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简介:
“抱歉,惠,诗羽,英梨梨,*******,钱我出。”
以下为作者的话:
虽说原定名叫《邪道主角安艺伦也》,但实际上主角并没有做出超越常人三观或道德底线的行为,作者仅仅是个标题党罢了,但是既然书名已经修改那么这段真的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另外本文是第一人称电波自嗨文,注定小众,随缘更新但保证完结。
当然作者最后多半会半途而废,可做出完结保证这种行为比较符合营销学理论,为了让更多人受到本人的精神rOPe,做出能够增加点击的行为还是必要的。
另外本文可能出现NOR、R1O、chOOting、绿O等要素,请未满十八岁的读者认真阅读,以免十八岁以后了尴尬。
上述要素出现的可能性小于你一发出货的概率。但基于哗众取宠能够增加热度的原理,作者还是做出了符合传播学理论的行为。
最后有一点严正声明:
大概两段以前的文字说明里出现的唯一不重复的要素有极低概率出现。