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还未退去的星光下,一座破落的村庄静静地立在坑坑洼洼的田野上。这是一座有着明显中世纪风格的村子,在村子最外围是胡乱堆砌的石子墙,用来区分村内和村外,起到一点防卫的作用。
再向内是农奴们的房子,破破烂烂,用泥土和茅草搭建而成,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窝棚。农奴们互相紧挨着,靠各自的体温来互相取暖。
再往里则是骑士的屋子,整座村子中唯一的石头房就是他的,整座村子的土地也是他的,这座村子是骑士的封地。
不过不漏风的房子对崔世来说,是没有机会享受了。清晨的寒风从墙上的缝隙中吹进了农奴的破房子中,将崔世冻醒了。坐在两个农奴中间,看着手中硬的和石头一样,还混进了沙子和锯沫的黑面包。崔世不由得感叹起自己的命运来。
崔世本来是一名核电专业的大学生。在一次过马路等红灯时,突然从路边冲出了一位小萝莉,眼看出租车刹不住车了,作为一名光荣的萝莉控,崔世脑子一热就冲出去吧小女孩往前一推。然后眼前一黑。再次睁开眼就是在村庄外面。刚开始,崔世还是挺高兴的,作为一名90后,各种穿越小说没少看,尤其是视野中右上方的”开启中“,一看就是作为主角的金大腿。自己在地球上为了救哪个小萝莉,估计已经被出租车从身上碾过去,死的不能再死了。能活着不比死了强。再说凭自己现代人的眼光与金大腿,怎么都能闯出个名堂来,找个漂亮女朋友,摆脱单身狗的称号,说不定还有方法回去,凭自己发现新世界的功劳,绝对能在政府混个高位,过上不错的生活。崔世yy完就走向眼前的村庄,打算用自己帮忙做工的方式换顿晚饭并借住一晚。之后去最近的城镇做一名教师赚取第一桶金。”最起码我可以教数学,异界物理化学规律不一样,数学规律还能不一样,古代的土鳖还能比的上我这名正宗大学生对数学的了解,而且我身上的衣服还是之前那套,看来我是身穿。从我还活蹦乱跳来看,物理化学规律还是一样的,否则我早挂了,到时候做教师赚到第一桶金,之后造玻璃,肥皂。过上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找一个漂亮女朋友还不手到擒来“
身为一名单身时常等于年龄的单身狗,崔世最大的梦想估计就是找个女朋友了。
但崔世明显过于乐观了,没有身份证明,加上语言不通和外貌的差别,差点被村子中的人当成强盗。好不容易通过手势与村民进行交流,解开了误会,崔世却被突然冲出的骑士抓住了。
崔世现在都记得,当那个骑士看到自己时,满意的大笑了一声,接着说了一句话。就满面笑容的把自己丢给身边的一个媚笑着的狗腿子了。
后来在和其他农奴的交流中,崔世慢慢学会了当地的语言,才知道当时那位骑士说出的话语的意思,原来是“一个上好的奴隶”。
在那位骑士的眼中,像崔世这样没有身份证明,语言不通又外貌不同的壮年男子,是一个上好的农奴。至于崔世的衣服与明显没干过重活的皮肤,则被他完全忽略了。
于是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崔世这名来自中华的大好青年,在异界可以称的上是一名大学者的人物。成了一名身份低微的农奴。
要知道在这个类似中世纪的异界,农奴可不是一个好身份。在中世纪,农奴几乎和奴隶差不多,是整个社会最下层的存在,而且是永世不得翻身的那种。几乎所有的税收都是由农奴承担的。有些人稍微学了一点历史,或者读了一些地摊文学,几本网络小说,就觉得农奴和佃户差不多。实际上中国古代佃户的生活可比农奴强多了。
首先,虽然双方都没有土地,都是在地主或领主的土地上耕种,但双方性质完全不同。在中国古代佃户虽说生活困难,但地主没有对佃户的直接人身控制权,朝廷会出台一些保障佃户权利的法案。但在中世纪,农奴是领主的私产,和牲口等同,领主可以随意处置,甚至杀死农奴。可以说农奴就是领主的私人奴隶。因为这样的原因,往往大多数男农奴一辈子都无法娶妻生子,女农奴稍有姿色,都会被领主玩弄一番后送给其他领主或拍卖。
就是这样一个中世纪,崔世成为了一名农奴。如果不是视野中的“开启中”给了崔世一线希望,崔世早就自杀了。天天吃着连原来猪饲料都不如的食物,幻想着自己在吃食堂。崔世从来没有如此怀念学校食堂,虽然难吃,但白米饭,没沙子,有肉,最重要的是管饱。
但崔世没有选择,摸着自己身上的伤疤,那是一个月前崔世试图逃跑,被骑士的狗腿子们发现后用马鞭抽的。
那次逃跑,崔世被骑士和狗腿子们绑在马棚的柱子上抽了十几鞭。回到住所就发起了高烧,崔世知道这是细菌感染引起的。如果不是崔世用之前用物理降温法帮助其他农奴治病,被其他农奴认为是一名医生,在崔世生病期间把上面的农活承担了下来,崔世就要被丢到荒野中去喂野兽了。崔世把这记到心里,准备以后算账。据崔世观察,这个村子的人口结构极其畸形,全村除了骑士一家和他的几个狗腿子外,大约400人都是农奴。崔世准备用自己能治病的身份获得农奴们的尊敬,煽动农奴革命,请骑士一家和他们的狗腿子们尝尝无产阶级的铁拳。这些农奴都在死亡的边缘线上,是不惮为一口吃的而死的。但前几天的一件事却改变了崔世的看法,现在崔世唯一的指望就是眼前的“开启中”,自己的金大腿。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没有火把照明,人根本看不到几米以外。就在这样一个夜晚,不远处森林中的匪徒集群进攻骑士的领地,在黑夜中打着火把的就有几十人,全部的匪徒大约有上百人。整个村庄只有两百名男子,还都是手无寸铁,吃不饱饭的农奴。当时的崔世是兴奋的,农奴们什么都没有。这座村庄唯一值得抢劫的只有骑士,只要自己和农奴们躲远点,强盗绝不会费力气来对付自己。等强盗们杀了骑士之后,凭借自己是医生的威望,一定能成为这群农奴的头领。
之后凭借自己的知识与共铲主义制度的制度优势,种田几年,爆出蒸汽机,米尼弹。那就是平推世界,建立共和国的节奏。自己死后也能被人尊称医生革命先烈,革命领袖。
本来崔世还这么想着,结果那位骑士,拿了把大剑就冲了出去。没有穿上护甲,也没有骑上那匹老马,就这么冲进了匪徒之中。接下来崔世就看到了颠覆三观的场景。那个骑士浑身上下被一层乳白色光芒包裹,虎入羊群般冲入了匪徒之中。接下来的场境让崔世联想到了一款别名割草无双的游戏。短短十几分钟,骑士快速的砍死了几十人,剩下的强盗便一哄而散,向着森林逃去。
看到之一幕完全“不科学”但很“魔法”的场景,崔世这才明白煽动农奴革命是完全不可行的了。骑士一个人的武力就可以镇压全部农奴。除了还没开启的金大腿,崔世明白自己没有任何摆脱农奴地位的希望。
当崔世回忆自己到异界这两个月来的生活,呆呆的看着土炕上茅草时。一声刺耳的尖叫突然从屋外传来。
“莫妮卡“
这是在崔世生病时照顾过崔世的姑娘的声音,崔世很容易就将其分辨出来。这是一个不算好看,但热情善良的姑娘。
崔世立刻冲出了房门,向声音传来的地方,女农奴门住宿的地方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