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男性生活了二十多年,人生没有任何波澜,除了偶尔纠正别人读自己名字之外没有任何显眼的地方,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中立刻消失不见的物种,人生遇到的最大危机是英雄联盟出了个叫千珏(jue)的英雄,整个高中被人叫了三年千珏,除此之外波澜不惊。
大学读的是网络工程,可惜没成为程序员,在继承家里淘宝店和打工之间毅然绝然的选择了网络小说作家这条路——可惜是个扑街。
现在靠当枪手生活。
感谢老爹在房价翻了跟头往上涨之前买了几套房,导致即使我现在追梦混吃等死也不至于纠结于房子,而现在这两英灵住的房子就是我爹给我准备的婚房——如果我混的实在太差的话就有可能用这个房子结婚。
不过我觉得我要真混的太差的话连结婚都结不了。
总之二十三年来我的人生没有任何值得记录的东西,而这种乏味终于要在此划上一个句号!
按照金闪闪的说法,这是神话之战,而我现在就要终止这场神话之战!
毕竟虽说是冬天的早上,人起来的都晚,但是两个家伙在小区广场打架还是影响不太好。
屋外金闪闪还是处于被殴打状态,失去了王之宝库失去了宝具和技能之后身高体型明显处于绝对劣势的他完全不是B叔的对手,不过如同那个女神(存疑)说的那样,英灵不容易死,就算金闪闪被殴打了半天除了衣服脏兮兮的没有任何损伤。
不得不感慨这个小区的施工方还是比较良心的,B叔拿着闪闪像锤子锤了半天地结果水泥地面除了裂开两道缝之外没有任何损失。
嗯,现在想想被洛基和雷神砸了两下就出问题的地板,只能说天朝基建天下第一!
“住手!”我吸了一口气,看着两人,接着大喊道,不过颤抖的双腿还是暴露了我很虚的内心——要是B叔一时兴起连同我一起揍了怎么办,我可不是英灵,我被揍了会死的。
非常幸运的是B叔暂时还没狂化这个技能,并且他看起来没有被仇恨冲昏脑子,他非常冷静的停手,拎着闪闪看着我:“什么事?”
“能先把他放下来吗?”看着似乎被砸懵的闪闪,我非常小心的给出了建议:“你想想现在你们这样打下去你也杀不了他,只能白白浪费体力,不如度假回去再打一架?”
B叔思考了几秒,表示了认同,他随手把手里的闪闪甩到一边,接着准备回屋,然后似乎突然想到什么:“对了,屋里冰箱里没吃的了,早上吃什么?”
而我,伟大的千钰,终止了神话之战的男人,明显会阻止B叔殴打他。
当然还有可能是因为他也饿了。
习惯性的带着两个人走进了我每天吃早饭的包子铺:“老板,来,三个,不对,来三笼包子!”刚想说要三个包子,但想到身后跟着的两个家伙,果断改口:“三笼包子。”
“带走?家里来亲戚了?”包子店老板和我也熟悉,也清楚我的胃口,他抽出三笼包子准备打包,然后看见一个庞然大物弯着腰走进了店里。
“不,在这里吃。”我赶忙端着三笼包子走到包子店最里面,虽说冬天早上人起来的都晚,但B叔那庞大的身躯还是吸引了一堆围观群众的目光,而跟在B叔身后的闪闪则因为不够引人注目所以并没有收到太多关注。
事实证明三笼包子并不管事,一笼八个包子,B叔能在八秒内解决,最后B叔总共吃了九笼包子才停住嘴,而我在一旁开始思考一个问题。
我真的能养起这些英灵吗?
我们先算一个账,包子一块五一个,B叔一顿早饭能吃七十二个包子,也就是108块钱,虽然不清楚他吃这么多是不是早上殴打闪闪活动量大所以吃了这么多,但他绝对不是个简简单单能填饱肚子的主。
他的确用行动表示对贱民食物的不屑,只吃了一笼包子。
一顿饭就是一百二十块钱啊!同志们!我一天赚的钱的一半就被这两个家伙给塞进肚子里了,连个饱嗝声都没听见。
两个家伙似乎根本没注意到这顿饭吃了多少钱,当然也有可能是注意到了然后不屑于关注,想想也是,两个家伙一个是人类最古老的英雄王,有着王之宝库的土豪,另外一个是希腊著名大英雄,宙斯的后代,他带了绿帽的老爹也是个国王,两个都是万恶的剥削分子,资产阶级,自然不会注意这种小钱了。
但是我不是啊!
更糟糕的是我前面说了,我现在身上只有三十二块五,连这顿早饭都付不起!
感谢花呗让我没因为吃白食而在小区丢人。
领着吃完早饭的两个王,我回到了家里,然后开始自己的工作——前面说了我是一个网络小说家,不过是个扑街,现在靠当枪手为生。
网文的枪手,我现在身上有一个活,千字30的宅文,无限流,我每天要写八千字,能赚240块,至于这本书的作者能赚多少钱我也懒得管,毕竟作为一个扑街作者的我太清楚名声流量这种东西远远比文笔重要的多。
今天按照大纲的要求主角将进入型月世界里的五战,大致情节和爽点爆点编辑已经发到我手里了,我打开文本编辑器,然后看着大纲里的B叔和闪闪,想起了屋里那两个一顿饭报销了我一百二十块钱的家伙。
人物形象瞬间崩坏了,人类最古英雄王我现在脑壳里的印象只有他被B叔殴打事时的情况,而B叔。
九笼包子。
一百零八块钱。
这小说没法写了!
我掐了掐自己的太阳穴,决定到客厅里看看这两个家伙在干什么,努力把自己脑海中关于这两家伙的印象给板正回来,不然自己真的没法写下去了。
客厅里B叔还是坐在那个木质小板凳上一脸颓废的表情,仿佛自己已经是个废人了,而闪闪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看网络电视,正在一个台一个台的乱切……
就在我到的时候,正好他切到了Fate的频道,我赶紧过去把台给换了,防止刺激到B叔让他再殴打一次闪闪,而闪闪似乎很不满:“杂……”
我瞪了他一眼,然后指了指一旁的B叔,闪闪果断改正了自己的语气:“本王还想看看这个看上去和本王认识的某个赝品很像的家伙发生了什么——话说为什么站旁边的这个家伙长得和本王好像。”
话说我该怎么和他解释?这个故事讲述了你被正义的伙伴剁下了肘子的经历,你是个反派,这部旁边的那部讲述了你发情然后被Saber干掉的吗?最旁边这部只上映了一半的故事中你被吃了?
我觉得他能把我给打死——如果B叔不拦着他的话。
“这是新的歌颂本王的作品?”闪闪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勉强能靠上边的结果,我叹了口气,接着切到了大概不会引起B叔愤怒的FZ上——我本来准备切到FA上,不过闪闪可能对圣女谈恋爱的故事不感兴趣,还是切到有他出场的FZ上比较好。
故事开始推进,切嗣和太太登场,接着是远坂时辰和麻婆的登场,闪闪看着自己的两任御主,思考了大概一点五秒:“这两个家伙本王认识。”
“不过没这上面的长得好看。”他想了想:“嗯,这个是叙述本王那场战争的故事吗?果然在这个世界本王还是有很多歌颂本王的英明之人。”
故事继续推进,闪闪饶有兴趣的看着电视里的FZ,很明显从更多角度看这场战斗还是能吸引他的兴趣的。
二人转结束,小樱被虫爷改造,韦伯被肯主任训斥接着窃取肯主任圣遗物,卫宫和麻婆的商业互吹,接着就是英灵召唤,虽说这个故事我因为各种原因看过不止一遍,但是这次感觉和以往都不同。
毕竟我身旁坐着一个这场战争的参与者。
并且他似乎很自恋。
第一集结束,接着是第二集,我本能的觉得那里有些不对头,但是也没仔细想,然后看征服王抢劫游戏商店,接着伊莉雅和切嗣卖萌……
伊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