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切以人类的利益为出发点,一切以总督府的命令为准则。
2坚决禁止与舰娘发生超友谊关系。
3在不违反第一条与第二条的前提下,舰娘拥有与普通人类相同的权利与义务。
4遇见同伴提督有难,可在不违反第一条的情况下,进行人道救援。
5提督可自行在市场贩卖资源,但不得恶性竞争,严禁交易舰娘和舰装。
6禁止与拥有智力的深海交易,禁止私自与深海沟通。
7提督之间不得相互攻击,可在总督府特遣秘书的同意下,酌情演习。
8提督之间的结社需提交总督府同意,严禁非法性的结社,党派。
9在战斗期间,禁止逃跑,躲避战斗,严禁传播沮丧气息的举动。
10保护好舰娘与提督自身是第一要务,必要时刻可舍弃镇守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