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听歌,边读书边听歌是人生一大享受。
我家在湖南张家界,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听的都是乡间小曲,如今这些小曲的名字我已忘记,只是还大概记得其中的几句词的唱法。
我对小时候的颇为模糊,总感觉落后的农村一下就繁荣了,具体表现为以前只有村长家才有的电视机很快就全村每户人家都有了。然后各种电视剧也开始流行了,我的小伙伴也开始了一项伟大的工程——抄歌词。
伟大这个词用在这里实在是太贴切不过了,因为这真的是一项艰苦的事。
首先,你要跟在学姐屁股后面学着唱那首歌,等你会唱了,你才能求学姐把她宝贝得不能再宝贝的歌词本借给你让你抄写,等你历尽千辛万苦借到后,真正的考验开始了,首先你的同学会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传的整个班级都知道,然后整个班级的女生都会求你在抄完后给他们借一下,哪怕你是刚刚借到手还没开始抄,几万只鸭子一直在你耳朵旁边叫唤,让你忍不住想把她们的舌头拉出来打个蝴蝶结,让她们没办法再烦你。等你一一允诺乃至大发雷霆将她们赶走后,最终boss——你的同桌降临了。哪怕你赌咒发誓要和她绝交顺便在课桌上面划三八线也不能阻止她在你抄歌词的过程中打扰你。等课间过了,你会发现你连一行字都没有抄出来。等下课了,学姐也过来回收她的歌词本了,你又要央求学姐再借一会儿……
男生们也唱歌,但除了少数人之外都是不抄歌词的,所以因为唱歌跑调而被女生嘲笑也是极为平常的事,久而久之,他们干脆改唱《好汉歌》《鞋儿破帽儿破》(85版济公主题曲)之类的歌了。
我倒是没有抄过多少歌词,因为她我妈每个暑假都会接我去广州,在那里我用电脑打印了许多当时流行歌曲的歌词,别人还送了一个mp3给我,所以我的歌词本也是有很多人借的。可惜后面由于借来借去,导致我打印的歌词本损坏了一部分。后来高中回家整理书籍,才发现那些歌词本几乎都遗失了,只留下一本纪念册(小学毕业时请其他人抄写歌词,然后在背面写上联系方式)没有遗失,这本纪念册现在仍然在我书桌上面放着。
长大后,我也试着学习过音乐,弹过古筝,吹过笛子,试着写歌,可惜我没有什么音乐天分,再加上要去部队当兵,所以当音乐家这件事对我无缘了。
部队的歌没什么新意,还是那几首老歌,虽然好听,但听多了照样会令人感到无聊。
部队出来以后,我开始听那些所外国音乐。也许是听多了中国音乐,也许是我对外国乐器所象征的东西的不了解,我对那些外国音乐完全没有好感,尤其是那些所谓的交响乐,更是嫌弃的一塌糊涂,并且至今也不喜欢。在我看来,那些所谓的交响乐完全是在扼杀我的脑细胞,我不了解为什么他们觉得把一大堆乐器放在一起演奏会觉得好听,那种嘈杂的环境,我觉得我永远也喜欢不起来。我喜欢的外国音乐,永远是也只能是独奏作品。
我虽然不喜欢外国交响乐,但其它的音乐我还是很喜欢的,比如贝多芬,莫扎特,肖邦他们的独奏作品。
我很喜欢中国音乐,因为我在这片土地上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