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打什么仗嘛?明明有更多好办法消耗过剩的精力……”
五个小时后。
猪哥经历过许多事情,无论是被人追杀、被人通缉、还是被抽查宿舍卫生,哪怕是命悬一线的时候,仍然能泰然自若,谈笑风生。虽然算不上什么传奇人物,但他也能十分骄傲的说一句“我见人所未见,能人所不能”这种话。
1 直到刚才猪哥才发现自己对这个世界还是不了解。
尤其是陪女人逛街。
虽然自己身边从来没缺少过异性(人类or人形),但是仔细想来自己的感情生活还是一片荒芜。
但是前方的FAL显然没有猪哥那么多的感慨,准确说是在猪哥把信用卡交在她手中的那一刻后,她便丝毫不掩饰自己欲望的把猪哥和SOP2带到了最有名的购物街,假如说加基森这个地方可以比作当年的拉斯维加斯的话,那么FAL来到的这个购物街就可以媲美巴黎顶级购物圣地蒙恬大道。
于是FAL先从LV开始刷起,再到HERMRS,又到古驰,左一个洛可可式华贵铺陈,右一个复古十八世纪淑女式样,中途还不忘掏手机查一下今年流行款,一言以蔽之大概就是完全沉浸在了血拼的乐趣中,嗨的不能自拔。
虽然猪哥的确觉得这样很奢侈,但是要说心疼,还不至于。毕竟他自从担任格里芬223号指挥部后,便很少有机会像这样高强度消费了,平时买个咖啡机什么的根本不算事,最近的一笔较大支出还是用去人类人权组织贿赂收买一个炮灰小队长……不过看这架势,FAL今天要血拼的消费,够再收买两三个那样的炮灰了。
但是,猪哥比较在意的是……真的好难看啊!
SOP2以前一直觉得自己的审美已经是毁灭性的差劲,谁知道强中自有强中手,只能高山仰止,甘拜下风。
所以她和猪哥两个人就像圣诞树一样提着大包小包跟在FAL的后面,相视只能苦笑。
“早知道还不如在旅馆待着吧?”猪哥看到SOP2连脖子上都挂着LV,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
“没有啊,”SOP2理所当然的回答:“总比我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强嘛,那样想想就很无聊吧?”
“你可以继续去楼下吃点好吃的啊。”
“美味的食物要大家一起吃才会美味,我是属于那种没人抢食的话饭量就会很小的类型。”
啊,也有这样的熊孩子,猪哥以前听到过。一个熊孩子往往不肯好好吃饭,但是如果再找来一个熊孩子,让两个人坐在一起抢食,就会吃的很香。
而且,SOP2并不是一点眼力都没有。和猪哥出来到现在,都没有给她介绍过同行的另外四个人形是什么,这样做的意思就是不想告诉她,SOP2也能明白,所以一直都在回避那四个人形。
刚见到猪哥的时候,她是问过一些没轻没重的问题,但是现在SOP2差不多也明白了猪哥工作的性质,所以有些人要当做没看见,有些事情要当做没发生。这种行为SOP2并非不能理解,反而要说非常理解才是。毕竟每次执行任务后,她想从铁血身上拿下一些小零件时,AR小队的其他几人都会心照不宣的把视线挪开,直至等待到SOP2发出完事了的信号。
这就是猪哥觉得SOP2最特殊的一点,就是她的身上总是体现着这种矛盾性。即残忍又可爱这一点自然不用说。她的兴趣虽然很可怕,但是性格却很普通,她的本质只是一个爱黏人的犬系少女。看起来像是AR小队里心智最幼稚的家伙,在有些地方却比那另外三个还成熟懂事。
M16属于会偷看M4写的日记的那种过于保护的性格,谢天谢地M4没有写日记的习惯。AR15则每一刻都在想着如何成为指挥官眼中的那个“only one”,为此不惜与任何对手竞争。但SOP2不同,她向往的从来都不是“占有”,而只是“陪伴”。
想到这里,看着化身时尚圣诞树的SOP2,猪哥心里不禁有一丝歉意:“抱歉啦,之后你想去哪里随便说,我会陪你去的。”
“那是当然了。”SOP2笑眯眯的想像往常一样靠近猪哥,结果就是两个人身上的购物袋相撞引得一同趔趄了一下。
“喂!你们两个小心一点啦!要是你们摔倒的话会把衣服弄皱的!好啦,别慢吞吞的,跟上来!”
菲尔从FAL的肩上跳了下来,跑到两人的前方,站立鞠了个躬,仿佛再说“给您们两位添麻烦了”。
“啊啊,猪哥,我快受不了了!另一个跟你一起来的家伙为啥一大早就不见了啊!”SOP2忍住没把手上的包包摔在地上。
另一个家伙,指的自然是汤姆逊,不过SOP2和她的关系不是很好,所以一直“那家伙那家伙”的叫着。
“别觉得心里不平衡,SOP2,”猪哥罕见的带着一丝同情的看向一盏路灯:“她现在要应对的家伙,可比FAL小姐要可怕多了。”
……
路灯。
汤姆逊和猪哥的表哥约好的标志物,就是一盏路灯。
而路灯旁边,有一个画着箭头的下水井盖,半打开着。
汤姆逊抱着肩膀看了好一会儿,四顾一周注意到左右没人,才不情愿的用脚把井盖踢开,慢慢的爬了下去。
踏,汤姆逊的鞋子踩到地面上,发出了淤泥被挤压至迸溅的声音,粘稠的触感包裹住了自己的脚步,更不用提那无法形容的味道差点呛的她咳嗽了出来,这里显然不会是什么秘密会晤的最佳场所,只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下水道,地面上的污水在久违的阳光照射下,映出了彩虹的颜色。
她先掏出手帕,做了一个简易面罩蒙住口鼻,顺着头顶阳光所照射到的方位尽头,汤姆逊发现了一个不是很显眼的三角箭头,箭头处还画着一只简笔Q版的小兔子,虽然只有一个大头像,线条缪缪,形象却极为精致,不但神气十足,活泼中还带着一丝狡黠。
画迹秀气,无法直接分辨出画者的性别来。
汤姆逊一拍脑袋,都说是表哥了,还能是女的不成。
但仔细一想又不对,自己在格里芬也有人称她为“汤哥”,M16那家伙好像也是,简单只凭一个“哥”字,并不能断定性别。
……为什么自己会想这堆乱七八糟的?汤姆逊又使劲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让自己不要开小车,掏出随身携带的手电筒,汤姆逊开始在这片下水道中前行。
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另一面,用厚重的水泥和沥青,将生活所带来的肮脏、腐臭与消亡一并掩埋。流到这里来的东西大多都将再也无法重见天日,换句话说,那些无人可见的东西也都会出现在这里。
跟着在前方与拐角处不断出现的兔子箭头,汤姆逊跟着提示左拐右晃,脚边时不时溜过的几只灰老鼠发出“吱吱”声以示友好,以及不经意的看到了一些类似于人体断肢的玩意儿……不,那些就是人断掉的手掌和指头,如今被下水道的老鼠充饥果腹,也算是化作春泥更护花。
总觉得如果走得慢一会儿会发现更刺激的东西,汤姆逊加快了脚步,更频繁的接触到箭头的指引。随着脚步声,她发现自己脚下的污水越来越浅,地面也越来越干净,心里越发确认自己自己走的没错,自己已经和猪哥的表哥接上号了,只剩下见面。
但是,凡事都有但是。和猪哥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如果事情进展过于顺利,反而会让汤姆逊觉得心里没底。也许是错觉,也许不是,汤姆逊总觉得随着距离的增加,她所根据的箭头上的Q版兔子,俏皮和神气的成分逐渐在减少,慢慢的,它的眼神中只剩下了狡黠,以及……亡者特有的怨恨。
妈呀怎么像在看恐怖片一样!如果是精神脆弱一点的人形现在已经在尖叫了,汤姆逊在内心世界里不断的殴打猪哥,争取以愤怒来压制内心的疑虑。
不过早就有预感,猪哥这家伙推荐的帮手,肯定也不会是什么好货色,一开始汤姆逊就做好了和奇葩交流的准备来的。说到底,猪哥这种混蛋,现在都被她治的服服帖帖,难不成这家伙还能比猪哥更奇葩不成?
抱着这种信念,汤姆逊终于走到了另一段通道,这个地方比之前所走的道路更高,但是宽度更窄。但是在通道的前方,能看到亮光,这意味着这迷宫之旅终于走到头了。
于是汤姆逊开心的向前踏了一步。
咔。
轻微的声响从汤姆逊的脚下发出,仿佛踩到的地砖感受到了重量,沉了一下。。
“咔?”
——嗡!
——嗡!
——嗡!
沉重的物体卷起的气流声随之响起,汤姆逊不禁向后退了一步。
这个时候再有“不详的预感”已经太晚了,但是汤姆逊仍然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前方的通道,落下了一重又一重沉重的利斧,就像是老式钟表的钟摆一样不断的晃动。从刮起的气流打在自己脸上的感觉来判断,这绝对不是用充气玩具闹着玩。
汤姆逊的身体颤抖了几下,并不是因为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