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乃一四九四年五月十五日,值此之际,法兰西及尼德兰帝国女皇法兰西大牧首索菲娅陛下及教宗亚历山大六世冕下于翁布利亚订定圣约。俾基督耶稣之民重筑平和,共享幸福,且杜绝将来纷坛之端。此约为圣父,圣子,圣母三圣所鉴,无论何时何地,皆为神圣庄重之契。
法兰西及尼德兰帝国女皇法兰西大牧首索菲娅陛下特简全权大臣帝国首席大臣帝国宫相法兰西教区总主教黎塞留公爵阿德拉.让.迪普莱西.德.黎塞留;
基督之代表罗马首席祭祀教宗亚历山大六世冕下特简全权枢机主教雷纳德.迪.斯帕达;为全权代表。
彼此较阅所奉谕旨,认明均属妥善无阙,会同议定各条款,开列于左:
第一款 罗马教会承认勃艮第正教会为法兰西地区,尼德兰地区及勃艮第地区的唯一合法教会。嗣日起,此上地区内所有公教所属之教区均停止一切除传教外其他活动。
第二款 法兰西及尼德兰帝国允诺罗马教会在其境内传教之法理权,并以条约生效之日后二月为期,于此界限之前,罗马教会所属之财产得到帝国承认及保护。
第三款 法兰西及尼德兰帝国与教宗领地及北意大利诸邦结为同盟,在以下情况时,各国须履行同盟义务:
一 神圣罗马帝国入侵任意同盟之邦
二 任意同盟邦国发起或参与对异教徒之战争
第四款 罗马教会将管理阿维尼翁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法兰西及尼德兰帝国。
第五款 本约于换约之日起生效。
第六款 本约奉法国女皇陛下及罗马教宗冕下批准之后,定于七月二十三日,在阿维尼翁互换。
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