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迷途同人)
我叫乐宁,目前住在管理局收容室,罪名大概是在练习能力的时候吓到了无关市民。
我可是良民啊局长,什么,放我走?怎么可能?我才不走,管理局吃的好住的好狱友说话又好听,我干嘛要出去,离开这里,我一个禁闭者就只能去辛迪加混黑帮讨生活了。
哦,开玩笑的,那算了。
顺便,下次出任务还是带上我吧,虽然我的能力不太强,但还是有点用,既然来到这里,我还是希望能尽上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理由?救人需要什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