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绫宫的训练,千绯瑚目瞪口呆,她听说过有操纵死灵骷髅的家伙,但是都没有要求要训练的。
不过,她却是非常赞同。
“如果能够控制这些骷髅的话,镇子里就安全多了,其实骷髅兵还可以作为练兵的靶子,作为消耗品使用。”
“算了吧,这些要训练出来,还是很珍贵的。”
绫宫可不像一般人看待骷髅兵。
对她来说,每一个骷髅兵都是廉价劳动力,十分的珍贵。
尤其是这些骷髅兵还是需要训练的。
她跟那些死灵法师之类不同,不能一下子就呼唤很多骷髅。
在她看来,骷髅兵虽然跟人单挑打不过,但这主要是因为行动缓慢,弱点突出。
作为骷髅,他们的行动很慢,战斗中的漏洞很大,而失去了肌肉的防御,骨头本身其实防御力挺弱的。弓箭之类的贯穿类武器倒是不怕,不过大砍刀之类的武器是克星。
甚至只需要一脚踢散他们的骨头,想要重新连接回来消耗是很大的。
骷髅本身的力气,比起人要弱些,再加上没有什么智慧,这才造成骷髅兵弱小被无双的现实。
不过,他们也有很多的好处,比如不需要工资。
骷髅兵倒也不是永动机,不过,他们的到来,却是让绫宫搞出了个类似永动的生态环境。
骷髅兵都是骨头,身边自然不缺少磷火,而这,却是满足了鬼火的生存需要。
而骷髅兵需要的不是食物,而是类似于所谓灵气的东西,正是这些东西,才让骷髅兵仅仅靠骷髅就能维持身体。
他们活动的骷髅身体并不是纯粹的骨头架子,而是还有一个类似人体的气连接包裹着。
而那些鬼火,却又能为叶灵服务。
绫宫在搞定了那些树之后,更是着手研究起了大棚。有了鬼火们,绫宫的大棚很是顺利,毕竟,之前培养到开花的过程,仅仅只需要掌握神乐的心情就好了。
安排了骷髅站着改进之后的骷髅专属军姿之后,绫宫带着千绯瑚进入了云光牧场。
千绯瑚本来是个大小姐,自己又是好动的类型,又是镇子的管理人员,跟人交流十分广阔,见多识广,可绫宫的牧场却是让她惊讶无比。
只见到牧场之中,走廊上处处都是有着鬼火,每隔一段距离就有鬼火,鬼火充当了照明的灯光。
绫宫更是说道:“这些鬼火,等到了晚上的时候特别漂亮,你真应该看一看,非常的有感觉。”
“鬼屋的感觉吗?”云萝在一旁吐槽道。“现在变成这个样子,实在太吓人了。”
“不要说的这屋子里之前就没鬼似的。”
绫宫反吐槽了回去。
“这里本来就是鬼屋。”
“的确挺漂亮的。”此时天色有些幽暗,千绯瑚看着那些鬼火,能够映照出不错的光亮,幽蓝色的火光的确很漂亮。
不过,绫宫又转口说道:“可惜还是差了些,比如这些鬼火,连照亮的章程都没有。”
绫宫所遗憾的是,这些鬼火不够灵性,亮暗也没有标准。结果就是,有的亮有的不亮,亮度更是不统一。
而且,他们本身并不是专门操纵光的,虽然能够影响亮度,但却并不是掌握的多么好,更多的还是依靠自身的大小来影响,而他们本身的大小也是不统一的。
不过,这对绫宫来说也不算是什么问题,正因为大小不一,才会更加有趣。
而进入到房间之中后,连绫宫自己都大吃一惊。
这却是因为房间之中很是亮堂。
鬼火的亮光,终究是磷火那种,幽冷的光芒,在晚上的时候,勉强可以照亮地方,也别有一番风味,能够当成特别的景色,但并不能让像真正的灯泡。
对于绫宫来说,鬼火大概算是幽蓝色的彩灯。
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实际上的用处不大。
但在房间之中,此时却是明亮无比。
而莹兔自己,则是发出了光亮。
这正是它的能力,它能够存储光明,在晚上的时候充当一个灯泡。
当然,因为它只有一星,又是很弱的精灵,这种微光的能力,根本没有杀伤力,甚至就连人直视。也只是眼睛会花而已。
这种光芒,也就是台灯级别,甚至比不上强力手电直射眼睛的杀伤力。
作为战斗用的精灵的话,莹兔堪称是弱极了。
不过,绫宫却是十分满意。
此时,莹兔被倒吊着,发出了轻微的莫古莫古的声音,它看到绫宫靠近,却是竭尽全力的放出光明。
自从它被绫宫救下后就变成了这样。如果有有忠诚度的话,莹兔的忠诚度应该是满的。
它其实也知道自己是被原主抛弃了,可它也找不到什么办法,它就是一只很弱的精灵,既然主人不要它的话,那它也就只能去死好了。
正因为如此,绫宫才会如此生气。
她生气的不是主人抛弃精灵的行为。
在她看来这是正常的状况,她生气的是明明已经被主人抛弃了,被主人命令去死就去死的毫无自我的精灵。
虽然之前甚至咬伤了精灵,为此,这只小莹兔差点就被神乐给杀掉了。绫宫好不容易才恳求神乐放过它,莹兔可不向娅娅那样命硬。
莹兔来了之后,很是沉闷,它似乎还没有从被主人抛弃的阴暗过往中走出来,但是她对于绫宫却是特别的。
在咬伤绫宫之后,它对此也十分自责的样子,因此,一有事情就想要表现自己,得知绫宫想要在晚上需要亮光看书之后,它就立刻决定展现自己的能力。只求给绫宫当个电灯泡用。
而神乐对此却是十分不满。
之前晚上的时候,绫宫让屋子里飘着鬼火,这还可以说是情调。可是现在吊着一个莹兔,那画面就很奇怪了。
再说了,夜晚这么明亮的话,不是就缺少两人在一起的气氛了吗?
而且,之前不明亮的时候,绫宫就不能看书只好陪自己,而现在,如果这么明亮的话,绫宫岂不是就可以看书了,她看书岂不是就没办法看自己了?
就算两人在一起,有这样一个兔子在,也是十分的煞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