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A子和B子吃过饭就回去了,而御茶子则自告奋勇地要帮忙洗餐具,所以留到了很晚。雄英高校的自主招生考试就在下周,所以今天就是最后一个可以享乐的周末了。
结果因为艾丽的终极舒适1DK里没有洗洁精,所以最后用热水洗了很久才把碗筷上的红油去掉。
顺带一提,水费已经包含在租金里了,所以怎么用都不心疼。
在把依然很兴奋的丽日同学送上回家的电车以后,艾丽小姐开始严肃地考虑起要不要晚上出去散散步的主意。
中学女生晚上在外面闲逛时很麻烦的事。先不提可能遇到的骚扰,光是碰上夜间巡逻的职业英雄,就可能解释不清,还可能被误会是失足少女之类的,被热心过头的英雄们强行扭送回家,更糟的是路上还会伴随有义正言辞的思想教育。
别问九十亿小姐是怎么知道的。
但是今晚,趁着双休日,艾丽有着不得不去做的事情。
“要是碰上英雄的话…就说…在夜跑吧?”左手拎着刚刚在便利店买的零食袋的女孩这么想到。在她的右手上,拿着一条黑色的编制围巾,上面用白色的针脚绣着火焰一样的图样。
不过从一般情况考虑的话,应该不会有穿着超短裤和露肩长袖衫夜跑的中学生吧。
艾丽这么想着,把围巾缠在了脖子上。宽大的围巾面,遮住了少女的下半边脸,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
“变装完成。”女孩像是在做健身操的准备运动一样,活动了几下手腕,随后目光锁定在了几条街外的闹市区:“那么,潜入开始。”
……
在市区的繁华区块旁边,有一条不那么出名的街巷。
平时看着不怎么热闹,但若是去问那些真正“懂行”的年轻人的话,他们大概会说:“那里是个好地方哦~”这种可疑的话吧。
酒吧,舞池,K厅,夜总会,总之这是一条挺适合花花公子们夜晚活动,并且分级基本能与某个“R-18英雄”对等的街道。
顺带一提,艾丽之前接“打工单”的事务所也在这条街上。
九十亿小姐理了理刘海,然后从正门走进了这家名叫“喵喵软萌天堂”的店面。
真正负责发“打工单”的,只是这家店里的少数几个人而已,所以没必要提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您好,我是‘菲利斯碳’,来接打工单的。”艾丽一点也不见外的在进门的吧台上 ,给自己倒了杯牛奶,冲着正在擦杯子的酒保小哥说道。
“哦,菲利斯碳啊。”酒保小哥意外地看了眼艾丽小姐:“今天没和中介人一起来,真少见啊。那个大叔,终于心肌梗死挂掉了么?”
“不,他在善后上一个单子的时候,个性使用过度了,现在正在休息中。”
“切,原来没挂啊。”染了一头金发的小哥似乎很不爽的样子,向柜台后的员工休息室指了指:“自己进去拿。还有,别在成人酒吧喝牛奶啊,杀了你哦。”
“嘛嘛,别生气嘛。来,我带的慰问品哦。”
艾丽笑着把那袋装着薯片和夹心小饼干的便利袋放到了吧台上,然后推门向里走去。
“.…..”染发的小哥瞥了眼薯片袋,眼角跳了跳:“盐醋味的薯片…你搞我么…”
“嘿嘿嘿,抱歉啦。”艾丽笑嘻嘻地回应道:“不过,至今为止,多谢关照啦。”
酒保先生正想着回应,却发现自己的咽喉,已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勒住了。然后,随着咔哒一声轻响,酒保的脖子以一种奇异的角度向旁边折了过去。
然后下一秒,从空气中凭空出现的,数条淡蓝色的透明手臂,抓住了酒保先生开始瘫软下来的身体,把他拖入了吧台底下的阴影里。
“嗯…没人知道的话,就是完美暗杀了…是这么说的对吧?”
稍微有点游戏脑的女孩歪了歪头,走进了员工休息室。
……
“哈…哈……”
某个衣衫不整的待业青年,正在街道旁的小巷里狂奔。
他穿着十分浮夸的破洞牛仔裤,上身的T恤上还印着“轰杀至渣”这种意义不明的话,头发也染得五颜六色,一看就是那种大学入学落榜,从此自甘堕落,走上鬼混道路的待业青年,我们姑且把他称作“待业青年A”好了。
对于这种个性不足以去当英雄,智力考大学又考不上,家里又没公司等他回去继承的家伙来说,大概沦为打工仔,然后因为“看起来很酷”这种理由装成混混,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不过实际上,直到刚才为止,他都在一间叫做“喵喵软萌天堂”的可疑夜总会打工。
作为入行不久的初级混混,有着“弹簧足具”这种在混混同行里足以自傲的个性的他,在上班的第二天就陷入了被某个美少女变态猎奇杀人狂追杀的状况。
“卧槽,追过来了!那到底是什么鬼‘个性’啊,太赖了吧!”
待业青年A奋力地挥动脚上的弹簧,以一步两三米的速度在左右弯曲的巷子里,灵巧地越过各种障碍物前进。虽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但青年A,曾经在小学校运动会的障碍跑项目上拿过第一名。
不过到了初中,就遇上了某个腿上长了引擎的变态,然后所有田径类项目都被碾压了。
但就是这样的青年A,却第一次体会到了被更快的家伙从天上追捕的恐惧。
在他身后十几米的空中,有一个打扮得像不良少女一样,明明身处还挺冷的春季,却穿着露肩衫,还围着可疑的黑色围巾的女生,用诡异的方式在楼顶与楼顶间移动。
那个女生的脚没有踩到地,甚至身体都完全没有动作。每次当她快要下落的时候,就像是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抓住,然后再甩出去一样,锲而不舍地追逐着待业青年A。
“前面就是主干道了…逃到那里的话,就会有英雄来…”
虽然混混要靠英雄来救什么的十分违和,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就在刚才,待业青年A,才目睹了那个莫名其妙的变态猎奇杀人狂,用她那种看不见的不明“个性”,把夜总会员工休息室里,包括大堂经理在内的十几个人,如字面意思一般“榨_汁”了。
简直就像那个“一次打死七个”的童话故事里,能把石头捏出水的巨人一样。
“啊啊啊!救命啊!英雄先生!杀人啦!!”待业青年A,使出了自己幼儿园告状时的气势,向着主干道另一边,全身肌肉隆起,戴着铁全套的壮汉喊道。
虽然只是在路边的小杂志上看过,但那个人,毫无疑问是个职业英雄。英雄名好像是“冲击啥啥”之类的,不过那都无关紧要了。只要是英雄的话,一定能够救……
“啊,距离够了。”
在这么想着的青年背后,突然想起了这样的声音。
然后,待业青年A的脑袋,被嵌进了地面的沥青里。
……
Nobody-could-see-me-if-nobody-could-ever-see.——Connor-Kenway
画了个主角人设图,先发出来康康,等哪天想起来了发个单章写人设吧。妹妹已经在画了,不可能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