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小二鲁瑟尔和赤瞳聊着时,“哗啦”一声,悬着的用磨光的木头做成的帘子被掀开,坐在店内的客人不约而同的望过去。
那是个刚从湿湿的小雨中走出来的男人,破旧的皮甲上尽是水珠。他膀大腰圆,那手臂简直能赶上个瘦弱的人粗;亚麻色的短发凌乱不堪,依稀掺了些白色,浓密的胡子倒扎在他的下巴上;腰间有一把粗而短的剑,被带着锈斑的剑鞘牢牢的禁锢住。
他一抹头,甩下来一大片不知道是雨还是汗的水,然后睁大眼睛扫了一圈,直直地往赤瞳这一桌走来。这人一边走一边粗着嗓子笑,一双饱经风霜的大手直接拍到了鲁瑟尔的肩膀上:
“哈哈,看来你现在是鲁瑟尔啦!”
“啊,加拉罕!”
鲁瑟尔高兴地站了起来,反手拍拍这剑士的胸脯:
“最近过的怎么样,爱莎好点了没有?”
“这几次的佣金全给医生了......但没的说,爱莎好多啦,她现在已经能绕着屋子走走了!我这次准备接个有油水的活儿,医生说再进一步就彻底好啦!”
“有油水的......”
鲁瑟尔下意识地搓了搓指头,有点担忧。因为任谁都知道,越是来钱的活儿越可能送命,这一点无论是在西边的“集市”还是在招武办这儿都是通用的。
倒是加拉罕反过来安慰地拍拍鲁瑟尔的肩膀。
“对了,”
鲁瑟尔很快反应过来这不是担忧的时候,赶紧对抿着酒的赤瞳歉意地笑笑:
“真是抱歉啦,赤瞳先生!这位是加拉罕,是有名气的剑士,实力十分高超,接过不少棘手的活儿。还记得刚才我说的‘你是第二个叫我鲁瑟尔的客人’吗?加拉罕就是第一个。”
然后他又拉着加拉罕的手让他坐下——这个习惯于察言观色的人已经略微摸清楚了赤瞳的性格,清楚他绝不会因为加拉罕的加入感觉被冒犯。
“这位是赤瞳先生,刚来到招武办。别看他的眼睛有点吓人,但其实是个豪爽的人啊。”
“你好啊,赤瞳......哈,你这名字可真够直白的。”
“没办法,从小就开始流浪嘛,也没什么名字,就把外号拿来做名字了。”
“哈哈哈,那你可是有了一大损失啊!要知道,外号和名字连到一起念,对敌手可是会造成莫大的威慑的。”
“哈哈哈,有意思!不来喝一杯?”
“嘿嘿嘿,如果你请客的话,喝一杯也无妨。这倒不是我占你便宜,你也听到了,我的钱全都花完啦!本来我是准备找鲁瑟尔蹭顿吃的就去接活儿呢。”
加拉罕人高马大地盘踞在木凳上,丝毫不羞愧地讲出了身无分文的事实。这样的人,要么是脸皮练得厚如城墙的无赖混混,要么是视钱财如粪土的世外高人。嗯......而加拉罕毫无疑问是前者嘛!
但就算是个这样的无赖混混,也显得十分有趣,让人想要请他吃一顿。
于是赤瞳就请他吃了一顿,还多要了五六大瓶清酒——这足以让普通人醉死十次的酒,两个人伴着下酒菜竟一起喝完了,而且谁都没有醉。至于鲁瑟尔,在第二瓶清酒上来的时候就躺到了地上,被老板骂骂咧咧地拖到后边去了。
不过,虽然没有醉,这两个男人已经在酒里,从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变成了呼名道姓的朋友。当冒险者、当雇佣兵,见识总是多而广的,所以两个人天南海北的竟然也能聊的开。无论是经历恶魂还是猛兽,或是冒险的经历、武技的磨练,都聊得十分尽兴。
加拉罕瞅着又快要见底的最后一瓶清酒,实在不好意思让刚交的朋友再破费,只好小心地用舌头舔了杯子壁,再叉一叉子烤肉,大口吞下,含糊不清道:
“赤瞳老弟,你要么是武艺精妙、要么是魔力充沛——或者这两项都有,我能听出来。虽然你初来乍到,但有了这实力,想要赚钱一点儿也不难。依我看啊,老弟要是想常住,还是去西边的集市赚钱,活儿轻松而且多,随随便便就能赚个路费;要是只是路过赚个路费,在招武办借点钱多的活儿也没问题。但有一点,别去接贝雅爵士的任务。”
“嗯?贝雅爵士......是个女人?”
这可不是个常见的现象。魔力让男女在暴力上平等,但是绝大部分普通人是没有魔力的,所以就算是女士拥有魔力,也基本得不到武艺的教导,也就没有什么力量——至于魔法师们,另当别论。
所以,在冒险者中,女人的数量是极其稀少的,但每一个都是娴熟使用魔力的实力者。
“嗯。是郁金香剩下来的最后一个骑士了,满心都是复仇的欲望......年纪轻轻的,真是个可怜的女孩儿啊。对了,你是刚来的,不知道这里面的故事。”
加拉罕粗犷的脸上露出了哀伤的表情,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郁金香骑士团是两年前来帮城主剿匪的,然而......”
赤瞳没有打断他。他说的和马夫说的是同一个故事,不过更加详实。仅仅听着故事,就能感受到贝雅爵士的无力、绝望以及像山一样沉重的仇恨。
这样的血海深仇,再加上贝雅爵士是个美丽而坚强兼颇有实力的女人,让城中每一个冒险者都忍不住心生怜意。按理说,这样的人发布的任务,哪怕不花钱,都会有大把的男人帮她卖命。
“按理说,就算不花钱,大家也都愿意想去帮帮她,要是能得到她的芳心也不错,不过嘛......”
刚开始确实是这样的,不过每年几批人出去,加起来几百人,最后回来的却只有两三个人。虽然任务发布人很漂亮,报酬也高的让人羡慕,可不到百分之一的生存率,让这个原本火热的任务慢慢冷淡的下来。
加拉罕又长叹一声,使劲地嚼着菜:
“但是那小姑娘看着真是可怜啊......”
“所以你准备去帮帮她?”
赤瞳问,声音毫无波动。听了这种故事,是个人都应该感同身受仰天长叹的,但他竟然这么平淡?
加拉罕没去指责赤瞳的不近人情,又一叹气:
“现在谁还愿意去帮她呢?都是些急需钱的人,去拼个运气,能回来的话得有几十个上百个金币,那可是金币啊。”
“啊,金币,这么多?”
“能让人舒服地活上一辈子,天天睡窑子也能睡好几年的钱啊!”
“为了治你的爱莎?”
“啊,那是我女儿......如果这次活下来,她就能嫁人了吧。”
这个粗糙的男人嘴角泛起一丝笑容:
“再说,大小我也算个野骑士,比那些普通人强的太多了,活下来的可能也很大。”
“哦......”
赤瞳点点头。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位坚强不屈的女爵士并没有什么好感。但这类人本来是他所敬重的。
或许是直觉告诉他,这里面有蹊跷。
“现在贝雅爵士的活儿怎么样了,人齐了吗?”
“差不多二三十个应该有的,顶多再过两三天就出发吧。”
“这样啊。”
赤瞳舔了舔嘴角,像极了扑杀猎物之前的毒蛇。
“那再加两个人吧......怎么说,三个人抱团的话,存活率总要高些,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