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今天没有带口罩出门,所以我只能选择骑共享单车回我的出租屋。即便现在是大白天,但坐公交车或是地铁之类的交通工具依旧会很麻烦。在公交车和地铁上制造真空地带都还能说得过去,问题的关键是会不会引发其他一些连锁反应。
我坐公交车的时候可是真的有遇到过便衣,而且还被便衣一路跟回了家的——对方似乎悄悄问了同事好久我是不是某个在逃的罪犯。做地铁的话,光是安检就要让我来回安检个好几次,有这个功夫我早都到家了。
到了晚上,要不带口罩出门的话。无论是出租车还是网约车,司机师傅基本都不会接我的单——总之,想想都是令人头疼的事情。
难受啊,马飞。
好在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了,出门带个口罩的话基本可以解决60%以上的麻烦。如果不是昨晚写稿子太晚,导致我早上迷迷糊糊的出门忘记带口罩,我现在也是可以和正常人一样乘坐交通工具回去的。
我租赁的出租屋位置比较偏僻,房子也不怎么好,但这是我能找到的唯一一个敢租给我屋子的房东了。
南华苑——这是我出租屋所在的小区名字。就户型看上去已经很有年代感了,起码是十几二十几年前修建的,和周围的其他新修的小区比起来这里不仅破旧偏僻,而且还充斥着各种……嗯……看上去莫名其妙的居民。
虽然看上去都是些很奇怪的人,但和我一样,大家其实都是和蔼可亲的好人。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这里一般也没有正常人出入,起初我也很担心我的安危,但后来反倒觉得在这里自在了很多。毕竟大家都是被正常人害怕着,反倒有了很多共同语言。
我把共享单车放在指定的位置锁好之后,转身走进了小区里面。
今天守门的是缺了根小指头的马爷爷,他和往常一样坐在门口带着老花镜,手里拿着两根棒针麻利的织着织物。他的手指飞快的动作着,棒针也利落干净的不断穿梭,刺、挑、抹、收,就像是两条银枪一样,看上去十分赏心悦目。
马爷爷的一双手又灵巧又有力,远超过常人可以企及的程度,实在是让人很羡慕。要是我有这么一双手,码字速度岂不是可以突破天际了?
我刚刚靠近,他就抬起头对着我露出笑容,一张老脸上的皱纹都快挤在一起了,看上去让人觉得有几分恐怖。不过在我看来倒是挺温和的,刚到这里的时候他传授过我不少独自居住的小技巧。
“小南回来了啊,今天怎么样啊?”他虽然在看着我,但手里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停顿。
我也对他点了点头:“还是老样子。”
“还都怕你呐?”马爷爷眯着眼睛:“你这不都入学一年多了嘛。唉,这有些人啊,眼睛长了和没长差不多。”
“……倒也不是。”我想起了今天遇到的林荷香和齐萱草:“总还是有怪人不怕我的。”
虽然她们也说我长得凶恶吓人,但却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对我有误解,反而还找我进行了恋爱商谈。
“嚯哟,看你那笑得,怕不又是个小姑娘。”
“那是!除开长相之外,我还是很有竞争力的好吧。”我拍了拍胸口,满不在乎的说着:“虽然我这长相是变不了了,毕竟是天生的,但其他方面我还是可以努力加油的嘛。”
“那倒是,你赶紧进去吧,别让人小姑娘等太久了。”马爷爷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对着我摆了摆手:“有空过来我这里,我再教你几手。”
大概是又要教我一些生活小常识吧。
“好,我改天给你带酒喝。”于是我应了一声,就朝着小区里面走。
这个小区一共就三栋单元楼,每栋就6层高,周围还有一小圈平房。我没有住单元楼里面,而是住在最里面的一间平房,刚走近就看见编辑正靠在门口刷着手机。
她抬头见我走过来,就站起身将手机放在兜里面,挑着眉语气不善:“比约好的时间晚了半个小时,亏你还是个恋爱小说作家,让女孩子等这种事你也做得出来?有失专业水准。”
编辑的名字很有书卷气,叫林墨浓。是我的现任责编,在担任了我的编辑之后,就在出版社中混出了‘巾帼不让须眉’、‘女中豪杰’、‘傲骨寒梅’等等名号来。问她详细情况她也不给我说,真是令人好奇。
另外两个称号暂且不谈,不过‘傲骨寒梅’这四个字是真的很贴切。林墨浓带着一副金丝眼镜,面容精致却又清冷,带着一股子生人勿进的知性。她身材说不上丰满,但也远称不上贫瘠,用恰如其分来说再好不过。而且,最近似乎是为了方便工作的缘故,还把以前留的一头及腰长发给剪成了齐耳短发——作为写恋爱小说的,我可是深知对女生来说,头发对于自己是多么重要。
可以为了工作而毅然决然的剪掉自己留了好多年的头发,我的这位编辑在性格方面也颇有让人称道的地方。
也正是因此,在工作中她似乎也受到过不少的倾慕,不过至今我也没听她谈论过自己感情方面的事情——尽管我和她经常就小说内容进行商谈。
看见编辑大人不高兴了,我倒是也没有太过慌张,比起她真正生气的样子,现在这幅表情明显只是有所不满而已。
“下次真约会的话,我一定会守时的,请编辑大人放心好了。”我用力点头,承认着自己的错误:“这次真是抱歉啦,让你久等了。”
“赶紧开门,你都找的什么地方租房子?”林墨浓语气冷淡,明显不把我说的话放在心上:“真要把喜欢的女孩子约在这种地方见面,我看你还是改行写悬疑推理小说算了。”
“虽然这里的确像是会出现凶杀案的小区,但你不用担心,这里的人和我一样可都是好人。”我打开门让林墨浓进屋,一边回应着她。
“但愿如此。”
林墨浓进门后,将包放好,又打量了一下屋子:“我每次来你这里都很感叹。”
她轻车熟路的找到二手沙发的位置靠坐下,抬起脚翘起腿,被黑丝包裹的修长小腿实在是很漂亮。
“我也去过不少作者家里了,嗯……起初几次还是收拾得很干净的。多上门催稿几次后就原形毕露了,整个屋子跟个仓鼠窝一样。”她继续打量着,似乎很满意我的屋子一样:“你这里虽然小了一些、破了一些、老旧了一些,外面的环境差了一些,但是却一直收拾得很干净。”
然后她顿了顿,盯着我补充了一句:“就是交稿速度和其他人没什么太大差别。”
“……咳、咳咳,你先坐一会儿,我去给你泡茶。”
她清冷的再次补充了一句:“我还没吃晚饭。”
“好,我去做饭。”都提到交稿这事情了,我也只能选择从心。
住进南华苑一年多以来,我学会了好多技能。这些都是住在这里的好心人们教我的,而教我厨艺的就是那个一年四季都穿着大马褂,手臂上有纹身的胖哥哥。
而林墨浓也是因为一次讨论剧情框架太晚,留在这里吃了一顿后,就再也不避讳来我家蹭吃蹭喝了。
因为屋子不大,所以也没有单独划分出来的厨房,在炒菜做饭期间,也可以时不时的聊一聊有关于小说剧情的走向。
不是我自夸,对于小说的剧情走向我早就已经胸有成竹了,那仿佛是刻进我的脑海里面的一样,甚至做梦的时候都会时不时的梦到。
或许我天生就是写小说的吧,当然里面还有很多细节都需要和林墨浓讨论后敲定,但大体框架我们一般都是没有异议的。
这一讨论就停不下来了,我手上拿着锅,嘴里念叨着不停。而林墨浓则是拿着手机疯狂的做着自己的工作,也不停的说着自己的观点。
当然,讨论逐渐升级是必然的,尤其是恋爱观有差异的两人,要想统一思想就更加困难了。
“我觉得这里送杯子挺好的,很清楚的表明了男主对女主的感情不再是看着恋爱的徒弟了!”
“得了吧,你这什么直男想法,哪有在这种时候送杯子的?何况这个时候女主很明显全身心都扑在了男2身上,送杯子给她?那她不得难受死?男主那么高的情商,会看不穿这点?”
“再理智的人在感情问题上也会失去理智啊!”
“男主失去理智没问题,后果呢?你想好后续怎么处理男主女主的关系了吗?”
“……他们……关系冷淡了?”
“感情基调本来就已经压得很低了!再这样读者不喷死你啊!动点脑子!脑子!”
“卧槽我能怎么动脑子!我又没恋爱过,写小说也是头一回!纠正我可是你编辑的责任!”
“所以我这不是在负起责任吗!你吼那么大声干啥!你这反应也是个畅销恋爱小说作者该有的反应吗!”
“哦、哦……谢谢编辑大人。”
……
就这样我们的争论一直持续到了晚饭结束,当然虽然争得厉害,但是饭我们倒是都全部吃光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吧,总觉得吵吵闹闹的吃东西更有胃口一些。
吃完了饭,我拿出笔记本电脑记录着我们今天讨论的结果,而林墨浓就坐在我身边看着屏幕。
没过一会儿,她突然出声问了一句:“你桌面上好像多了个新的游戏图标。”
“……”
“说起来,讨论了那么久。我还没问你现在进度怎么样了,要写到刚才讨论的部分,还要多久?”她的眼神锐利了起来:“我说……你不会是玩游戏去了没怎么动笔吧?”
听着她逐渐冰冷的语气,我不禁打了个寒噤,手上的动作也不利索了起来。
“那、那个……我想墨浓姐你也知道的。作者嘛——总是脑子动得比手快的。”
“……”林墨浓深深吸气的声音传了过来,我的余光甚至看见她的胸部在猛烈的起伏着。
“现在、立刻、马上,给·我·动·笔·写!”她咬着牙大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