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猎人来说,盲目的追击不可取,那是十二岁的夏天里第一堂课所学到的,那时他要面对的是一只狂躁的熊,它受了伤,箭矢入肉十几公分。
年轻的猎人觉得自己隔着几公里都能闻见那股温热的血腥味。
混账父亲正试图用两块燧石对撞的火花来点燃烟丝,他把箭袋和猎弓一股脑挂在树杈上,几十分钟前,他用它们在一百米的距离射中了那只熊的眼睛。
“嗨,小子”男人说,“去把那头熊猎回来吧,这是你成为猎人的第一课。”
他说的很轻松,就像要他儿子做的不是猎熊,而是帮忙去肉铺买一斤肉回来我们好做晚餐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父亲”,孩子犹豫了一下,“我……我觉得,我还没有准备好。”
男人的表情似乎有些吃惊,他说:“你确定吗,我的孩子?”
那双眼睛很深邃,就像深不见底的坑洞,孩子觉得自己有些喘不过气来,他把头微微偏向一侧,但是扭开开一个细小的角度,就飞快地转回了原位。
“你看,你已经准备好了,不是吗?”男人笑着说,“你已经学会像个猎人那样使用自己的眼睛了。”
“可是……”
“你不会失败,你的身上流淌着这土地上最伟大猎人的血脉,就没有理由猎不到一头受伤的熊。”
受伤的猎物更加具有攻击性,这是男人告诉他的,但他还未来得及解释,男人的手掌就贴上了他的脑袋。
“好好干,小子,我相信你。”
男孩愣住了,他有些迟疑地仰起了脑袋,他还不够高,只有抬起脑袋才能看到男人的全貌,阳光倾泻下来,被交错的树叶切割成菱形的亮点,就像白天里的星星,它们投射在男人的额头上,尽力去修饰那些粗旷的线条,好让这个猎人看上去柔和一些。男孩不敢相信此刻的人是他的父亲,因为他是多么的像一个真正的父亲,就像梦中才会发生的一样,会揉着他的头发,笑着对他说:我相信你。
我相信你,那么简单的一句话,却像是火星掉落进谷垛那样点燃了,那片孤独的阴影里,木精灵男孩正远远的望着熊熊燃烧的火苗,他有些怯懦,然而等他伸出手的时候,那些汹涌的温暖又变得一点都不可怕了。男孩忽然觉得眼睛和鼻子酸酸的,一种很久了也没有出现过的感觉在胸腔里蔓延,温柔又蛮横,想要侵占每一个角落,可他不讨厌那种感觉,索性敞开怀抱去接纳它们。
那一瞬间,男孩觉得自己可以挑战森林里所有的熊。
“是的,父亲。”男孩坚定地说,“我已经准备好了。”
他就像个披甲策马的将军,意欲征战四方。
多么美好的一个故事啊,它阐述了信任、意志和勇气的力量,可那些都不是法恩达尔领悟到的,他得到的只是一副伤痕累累的身体,和一个时刻绷紧弦的脑袋。
是的,他被丢在荒芜的森林里整整一个月,没有唾手可得的食物和干净的水,还有应对各种猛兽的突袭,然而最终他还是杀掉了那头熊,因为他的脑袋里还有那样的想法:不要辜负相信他的人。
当他扛着温热的熊皮,不顾腹部伤口崩裂的危险兴奋的冲进家门的时候,他已经在心里盘算好了许多东西:他可以和他谈谈如何用植物纤维编织结实的麻绳,说说怎么靠泥巴和石子过滤到干净的水,还有怎么用树枝削制一把简易的弓,当然也不会忘了如何与熊周旋搏斗的经历,最好再在“不经意间”露出一点轻松的表情……他想对他说的真的太多了,即使他已经在心里演练了无数次,设想过无数次的情况,他依旧乐此不疲,他就像个第一次尝到糖果滋味的孩子那样,念叨着滚瓜烂熟的台词,憧憬着再次的甜蜜。
熊皮那么厚那么重,他的脚步却踏着自由的旋律,在旷野间盈跃带起阵阵微风。
那是个多么容易满足的孩子啊,如此简单的一个孩子,要完全对一个人敞开心灵,只因为那人给了他一缕从未有过的阳光。那是个如此美丽的幻想,仿佛每一天将会同那时一样的美好,只是因为他拥有过温暖,便想用温暖的眼睛去看待这个世界。
他从早晨等到傍晚,傍晚再到早晨,然后再到傍晚,再到早晨……那个皎洁的月夜,他忽然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熊皮原来是那么的冷,那么的重。心里的某个地方似乎凹陷了进去,他把手掌从从未离身的熊皮里抽出来,贴在右边的胸口上,皮革散发出阵阵恶臭。
“原来那个人从来没有展示过制皮的手艺啊”,他这么想着,觉得脸颊痒痒,凉凉的。夜风那么冷,瓦伦伍德的风指引了他十二年,却头一回失去了方向。
第二天,他便搭着虎人商队的马车来到了天际,那里是他所知道离瓦伦伍德最远的地方。
十年的时间足够法恩达尔去想一些东西了,开始的时候很少,但后来就渐渐多了起来,当他发现那两个月的经历对于他的猎人生涯到底是意味着什么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尝试着缅怀过去了,然而直到现在他也不明白那个人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而设计了那场残酷的试炼,或许那仅仅是为了抛弃累赘的包袱的一场淘汰?
他说不清,但他已经在尝试着去接受一些事情了,那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或者……结束。
叹了一口气,哈出的白雾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浓,不知为何,最近他常常会去想这些事情,但是在狩猎中分心可就太不应该了。
他回头望了望,山路已经消失在视野的尽头,四周都是树杈和积雪,巨大的降雪量下,足迹可以被掩盖得很好,这是把双刃剑,大自然在替他抹去踪迹的同时,也在想方设法将他的痕迹从世上抹去。即使木精灵绝佳的视力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捉襟见肘,但法恩达尔有那个自信在林中穿梭,这里面有一种奇妙的平衡,对于他来说,半山腰的密林就像家里的后花园,积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点缀,那么还有谁会在自家花园里迷路吗?
“真是对不住啊阿尔沃大叔,弓箭我收到了非常喜欢,不过希望您能理解我,毕竟对一个重甲战士来说,这里从来都不是适合的舞台。”
摸了摸背后的猎弓,那是一把崭新的弓,做足了检查和适应,弓臂为了防寒刷上了清漆,崭新的牛尾弦上好了弦蜡,背后的箭袋里满满两打钢制箭,无论是箭杆还是弓身都不会有一丝暗伤或者裂纹,这把弓是阿尔沃最棒的作品,是打算送给自己的,那个憨厚的男人在沉睡巨人喝酒时说漏了嘴,不过直到现在他也没意识到这个问题,仍然试图藏着这个不再算惊喜的惊喜等待着弓箭交接的那一天。
木精灵的嘴角勾起一个笑容,发自内心的笑容。他想起了铁匠阿尔沃和他的太太西格里,歌尔朵一家,那个豪爽威严的老板娘,甚至还有混蛋斯万和它的老母亲。
有些人终究是生命中的过客,但有些人却注定要走进你的生活里,它们会将你的生活染成各种各样的颜色,溪木镇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法恩达尔觉得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讨人喜欢的地方,这个小小的世界,他们笑,他也会笑,他们悲伤,他也会悲伤,他们遇到困难,他就会不由自主的伸出手,他们都是这样,以至于最后他也分不清他或者他们了,每到这个时候,法恩达尔会觉得,这恐怕就是家乡的感觉了吧。
当他把这种感觉当成心里话说给阿尔沃听的时候,整个酒馆的人们笑得前仰后合,笑啊笑,笑得没完没了,直到他感觉自己的脸都快融化成一坨湿嗒嗒的黄油的时候,罪魁祸首替他斟了满满一瓶黑荆棘蜜酒,然后拍着他的肩膀说:“欢迎回家,孩子。”,于是整个酒馆的人都吆喝了起来。
后来法恩达尔回想,沉睡巨人其实并不算大,充其量也只能容纳不到十人而已,但那时候他却感觉全世界都在为他欢呼。他们搬出了整箱的蜜酒,甚至不知为何,西格里和歌尔朵最后都加入了进来,她们没有再约束自己的丈夫,而是联合着起来嘲笑男人们难听的嗓子,然后撸起袖子一杯接一杯灌着橙黄色的酒液。
那些家伙说的可一点没错,黑荆棘蜜酒果然是最好喝的。
法恩达尔喝了很多,那是他第一次喝那么多酒,等到他在也喝不动的时候,就趴在桌子上盯着大厅里的炉火看两个眼皮打架,炉火烧的很旺很慢,却亮得刺眼。
那个夜晚的沉睡巨人是世界上最欢乐的地方,他们烂醉如泥,醉的毫无形象,勾肩搭背瘫倒在桌椅地下,嘟囔着难听的话。
老板娘咒骂了几句,他本以为她会像以往那样把这些醉汉一个个清理出去,但她只是转身锁上了门,回房间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