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西斯二世,嗯,拉二。
拉二……
拉二?
拉二!
嗯,好吧,毕竟是英灵,历史上的英雄,他们要是好相处才奇怪了。
现在想想金先生真可怜。
拉二,拉美西斯二世,埃及著名的法老,嗯,修了很多神庙。
然后,嗯,好吧,我只记得这么多,毕竟第一我FGO里没抽到拉二,第二毕竟埃及现在混得的确不怎么样,人类最古妖精(埃及文明真是太古老了)现在唯一能出现在我身边的消息只有埃及长绒棉。
还有木乃伊
虽说我还是知道几个法老的名字,比如说胡夫,图坦卡蒙,克里奥佩特拉,尼托克丽丝,阿铁木——好像混进去什么奇怪的角色,但这也能证明我真的不怎么熟悉埃及这些喜欢到处建大坟头的王。
拉二穿着一件很普通的风衣,看上去就是一个晒得略微有些黑的普通青年,看上去和蔼可亲——当然也仅仅是看上去,毕竟站在我面前的是黄金三靶,哈哈队主力,智障王权拯救者,大英雄厨。
总之站在我面前的是个狠人,虽说现在待在我屋里的都是同一级别的存在,但是我还是保持了敬意。
毕竟我不熟悉他。
总之拉二过来了。
“来新人了?”我妈走后B叔又回到了自己的小凳子上开始看电视,虽说不清楚为什么这些英灵好像特别熟悉现代社会的一切,不过考虑到这些英灵们经常被召唤来召唤去不务正业去打圣杯战争或者拯救世界,所以说这种事情其实也不怎么值得惊讶。
拉二进屋的时候目光也被B叔吸引了一秒,接着转向站在一旁的闪闪身上,闪闪也似乎注意到了拉二的注视,目光也投了过去。
很好。
我果断回屋,决定不去理会这两个家伙可能发生的碰撞——或者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草草码完四千字,扫了一眼,自己都觉得难受,不过已经到了中午,只能发给编辑,看编辑怎么说,接受的话就直接过,不接受的话下午就得重写。
要吃饭的。
推开房门,没听见哈哈哈哈的声音,并且屋里摆设很整齐,看样子拉二和闪闪没发生什么冲突,闪闪正在看电视,拉二正在看书,B叔坐在小椅子上继续低头沉思——总之屋里看起来很和谐。
但我钱包马上就和谐不起来了。
看着B叔我心里就有点虚,虽说码了一上午的字勉强把B叔在我脑海里的印象又转回了Berserker是最强的,现在立刻转回了Berserker是最能吃的了。
从侧面看来这个也能说明Berserker是最强的?
而轮到我结果三个都是男的,并且还不是小恩阿福这种男的,闪闪拉二B叔,虽说看起来很强很厉害——但是他们都没带宝具。
但是他们很能吃。
我觉得我可能是第一个担心自己能不能吃得起饭的英灵召唤者了——更加可悲的是别的家伙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是召唤出了有着王胃的阿尔托莉雅或者其它什么的。
现在的问题不是思考为什么自己这么可怜,毕竟都活了二十三年了,可怜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就没有什么值得悲哀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喂饱这三个家伙。
花最少的钱。
……
带他们吃自助餐吧。
我觉得我做了一个很错误的决定——那就是带他们出去。
一行四个人,B叔体型太大没法坐出租车,闪闪和拉二不想挤公交车,而我又没车,外出工具只有双腿和自行车。
还是共享单车。
这就有些尴尬,于是在我提出了种种方案之后两位王决定感受一下普通人的出行方式——他们还是打死不愿意挤公交车。
并且我觉得B叔这体型也没法挤公交车。
所以说,当时B叔骑的马到底得多大才能经得起他的糟蹋?
总之一行四人并不愉快的决定出门去吃饭,然后我就开始后悔了,不得不说B叔的体型实在是太吸引人的目光了,一个两米二往上的巨汉,还不是姚明那种看起来瘦瘦高高的巨汉(其实姚明并不瘦,只是太高了所以看上去很瘦),虽说穿着一件运动服(自带的)但身上的肌肉线条依旧紧紧的崩了出来。
这玩意拍下来传到网上就是一个热点啊!
B叔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注视,两个王也对此毫不在乎,毕竟这三个家伙都熟练了,三个家伙一个乌鲁克的王,一个埃及的法老,一个希腊著名的大英雄,这三个家伙出门的时候都是人山人海,夹道欢迎,说不定还有两排小学生手捧鲜花站一边。
想当初省长到我小学参观的时候我就属于人山人海中的一员,如果我长得可爱点,性别从XY变成XX的话说不定我就能成为那些捧着鲜花的小学生中一员。
可惜我不是,并且我也不想成为XX的一员。
他们三个全然不顾围观的群众和窃窃私语的路人,坦然地向着目标前进,而我则跟着身后有些尴尬——不过很快也就纠正过来了。
闪闪正在看着路边驶过的车辆,若有所思,而拉二则注视着天边一栋正在建设的高楼,也似乎在想什么。
直觉告诉我这两个家伙似乎对什么东西开始感兴趣了,不过我也懒得管这些,毕竟他们只在这里带上两天就回去,再感兴趣也仅仅是麻烦下一任召唤他们的,更何况闪闪有无敌的全知全能之星,而拉二身为黄金三靶一员,也应该有着自己的手段。
反正洪水滔天淹不到我就行。
总之一行人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拉二若有所思:“汝这个时代,建筑很糟糕啊。”
“额?”我反应了半天反应过来拉二是在叫我:“糟糕?什么意思?”
“我是说,这里的建筑虽然足够高大,但是设计异常的死板,看不出设计者对于建筑,对于艺术的崇敬和对于美的欣赏——你们这个时代的设计者已经堕落到如此地步了吗?”拉二指着街边的住宅楼,问道。
虽说不清楚为什么拉二会闲没事干研究这个,不过这个问题,嗯。
话说拉二好像很喜欢盖神殿?
“因为这些房屋的目的是追求效率,是钱,你说的那些东西要展现出来甲方爸爸第一个把设计师弄死。”我看了看拉二指的那片住宅,标准的33层商品住宅,作为一个老爹在建筑行业三十几年的工程师后代,我对于这种楼还是比较清楚的。
“这种东西就和你们那时候普通居民住的那些房子的地位差不多,你觉得你们那时候普通人住的房子有你说的那些要素吗?”
拉二并没有在意我对他使用的称呼,或者说来到我家的三位英灵的态度都很随和,都没太端着架子,理论上应该中二高傲的闪闪也非常好说话——要是闪闪依旧保持着远坂时臣家里那德行,我觉得在我妈走后就能被打死。
所以说这些家伙为什么会有这种态度?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和拉二聊天:“商品房和地标完全是两种风格,现代地标建筑的设计风格,嗯,属于能让结构工程师把建筑设计师打死的那种,但是建筑的用来作为艺术展现没问题,但脱离了建筑本身的实用性就和没意思了——不对,你问这个干什么?”
“好奇。”
“那算了。”
很明显拉二对于建筑很感兴趣——鉴于他修了很多神殿这点可以理解,身为一国之主有点兴趣爱好喜欢建筑有什么错?虽说奇观误国但是我锤子妹子多到没处用敲两个奇观刷刷时代分数进黄金时代怎么了?
一群刁民。
总体思路大概如此,加上当时埃及好像的确处于鼎盛时期,除了摩西这个一拳分海的家伙带着犹太人跑了之外也没什么大问题,所以拉二的建筑爱好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哪像我,一直想学二胡,家里死活不让。
问了这个问题之后拉二就不再和我进行交流,专心研究现代设计去了,自助餐店离我家还是比较远的——尤其在走路的情况下。
我无聊的围观四周,在过一个马路的时候,看见一个白发萝莉正拎着一个小包跑过马路,接着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跟在身后:“伊莉雅,别跑这么快!”
伊莉雅?
也就是说,我听错了?
的确,我最近的确有些敏感了,这时候前面的三个家伙已经走得挺远了,我赶忙跟了上去,让他们别走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