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蹭着这两样回到肉类冷柜那里,为电磁炉插上电,接下来只要把肉放进平底锅,等着炒熟就行了。
南宫和铭在高中时,也是住着宿舍,出于不亚于军事管理的严格规定,每到晚上肚子饿,却又没法出校门,因此他没少在寝室里,用电磁炉自己搞宵夜吃。
南宫和铭看着平底锅干巴巴的放着的几块肉,他居然忘了放油。
找了桶食用油推回来,揭开盖后提不起来,彻底放开来的南宫和铭,直接用粗暴地办法,一把将其推到。他盛了些金黄色的食用油倒进平底锅,却总觉得还少了些什么。
盐!
南宫和铭又跑去找了袋盐,为了把味道做得更好,又想起要放些什么的他,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
不一会身边就堆着七七八八的东西,南宫和铭终于觉得什么都全了,按下电磁炉的开关。
看着温度一点点上升后,肉在一层食用油下冒着滋滋声响中,渐渐变熟,觉得这番忙上忙下只是为了吃,还真不易。
边炒着肉,边手忙脚乱地放各种调料和配菜,等到差不多快成一道菜,不断飘起的香味钩动着南宫和铭的食欲,满口的津液快要流出嘴外。
他咽了下口水,实在是等不及了,也觉得已经差不多,用筷子夹起其中较小的熟肉放进嘴里。
口!感!瞬!间!爆!炸!
身心愉悦到极点的味道,南宫和铭情不自禁地呻~吟了下,咀嚼中,只有肉才拥有的质感,似断非断,里面包裹的饱满肉汁就已流出来了。
南宫和铭感觉整个尸都升华了,沉浸在一片肉海里无法自拔,人生中第一次知道炒熟的肉,竟这么好吃。
神来之笔的是,最后瞎放的一点孜然,简直天生就与肉契合。
更让他无以复加的是,这道人间美味是从他手里做出来的。
如果有谁敢否定这道菜不好吃,他不介意一口咬死他。
在前面吃得着魔似的生肉,在这一刻,南宫和铭瞬间觉得,那简直就是在吃屎!
“上好的肉,一定要肥瘦相间,家常炒肉不需要高深技巧,只需付出时间和耐心,这让家常炒肉成为每户人家常菜的经典……”
“极致的美食,来自大自然的馈赠,只留给最勤劳的人们……”
“这是盐的味道。山的味道,风的味道,阳光的味道,也是时间的味道,人情的味道……”
无数舌尖上的华夏台词,随着每次咀嚼,一遍一遍从脑海闪过。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又到了交配的季节……”
什么鬼。
一口接一口,全身饥饿的细胞都在叫嚣着吃,完全停不下来的南宫和铭近乎狼吞虎咽,期间不忘厚颜无耻地赞美着,自己简直是厨师天才。
干脆建议让作者把书名改成天才厨师丧丧得了,让后面的剧情全写美食,少折腾他……
觉得未饱的南宫和铭又抄了次,吃下了整整估计是三个人的食量。
终于他一脸满足,不过当看到鼓胀得像是怀孕三四个月的肚子,有点小小的吃惊,或许是变为丧尸,所以饭量才变得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