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剑的书,我只服落千水。
这本书,其实是作者在看了落千水的大剑的书之后,在同人文的基础上进行原创行为的一次不成熟的尝试。
最开始的这本书,是写在纸上的。其实作者从初中开始,那个还没有得到电脑的年代,对于小说的创作就是在纸上进行的。所以这本书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发到网上。
之所以发上来了,主要是想到短篇小说,作者还从未发过,为了弥补这方面的空白,顺便增加一个成就,于是我发上来了。如果没有这么做的话,估计这本书会在纸上一直写到北战,然后在某一天,心血来潮的作者会拿出来重温一遍。
大剑这部动漫,是一部血腥暴力的动漫,作者是不喜欢暴力的。说起来看到这部动漫那也是机缘巧合的事情。零八年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看死神的播放网站(具体名字叫啥忘了,因为我早就不去那个网站看了,只记得好像有个R)看到的大剑,然后就被画面震撼到了。最主要的其实还是里面和妖魔战斗的全都是妹子啊,正好满足了我不喜欢看后宫的愿望。动画版看完之后去看漫画,漫画当时也没完结,但是人物的画风还是极为美型的,作者一向都喜欢漂亮的东西,被大剑的画风惊艳到沉迷其中就很正常了。漫画看完,就想去看书,但是这本书属于小众文,起点搜到的要么是文笔不行,要么结束太早(这本书也属于此类)。于是我就萌生出了写一本同人文的想法。
在这过程中,好像是这个时间段吧?我看到了落千水的大剑·风起之时,原文在起点搜不到了,所以我没法得知具体的更新时间。因为是大剑同人,我就点进去看了。她的文笔,真的很强。
在这之前,我一直找不到同人文的写作方向,游离于遵循原著和改编再创作之间。在这之后,我觉得,同人文应该是基于原著上的再创作,就向东方那样(我那个时候根本就不知道东方是什么,当时叫兽易小星就很出名,不是现在的万万没想到这个系列,当时还没有。而是十几分钟一集的短篇,每个都是独立的。其中有一集有个阿鲁巴的片段,在撞树的时候有一个二妹的曲子,那是我第一次听到的东方曲,第二次听到就是三年后了。全面接触东方系列的时候是在广州,正好是红魔城出来的时候)。落千水的文,与其说是同人文,不如说是站在同人文上的原创。就连她自己都承认,主角雅罗尔叛逃之后和大剑的原剧情就没关系了。
但这对我未尝不是一个启发。从那个时候我就觉得,同人文,应该以原作背景做骨架,用原创来充实皮肉。它们之间应该在重要的时间线上有所关联,剩下的部分则应该由作者自由发挥。要么一路追赶原著,永远做原著的跟班,拾人牙慧。要么打破常规,充实旁支。前者,永远都不可能写出自己的风格,后者,才是提高自己水平的最好方法。
这篇大剑的同人文,说真的,不应该这么短的。而且和大多数的大剑文不同,没有救必救的迪妮莎,因为还没有写到北战,所以自然也没有救芙罗拉的桥段。
这本书最开始的想法,是写到北战,也就是动画版的结束。要知道就连当初的漫画版,也差不多是卡在那个时间段的。
为什么会这么短?说真的,作者还沉浸在当初变身死神带来的荣耀中,还沉浸在过去的成功力。对于写小说并不是那么看重,所以写出来的内容就没有那么好了。还有一点是,在写完变身死神之后,不知为何,也不知何时冒出来的阴暗面,让这之后的书多少都带了一些这种情绪(我想应该是看了大剑,对迪妮莎的怨念导致的,当然这也不是主要原因,还有毕业之后的就业问题,工作上的问题)。大剑也是、光之公主也是,就连高达双子,最开始也是如此。但在高达双子的最后,总算是从这种情绪中摆脱出来了,所以写出了和变身死神的主角一个属性的逗比大小姐。
虽然这本书在发布之后宣告失败,但至少对于同人的大方向,我已经初步了解了。之后的高达双子,其实就是最好的诠释。
不过在发表高达双子之前,我想尝试一下完全原创的剧情,于是停下了对高达双子的更新,写出了光之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