙走向了门外那辆豪华跑车。
他把诺诺扶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从自己那个破帆布包里掏了掏,那是他留的最后一瓶伏特加,准备晚上去天台喝的。
不出意外的她被呛到了。
她一边咳嗽,一边继续把酒灌进胃里,然后眼泪依旧止不住的往外流。
他看到有几个文学部的女生站在不远处,他朝她们点了点头,对着苏晓蔷这样说到。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他启动车子,朝着记忆中丽晶大酒店的方向开去。
醉醺醺的陈墨瞳嘴里飘出来这么一句话,带着那三分酒气钻进了路明非的耳朵。
陈墨瞳没再说话,路明非也没再开腔,同学会这一页故事,就这样平平淡淡的翻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