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琨在酒馆的日子是悠闲而又充实的,每天从自己的脑海中搜刮出一些内容,再从以前自己讲过的故事里再挑几条出来重新讲一讲,每次酒馆人不多的时候老板娘还给自己批个半天假自己便去城外的训练营锻炼,自己变一天过的悠闲无比,等级也升到了11级。
那群劫匪再也没有出现过,据老板娘说:他们惹到了不该惹的人,被碾死了。但是秧琨才不会说,他发现老板娘的脖子上和手指上的宝石他从那个劫匪头子身上见过呢。
日子也就一天天的过去,秧琨每天都在讲故事,打听消息,训练营训练中度过。因为讲的故事大受欢迎,再加上吃住都在酒馆里不用花钱,秧琨攒下了1000第纳尔的“巨款”,谢绝了老板娘不怀好意的合伙做生意的建议,秧琨把目光投向了即将在日瓦丁举办的竞技大会上。准备在哪里作为一个冒险者在这个国家的正式亮相。
竞技大会----玩家们加声望荣誉的不二之选,最重要的是可以赚钱。只要在自己身上下注,再赢得比赛就可以名利双收。秧琨先生如是想到。但是自己还有这个实力获得这个冠军吗?秧琨心中打鼓,这个世界,不能完全算是游戏了,自己在游戏里有自信即使是一级也能苟到冠军,现在虽然在训练场练到了11级,120多的单手熟练度,但毕竟不是纯粹的游戏了,心里还是有些打鼓。
“不管了,富贵险中求,我不想再怎么怂下去了,输了大不了就安心当一个吟游诗人!”在比赛开始前的一天,将报名表交给了竞技场老板,交了100第纳尔的报名费,秧琨回到了酒馆,来酒馆听故事的人,有的准备参赛,而更多的人却是准备去看热闹,故而秧琨也乐得清闲。
来到吧台前,看着默默擦拭着酒杯的老板娘,看着她手里精致的玻璃高脚杯,“这个世界的科技,生活水平可比原版的战团高多了”秧琨想到“至少这个玻璃杯就不是战团世界可以造出来的东西,那如果科技水平不同的话火药呢?会出现吗,甚至火枪?”秧琨想着想着不禁陷入了沉思。
“怎么了,想喝一点什么吗?看在你快去比赛的份上,我请你一杯。”
“谢了,给我一杯帕诺丁纯酿吧。”
“你到是会挑。”
一夜无话。。。。。。。
第二天清晨,秧琨从睡梦中醒来,穿好衣物拿起钱袋便出发了,出于公平和安全,武器由竞技场提供。
自己是第3批,看过前两批比赛后,“没有什么强者的样子。”秧琨内心稍定,领好衣物武器,一把双手木剑,一身绿色的外罩,一个牌子,同队友一齐来到了竞技场。
欢呼声,叫骂生扑面而来,黄沙滚滚,虽然已被粗略的打扫过,但仍能从那黄沙中渗出的红色血迹中领略竞技的残酷。
大赛的初赛一共四批,一批二百来人,分为四组,以四种颜色的衣服为区别,只要击败一人拿下他的木牌即为成功,禁止偷袭与攻击同组人,没有裁判,或者说近万的观众便是裁判。
秧琨在进入赛场的一瞬间发现自己似乎进入了编队模式,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按等级排序从9到50级都有,竟然有2个冠军斗士1个冠军剑士,但他们的等级不是最高的最高是一个少女,一个50级的女护卫?秧琨侧身望去,一个颇为高挑的少女,穿着不大合身的绿色外罩,没带头盔,头发扎成马尾,戴着一个神似女仆头带的发扎,或者就是女仆头戴?
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似的,她回过头,对着秧琨歪了歪脑袋,看见秧琨痴呆的样子,不知怎的露出了一个蛋蛋的微笑。
秧琨赶紧回头,打斗还没有开始,四面人抱成四团,在有经验的老手的指挥下形成了四个粗略的阵势,谁也不想先出手,在近万观众的叫喊中,缓缓靠近又一触即分。随着观众的叫喊声愈发激烈,终于一个红衣小伙受不住了脚一软倒在地上,一个紫衣小伙乘机执长木枪戳了上去,眼看就要得手,侧边一个绿衣女剑士冲了过来,顿时,阵脚便乱了,在观众们排山倒海般的呐喊声中,人们都朝着自己最近的敌人冲了过去,四团颜色混在一起,也没有什么阵势了,所有人都冲了过去,看着混在一起的人群,秧琨明白----战斗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