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众的尸体被放置在垃圾山的顶端,他终归还是死了,没有什么临死的怒吼,有没有什么愤怒的复仇,这个被权利与利益腐蚀的人,选择了站在垃圾山的最高处,自我了断,那一晚宋伟和他聊了很多,到后来梁众已经不再关心未来,而是回忆着过去的种种——
宋伟看着站立着死去的梁众,回忆起了他在车上的话
“我是从贫民窟走出来的,那时候,街上的小混混和扒手就是混得最好的人,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擅长偷东西的混混。后来两位帮主来了……整个贫民窟的地下势力都被他们掌控,我觉得人就应该活得像那样的男人。”
梁众点了根烟,吸了一口
“我加入了刀斧帮,从最底层的小弟做起,自小生活在贫民窟的我身体比别人瘦,也很矮,没人看得起我,帮里的利钱发下来我还得交给堂里的大佬一大部分,后来我想通了,这样下去,我一辈子出不了头,我要把钱拿在手里,自己的钱,本来就应该属于自己!”
说着,一根烟已经抽完了,梁众抽出另一根狠狠地吸了一口
“我学着喝酒,胡吃海塞,哪怕肚子里什么都装不下来,也要往里塞,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吃不完,这些钱也会被人收走,从那以后,每个月第一天我就把钱花光,第二天就到处找人借钱,下个月还。”
嘴里咬着还剩点的烟头,梁众把他一口一口嚼碎,吞下去,又点燃一根
“堂里的大哥当然不高兴咯,每天轮流打我,骂我,最痛的时候就是每个月开始的时候,肚子里装着过多的食物,还被人一下一下地踢着肚子,那感觉真是……刺激。我脸上的疤和身上的伤基本上都是那时候留下的,我在那时候就发誓,我要往上爬,一直往上爬,爬到没人敢对我动手,爬到所有人都怕我。”
吐出嘴里的烟蒂,梁众咳嗽了几下,在兜里摸了摸,又摸出一个小酒瓶,转开盖子,喝了一口
“或许是老天爷给机会吧,凭着一身肥肉,在一次火并的时候,被堂里的一个大佬看上了,让我当保镖,我给那个老色鬼四处找女人,认了他当干爹,凭着他的人脉,站稳了脚跟子,后来找了个机会,在他的大烟里动了手脚,那家伙活活抽死在床上,我坐了他的位置。”
梁众一口气喝干了剩下的酒,或许是酒精的作用,说话也变得激动起来
“我就这样,靠着给别人当孙子,当儿子,甚至是当狗,我一步一步地爬了上来,坐上了堂主的位子!然后呢?!我做错了什么?所有人都看不起我!觉得我得位不正!说我是条咬人的狗!我**的凭自己的本事爬上来的,凭什么说我不对?那些**玩意儿哪个又是干净的?!”
宋伟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眼睛望向了窗外
“所以你当了老爹手下最忠诚的狗。”
梁众笑了起来,双眼却不断流出浑浊的泪水
“没错,没错!我已经爬上来了,我理应得到尊重和我要的一切!既然其他的堂主们不给我,我就自己拿!不过是给人当狗而已,我早就……我**早就……”
说到后面,却已是泣不成声……
宋伟心神回转,看着自杀在垃圾山最高处的梁众,心里默默想到——
没错,你靠着老爹得到了二人之下的地位,所以你也成了所有堂主的眼中钉,而我想要接管刀斧帮,这些堂主的支持必不可少,两位老爹也不会在意,毕竟——只是少了一条听话的狗而已。
“所以说啊——”
宋伟转身上车,只留下一句话随风逝去
“狗会被随意舍弃,只有咬人的狼,才会活得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