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来自央都的家伙们没有骗人,炖锅至今仍然保持着相当的热度,叶迟用两层皮革垫着把瓦罐取了出来,下面的火炭还残留着少许的火星,由于要赶夜路,他也就不考虑晚上是不是吃的太多的问题,尽自己所能的把罐子里的东西就着面包吃光了——味道意外的还不错。
收拾一下餐具,主要就是把吃剩的骨头收集起来,一会上路的时候丢在树林里,自然会有食腐动物来解决它们,餐具用清水洗净,之后就该是打点行装的时间了。
这是他就任天职以来的第一次远足,之前也就是跟着商队到附近的小镇转一转而已,所以这时候由不得丝毫的藏私了。
新作的鹿皮长靴,作为代价那一头鹿的皮剩下的全都被裁缝拿走,一次都没舍得穿,现在被他拿出来套在脚上,不过也确实符合它的价格,相当结实合脚,鞋底还有防滑钉,正适合登山——不过狩猎的时候就得注意在岩石上得轻点了。
请高手匠人制作的白金栎木水壶,这种坚硬的木材做的水壶即使水放在里面好几天都不会腐败,是叶迟打猎最大的倚仗之一,防风油灯,火石,火绒,饼干,面包干和肉干,一只小小的铁锅,崭新的羊皮弓箭手套和护臂,一整壶的好箭,外加上特殊箭——勉强打磨削尖的白金栎木的树枝,就算是牧师也只能做到在表面沾上破开一半的羽毛而无法进一步加工——这玩意比一般的金属刀具还要坚硬。
其他的就很一般了,用于开路外加分割猎物或是肉搏时使用的直刃刀,防寒的皮外套,作为护具的皮甲,剥皮用的匕首插在靴子侧面,一样样的摆好放在自己应该在的位置上,箭袋则不像平时松松垮垮的绑在后腰,而是紧紧的固定在腿侧,每一支箭都被固定在应该在的位置上确保他每次取用的时候都能够随时拔出箭来。
打好自己的背包,用绳子在胸前和腰间绑上两道,确保即使是最大的动作的突进或者闪避背包也不会松垮和散落。
关上房门,挂上了“今日休息”的牌子,压了压自己的风帽,把油灯的开气调到最大,丝毫不考虑节省灯油的问题,提起提灯向着树林里走去。
树林中的景象和白天完全不同,在油灯的照耀下茂密的树丛也只能稍微的显现一些轮廓,就算如此叶迟也能够轻而易举的的找到自己的路,几年如一日的狩猎日常让他对这里了如指掌,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够摸到山顶上去。
夜晚爬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多亏了他超人的力量敏捷和灵巧,他能够以一个相当快的速度在树林间穿梭。
不知道为什么,村中的猎人往往是武力最强大的人,就算是以战斗为天职的卫士也比不上,没人知道这是为撒。
在乱石和树木中寻找道路并爬到山顶花费了他半宿的时间,等他爬到山顶的时候,索尔斯的光芒已经从终结山脉上透出一线。
他打开自己的干粮袋,坐在一块巨石上用面包和肉干简单的填了填肚子——新鲜的面包要早点吃掉,晾干的面包干和饼干可以保存好久,而且还要消耗更多的水。
就在他吃饭的过程中,索尔斯从山后跃起,为万物镀上了一层辉煌的金边。
他静静的看着,仿佛惊叹于索尔斯的威力,然而他实际想的却是索尔斯的威能到底有多么强大,能不能被自己所用——说起来也没错,不过这想法倒是有点大逆不道了。
重新收拾好行囊,叶迟提着弓就往山下走去,从这里开始就是他未曾踏足过的地方了,再怎么小心也不过分。
下山的路远比想象中艰难,他不能够像是平日里追逐猎物一样在树林间腾跃了,但好在亮度足够,下山的时间远比上山要短,叶迟走下去用了差不多两刻的时间。
这一小片树林不大,但是物产真心丰富,至少猎物不少,但是没有什么大型动物,像是鹿或是山羊,应该是还没到他们活动的时间。像是长尾松鸡,兔子或是金毛狐狸倒是有不少,叶迟一眼看过去总能看见他们美味的娇躯——不过狐狸不好吃。
他甚至再灌木丛中发现了红彤彤的浆果,不过怕有毒就没敢摘。
前面已经开始有路了,不是兽道,而是人走的路,他的步伐加快了,他现在是以自己的巡航速度奔跑着,以这个速度他跑上多远都不会过于劳累——他赶时间。
很快他面前出现了一个岔路口,叶迟回头看了一下山峰,确认了一下自己的位置,回忆了一下在山上看见的景象,左边应该通往终结山脉,右边应该是露利德村。
不用想,区区一个村落是吸引不了他的,所以他果断左转。
广阔的草原和平原对于叶迟来说是很稀奇的,他可以肆意的提速很不担心撞到树,这里他可以放心的提高自己的巡航速度了。
平原上的物产相对于就不是那么丰富,不过也不少,猎物的话就只剩下兔子,连松鸡都没有了,不过兔子的数量倒是有所提升。
一条溪流穿行而过——这是他看见过的,这说明他已经穿越了一半的草原,是时候休息一会了。
在河滩地边上,他猎杀了一只喝水的兔子——兔子还行,要是大一点的就不成了。
就地刨了个坑,把洗剥好的兔子用草叶子包好,兔子的腹腔里塞进了面包干,这样用来清洗兔子的水分和肉的油脂就会使面包重新变得松软,扔到坑里浅浅的埋上一层,在上面堆积上割来的干草——其实还是在坑里,然后他就用火石和火绒点燃了这一堆干草。
由于在坑里,燃烧的干草不会被风吹走造成野火。
接着他就在河滩地上被太阳晒的暖暖的草地上躺了下来,用帽子盖着脸睡了一觉——不用担心这里会有肉食动物,这里没有他们的生活空间。
当他睡醒时,索尔斯已经爬上了高天,看样子他睡了两刻多一点的时间,边上他的“灶坑”里的火已经熄灭,但是还剩下一些余烬
坑底薄薄的一层沙土已经被烧成了泥壳,叶迟用自己的匕首往下一捅,直接就把那只被泥壳裹住的倒霉兔子插了起来,放在一边,拔出匕首,用嘴唇试了试刀尖的温度——略烫,说明里面应该熟了。(河滩地沙子多,比热容小容易加热,不然得烤上五六个小时)
敲碎泥壳,剥开草叶,里面的肥兔子已经被烤的焦黄,用刀子切开,里面的面包也重新恢复了松软,被油脂浸透变得焦黄,青草,肉类和麦子的香气混合在一起令人食指大动。
叶迟吃饱喝足,在溪水边补充了水分——这里的水水质很甜,应该是可以直接喝的,来源上应该是终结山脉的融雪,问题不大。
叶迟把自己没吃完的部分用干净的皮革和草叶包裹住,烤的很干,天命消耗应该不是很快,就着面包应该还能吃一顿——天命消耗光之后就腐败了,哪怕吃一口都会让肚子发出抗议并立刻腹痛——随后就出发了。
越过溪流没多远,他就进入了终结山脉的阴影中,一天中这里难得见到索尔斯之光,能感觉到气温明显的下降。
再往里走了一刻,他就不得不穿上了御寒的皮衣,不然他跑的这一身汗非感冒不可,牧师的神圣术能回复天命不假,但是对于疾病造成的天命上限降低他也没有办法。
他现在有些焦躁,他已经花费了接近一天的时间,却还没有什么太有价值的发现,今天索尔斯落下前他一定得踏上返程。
他再次的提高了速度,没多久就再一次的遇见了溪流,溪流不知道在哪里改变了方向,与他的行进方向一致了。
没错,溪流的源泉是高山的融雪,沿着溪流必然能前往高山。
叶迟抱着这样的想法,向前奔跑。
事实证明他多虑了,往前走不到十分钟,他就能看到溪水里有冰碴的存在。
不知不觉间,他面前就出现了一个深邃的洞窟,在盛夏的季节里兀自散发着白色的寒气。
叶迟点亮了油灯,向里面走去。
“嘶——够冷的——”
叶迟提着油灯,,油灯橘黄色的光芒在光滑润泽的石笋和钟乳石上反射出冰冷的色泽,脚边积水的水坑表面都结着薄薄的冰壳,不经意间踩碎了能吓人一跳。
又往前走了一百多米,身边不知何时出现了来历不明的光源,以至于油灯有些用不上了,就在他想熄灭油灯的时候,身边两侧的岩壁消失不见了,他进入了一个巨大的岩窟。
在这里他看见了他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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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有人对于制弓的过程有疑惑,提到弓弦的弹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