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秋高气爽,太阳公公早早的眯开了眼睛,树枝上的麻雀也叽叽喳喳唱起了歌。
俗话说得好一天之际在晨,周云作为二十一世纪的进步青年,更作为曾在阳光小学评到过三好学生的有志之士,当然不会荒废这大好时光。
昨晚八点他便请了假,在那满地芬芳尽是烟蒂的黑网吧熬战了十个时辰。
用他的话来说:“清晨虽然是大好时光,可无尽的黑夜也不失美丽。”
真正有志青年就应该连漫漫长夜都充分利用。
经过一个夜晚的充分利用后,周云虽油头秽面,却满怀欣意的从黑网吧离开。
男人嘛追求的也就那么几发时间。
…
阳光灼灼,橘色的晨光透过周云额前长长刘海映入他眼,微微让人有些炫目,可周云还是傻傻的抬起头,痴痴的望起那天际云海。
清晨的曦光均匀的铺打在这少年脸上,他轻拢起额前的长发,似有话语所讲却终未出口。
周云附近正有的一位文艺少女,刚巧也见到了这个画面,不自觉眼神便被他吸引了过去,周云本就面容清秀,日晕之下更加了几分风采。
“也许,每个不羁的少年心里都有一片星辰大海吧!”女子幽幽说道。
周云好似是听到了女子话语,也幽幽的咧开了嘴,唇边挂着缕缕笑意说道。
“今日晴空万里,天空中飘着洁白的朵朵白云,风儿也如此温柔。姑凉何不与在下一起探讨一下花前月下人生理想呢?”
周云自认为自己现在虽疏于打扮,可凭着自己那一副极富有磁性的嗓音,外加如此诗情画意语句定能让姑凉折服。
可他一转头才发现,今儿风一点也不温柔,甚至有些喧嚣……
又望了望偶尔吹过几个小纸团的街角,周云最终还是低下头,用长长的刘海盖住自己的脸庞,慢步往自己睡处走去。
“嘛蛋,再通宵老子是狗。唉,都开始幻听了,身体真是一天不如一天。”
周云喃喃自言自语说道,不直觉间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记得有一个广告好像是叫什么他好我也好,自己假如买瓶来喝喝,不说定有什么奇效,突然获得个超能力也说不一定。
想着想着周云莫名其妙的乐开了花,警恶惩奸,维护世界和平这个重任,也许就在今天这一举。
正美着,周云便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撞了个满怀,昨晚吃的泡面差点没被他撞出来。
刚想出口骂娘,周云便见一道黑影从自己身上跨了过去,而身后传来一个大妈嘶声力竭的叫喊:“抓小偷啊!小偷啊!偷啊!啊!”
周云作为五好青少年,这时当然感觉时代再召唤,一个…三个鲤鱼打挺终于跳了起来,极为熟悉从兜中默默掏出半支万宝路,慢慢点燃。
再点上一首手机歌单里点有红心的歌——My Songs Know What You Did In The Dark (Light Em Up)。
以一副六亲不认的步伐向前杀去,一个千年杀便轻取了一个吃瓜大叔的一血,驶着他的电动驶向远方。
初生的阳光深深的映在周云脸上,他如同一个踩着七彩祥云的小龙人一般,轻蔑对那道若隐若现的身影说道。
“拜托,九一零二年了还拿双腿赶路?艾玛电动解决更快、更稳,爱就马上行动。”
街边前刻还在寂寞无人,这一刻便又挤满了人头。
微风拂过,大叔捂着某处,神情精彩,仿佛打开了某个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